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写下全书完的时候,心里是畅快的,同时又是落寞的。
起初背尸人的规划只有八十万字左右,也就是前四卷,在第四卷跟随立地菩萨去往九重冰殿的时候,就是这本书的结局。那时设定的是聪明一世的立地菩萨,最终死在了自己的预言里,人不杀天杀,这是我所想表达的一个宿命论,做恶之人看似风光无限,实则一笔笔债务都在无形之中积存了起来。后来编辑说成绩不错,让我续写,这就有了后边几卷的故事。
后边写到第七卷暗海巨尸的时候,也就是去往浮尸岛的篇幅里,其实还是准备完结的,因为二叔这个伏笔也差不多到头了,本来是想让二叔杀了常小旗,以常小旗的肉身继续活下去,但转念一想,这样交代不明白,且编辑又与我商量,说成绩不错,让我继续往下写,这就有了第二次续写。
然而说实话,二叔之后我并不想开启更大的篇章,不想在二叔背后再设计一个更大的bss,或者一个更大的轮回。不客气的讲,任何写手都有将一本书无限延长的本事,但那与我初衷不符,我只想写一个我想要的故事。二叔这个,起初确实有伏笔在里边第三卷里太爷常胜的龙血来源,就是伏笔。,只是压根没打算深写,所以第一次编辑找我商量续写的时候,便开启二叔这条线了。第二次再续写的时候既然还未深挖,那就开挖二叔背后的故事,开挖二叔为何会变成今日这般模样的故事。
其实全文两百万字,到头来不过还是讲述我在开头时所说的那句话,一命二运三风水,人这一生,说句实在的,生是什么命,死就是什么命,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很难做到逆天改命,而现实生活中,真正能逆天改命的,个个都是猛人,我羡慕且敬佩这种人,也希望所有看到这本书的读者,以后也有机会成为这样的猛人。
后半段,对二叔常家第一代先祖常行之这个人,有着浓墨重彩的一笔,因为我觉得男人活一世,先不说什么远大的志向,首先他要孝敬养育自己的父母,照顾自己生出来的后代,这是身为男人最基本的责任,严格来讲,常行之并不是一个坏人,他只是被时代所浸染,他明白自己一生的使命,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个长辈,他完全合格,他拼了命在战场上冲锋陷阵,只是想让家族后代再不要像他这样穷困一生,说实话,其实我所写的常行之,就是对我自己性格的隐射。我父母是农民,穷了多半辈子,在我写书之后,有了一点成绩之后生活有所改变,我目睹过太多太多让我无奈的事情,我肯定是没有能力改变社会的,我唯一能改变的只有我自己,只有我的家庭,我希望所有能看到这本书的读者,尤其是男性读者,为了家庭,为了父母,为了妻儿,趁着年轻多拼多闯,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也得改变孩子的命运。
文中结尾所说,常小旗这一生,痛快。也是这个观点的延伸,人若活一生,混吃等死,这样的人生,安逸舒服,但不刺激不痛快!我不敢保证自己这个观点一定是对的,但敢拼敢闯一定不是什么坏事,试一试总好过混吃等死。
至于第十卷时空之眼,是因为第二次续写时,与编辑商定大概写到两百万字,契约精神不能轻易违背,至少不能让任何一方有损失,所以第十卷里主要还是写了常行之性格的形成,但对比前边九卷来说,这一卷只有十多万字,篇幅只有前边分卷的一半,如果深写,别说十万字,五十万字照样能写出来,可以,但没必要。所以,第十卷的故事,主要还是根据自己的兴趣,彻底天马行空了一回,幻想一个猛人回到古代会发生的事情,所以第十卷里没了悬疑烧脑,没有了惊人的翻转,只按着自己的性子去写,怎么快乐怎么来。本来不想让春芽回到现代,因为人活这一生,不管你曾经多爱那个姑娘,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时光不可逆转,我们总会因各种各样的原因,向现实妥协,现实生活中太多人有太多的无奈,如果真要这么写,太偏向于传统文学的风格。我觉得,大家花时间来看这本书,到最后肯定不想往心里添堵,所以就让春芽也回到了现代,算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吧,不让任何人难受,但这样一来,文学性肯定就低了不少话说网文扯什么文学性……
最后魔童的出现,也算是迎合了文中开头所言,一命二运三风水,在魔童登场的那一刻,所有人的命,所有人的运,看似是无序的,实则早已在魔童心中安排妥当,坏人就得死,好人就得长命百岁,我不管现实生活中是什么样的,在我的书里,我必须要这么写,至少,在我笔下的这个世界里,极乐升平。
谢谢大家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看完了这本书,全书两百万字出头,能看到这里的,都是顶级铁粉了,衷心的说一句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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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再会。
堂前雁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