街道上,人越来越少,冬日的严寒确实逼退了很多想要出门兜风的人。
加上现在已经是凌晨一点半了,人更是少得可怜。
荣乐只是一个小小的县城,在这里只有那些不学好的人才会有夜生活。
一家酒吧里面,嘈杂的音乐震耳欲聋,灯光不停的闪烁着,里面的人跟着动感的音乐摇晃。
这些人大多数看起来都很年轻,几乎都是非主流,随便提溜几个人出来,他们的发色便可以组成一道彩虹。
迷醉,青春,放浪,颓废……这些词语都属于这个酒吧,也属于这个酒吧的人。
在酒吧中央挂着一块灯牌,上面写着“本色酒吧”,四个大字在灯光下明晃晃的。
吧台的酒保一边摇晃着杯子,一边跟着音乐舞动,他的眼睛四处张望,他喜欢看男男女女从最开始的羞涩陌生到最后像恋人一样亲热。
他钟爱看这种桥段,看个几百遍都不会觉得腻烦。
酒吧中央是一个舞池,旁边有很多台子,有一些卡座和散座,酒吧内人流攒动,舞池中载歌载舞。
一个拿着话筒的男子站在舞台中央故作神秘的说道:“接下来大家最期待的环节来了。”
这男的,倒是有些特点,穿得娘里娘气的,发型跟火鸡一样,在荣乐这样的小县城这装束算得上是奇特了。
他话音落下,全场一片沸腾,
“让她出来。”
“想听她唱歌,快点,快点。”
“想看看她的翘臀!”
“别墨迹了,快点出来唱,老子还等着回去干正事呢?”
“让我看看这清纯妞,又出来卖唱啦!”
……
台下的男的突然热情了起来,不过大部分女的倒是一副不屑的样子,不过是凑个热闹罢了。
“大家都很期待吧!毕竟请她来酒吧唱歌我们“本色”还是第一家。”火鸡男说着。
“啪”一个酒瓶子扔到他的脚下。
“哎呀,吓死人家了。”
“哈哈哈……”全场哄笑,连打碟的都笑了,还特意弄了一个滑稽搞笑的音乐出来。
台上的那个火鸡男想要继续说些什么,不过从他后面走出来一个女人。
她的身上挂着一把电吉他,穿着酷酷的皮衣,一双靴子直接拉到了膝盖上,画着很浓的妆,她的装扮和这里的一切都很符合,她向上撩了一下头发,左右看了看。
“你可以离开我的视线了。”她对台上的火鸡男说着。
“今天这个大波浪,了不起了啊!看来我们的知鸟小姐很狂野嘛!”火鸡男笑着走下去,还不忘回头看她一眼。
“刚刚谁扔的瓶子,给我上来。”她说完话后,还重重的扫了电吉他上的的六根弦,发出一阵刺耳的声音。
“妈的,是我,怎么了!”
一个染着红色头发的男人歪歪斜斜的走了上去,简直就是活脱脱的社会不良青年。
他走到了舞台中央,和知鸟并肩站在一起,她背着吉他一点一点的靠近他,最后她的鼻子都要碰到他脸上了。
“你要…要干什么?”
他竟然有些结巴,毕竟当众被这样调戏还是第一次,关键他还是一男的。
还不等他反应过来,知鸟便用手环住了他的脖子,说着:“小朋友,你读几年级了,来酒吧玩家里人知道吗?”
下面又是一阵哄笑,这个知鸟小姐比他们想像得要有趣。
“关你屁事儿!”这个红发男子吞咽了一下口水,好像说这句话可以帮他找回场子一样。
不过刚刚知鸟说话时,离他的脸太近了,那股子热气现在都还没有散去,勾得他心直痒痒。
知鸟对他说着:“姐姐没想管你,和我唱个歌,行不?你那么期待见我,肯定是我的粉丝。”
“唱就唱,老子难不成还能怕你?。”
“那就来个嗨歌,也不能对不起你这个发色。”知鸟说完后示意和伴奏,音乐可以起来了。
知鸟挪了一下电吉他的位置,开始弹前奏,这首歌是喜欢你。
前奏刚刚起来,台下就已经一片躁动了,台上的红发男子也是跟着音乐扭动了起来。
“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我爱5ilrx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