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吻在脖颈,第三个吻在锁骨,第四个吻在胸口,最后停留在她的唇瓣。
又是一个活色生香的早晨。
“小千,我和你一起去医院。”
莫以司替她盛好早饭,紫米粥、生煎包、奶黄包、小菜样样精致,简直就是为了她的口味而存在。
生为一个不挑食的人真是太幸福了。
相较起来,莫以司算是个挑嘴的,他喜欢适中的口味,酸甜苦辣咸,无论哪种口味都不能太过,尤其是辣。
但不得不说,他喜欢的口味才是最健康的,所以通常给周千寻做饭的时候,然后在这种适中的程度上稍稍加上一点她喜欢的味道,不会太过,反用一些健康的食材提升味蕾的感受。
比如一碗看似简单的紫米粥,实际上花了五星级厨师的功夫。
“阿司,我觉得你可以去当厨师了。”
这就是她对他最大的夸奖。
莫以司笑道,“我只给你一个人做饭。”
她眨眨眼,“那诡影的朋友们,他们都没尝过你的手艺吗?”
“如果野外煮的蛇汤也算的话,尝过。”
周千寻挑了挑眉,“阿司,你必须抽个时间给我讲讲你和他们相遇的故事了。”
他答应的倒是痛快,“嗯。”
“对了,我去医院不是看我爸妈,是解决小妹和付二公子的事情。”
莫以司想了一下,他几乎已经把这件事忘了。
“那我更要和你一起了。”
“为什么?”
“因为你要去见付家的人。”
周千寻抿唇,点了点头。
有人送总比自己开车或者打车舒服。
她去衣柜里挑了一件墨绿色的短带上衣和一条超肥的阔腿棉纺裤,搭配一双白色平底凉鞋,满满的夏天气息。
现在生活在同一屋檐下,更方便莫以司和她穿情侣装了,颜色款式一眼就让人知道他们是一对。
他们还在路上,秦小妹就给她打了电话,“千寻姐,我已经到了!”
现在不过六点四十而已。
“小妹,我还以为让你起床会很困难呢。”
“这要在平时我肯定不愿意,但现在是去揍人啊,昨晚我兴奋的一点钟才睡,没想到今早五点多就醒了,根本等不及。千寻姐,要不你告诉我那小子在哪个病房,我直接上去打他四拳完事!”
因为是外放,所以莫以司也听得一清二楚。他们相视一眼,周千寻无奈的摇了摇头,“小妹,你现在楼下等我一会儿,我十几分钟后到。”
秦小妹明显就有些失望了,“那好吧,拜拜千寻姐。”
“嗯,拜拜。”
挂了电话,莫以司问她,“为什么不让秦小妹自己解决?”
“你是不知道这两孩子一见面会掐成什么样。要让他们独处,最后肯定两败俱伤。更何况,还不知道付家有没有人在那里,小妹一个人去了容易吃亏。”
这些事莫以司是不在乎的,他只想减少周千寻和付家人扯上关系的次数。
他们到的时候,秦小妹正盘着腿坐在医院花园的树荫底下,怀里抱着一个背包,左手拿着一个鸡蛋饼,右手拿着一盒豆浆。一见他们过来,立刻放下牛奶对他们强烈招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