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他所知,一个男人的脚至少要比锦必的脚大一寸,又忽然想起之前他碰到了锦必的胳膊,既细长又柔软,这并不像一名男子该有的骨骼特征……
仿彿刚从睡梦中惊醒一般,离华身子一抖,她竟然是女的!怪不得,这一路凭她的武功,若是男子,体力与耐力会更强一些;
虽然也会十分疲累,却也不至于像她之前一样,瘫在桌上,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而且还坚持与他分住两间客房。
这个消息尤如晴天霹雳,离华目光呆滞的望向眼前的锦必,发现她好奇的在自己面前挥手,然后又用手摸了一下他的额头,摇摇头说:“也不烫啊,怎么突然人就傻了呢?”
离华听到后,瞬间收回目光,面带严肃地说道:“不要乱动,伤口化脓会感染的,若是你再不安分,我就把你扔在这里,你也别想着去麟国游山玩水了。”
不知是不是被离华的话震摄住了,还是因为自己走了一天的路没有力气,这次锦瑟乖乖的坐在那里捂着脚一言不发。
这时,离华从衣袖中掏出一个紫色的小瓶子,拨开瓶塞后,将锦必的另一只脚扳到面前,发现边缘布满黄色的小泡,有些已经缓缓有血水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