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书省
1中书令一员,银印,典领百官,会决庶务。
2右丞相注:元朝以右为上,与前代不同、左丞相各一员,正一品,银印,统六官,率百司,居令之次。令缺,则总省事,佐天子,理万机。
3平章政事四员,从一品,掌机务,贰丞相,凡军国重事,无不由之。
4右丞一员,正二品,左丞一员,正二品,副宰相裁成庶务,号左右辖。
5参知政事二员,从二品,副宰相以参大政,而其职亚于右、左丞。
6参议中书省事,秩正四品,典左右司文牍,为六曹之管辖,军国重事咸预决焉。
7右司、左司,郎中二员,正五品员外郎二员,正六品都事二员,正七品。
三六部
吏部:掌天下官吏选授之政令。
户部:掌天下户口、钱粮、田土之政令。
礼部:掌天下礼乐、祭祀、朝会、燕享、贡举之政令。
兵部:掌天下郡邑邮驿屯牧之政令。
刑部:掌天下刑名法律之政令。
工部:掌天下营造百工之政令。
以上六部各置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四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又以吏、户、礼为左三部,以兵、刑、工为右三部。各置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四员,员外郎六员,总领三部之事。
六部下设有各类分工精细、名目繁多的院、台、府、监、库、司、局、寺、仓、署、所等官署,职数和品阶一应俱全。
四枢密院
枢密院,秩从一品,掌天下兵甲机密之务。凡宫禁宿卫,边庭军翼,征讨戍守,简阅差遣,举功转官,节制调度,无不由之。
置知院六员,从一品同知四员,正二品副枢二员,从二品佥院二员,正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参议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五品都事四员,正七品承发兼照磨二员,正八品架阁库管勾一员,正九品同管勾一员,从九品掾史二十四人,译史一十四人,通事三人,司印二人,宣使一十九人,铨写二人,蒙古书写二人,典吏一十七人,院医二人。
枢密院下设有客省使、断事官、行枢密院、右卫、左卫、中卫、前卫、后卫等官署。
五御史台
御史台,秩从一品。大夫二员,从一品中丞二员,正二品侍御史二员,从二品治书侍御史二员,正三品,掌纠察百官善恶、政治得失。
后定置御史大夫二员、中丞二员、侍御史二员、治书侍御史二员,品秩如上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二员,正七品照磨一员,正八品承发管勾兼狱丞一员,正八品架阁库管勾兼承发一员,正九品掾史一十五人,译史四人,知印二人,通事二人,宣使十人,台医二人,蒙古书写二人,典吏六人,库子二人。
御史台下设有殿中司、察院、行御史台、肃政廉访司等官署。
六大宗政府
国初未有官制,首置断事官,曰札鲁忽赤,会决庶务。凡诸王驸马投下蒙古、色目人等,应犯一切公事,及汉人奸盗诈伪、蛊毒厌魅、诱掠逃驱、轻重罪囚,及边远出征官吏、每岁从驾分司上都存留住冬诸事,悉掌之。
泰定元年,复命兼理,置札鲁忽赤四十二员,令史改为掾史。致和元年,以上都、大都所属蒙古人并怯薛军站色目与汉人相犯者,归宗政府处断,其余路府州县汉人、蒙古、色目词讼,悉归有司刑部掌管。正官札鲁忽赤四十二员,从一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员,从八品掾史十人,蒙古必阇赤十三人,通事、知印各三人,宣使十人,蒙古书写一人,典吏三人,库子一人,医人一人,司狱二员。
七宣政院
宣政院,掌释教僧徒及吐蕃之境而隶治之。定置院使一十员,从一品同知二员,正二品副使二员,从二品佥院二员,正三品同佥三员,正四品院判三员,正五品参议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五品都事三员,从七品照磨一员,管勾一员,并正八品掾史十五人,蒙古必阇赤二人,回回掾史二人,怯里马赤四人,知印二人,宣使十五人,典吏有差。
八太禧宗禋院
太禧宗禋院,掌神御殿朔望岁时讳忌日辰禋享礼典。初,院官秩正二品,升从一品,置参议二员,改令史为掾史。二年,改太禧宗禋院,置院使六员,增副使二员,立诸总管府为之属。凡钱粮之出纳,营缮之作辍,悉统之。定置院使都典制神御殿事六员,同知兼佐仪神御殿事二员,副使兼奉赞神御殿事二员,佥院兼祗承神御殿事二员,同佥兼肃治神御殿事二员,院判供应神御殿事二员,参议二员,经历二员,都事二员,管勾、照磨各一员,掾史二十人,译史四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二人,宣使一十五人,断事官四员,客省使大使、副使各二员。
九储政院
储政院,秩正二品。至元十九年,立詹事院,备左右辅翼皇太子之任,置左、右詹事各一员,副詹事、詹事丞、院判各二员,吏属六十有二人,别置宫臣宾客二员,左右谕德、左右赞善各一员,校书郎二员,中庶子、中允各一员。三十一年,太子裕宗既薨,乃以院之钱粮选法工役,悉归太后位下,改为徽政院以掌之。泰定元年,罢徽政院,改立詹事如前。天历元年,改詹事院为储庆使司。二年罢,复立詹事院。未几,改储政院,院使六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司议二员,从五品长史二员,正六品照磨二员,管勾二员,俱正八品掾史一十二人,译史四人,回回掾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六人。
二地方政权
一行中书省职同中央中书省
行中书省,凡十一,秩从一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国初,有征伐之役,分任军民之事,皆称行省,未有定制。中统、至元间,始分立行中书省,因事设官,官不必备,皆以省官出领其事。其丞相,皆以宰执行某处省事系衔。其后嫌于外重,改为某处行中书省。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至元二十四年,改行尚书省,寻复如旧。至大二年,又改行尚书省,二年复如旧。每省丞相一员,从一品平章二员,从一品右丞一员,左丞一员,正二品参知政事二员,从二品,甘肃、岭北二省各减一员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掾史、蒙古必阇赤、回回令史、通事、知印、宣使,各省设员有差。旧制参政之下,有佥省、有同佥之属,后罢不置。丞相或置或不置,尤慎于择人,故往往缺焉。
二宣慰使司职同中央宣政院
宣慰司,掌军民之务,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为达于省。有边陲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则止为元帅府。其在远服,又有招讨、安抚、宣抚等使,品秩员数,各有差等。
宣慰使司,秩从二品。每司宣慰使三员,从二品同知一员,从三品副使一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架阁管勾一员,正九品。凡六道:山东东西道,益都路置。河东山西道,大同路置。淮东道,扬州置。浙东道,庆元路置。荆湖北道,中兴路置。湖南道。天临路置。
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秩从二品,使三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照磨兼架阁管勾一员。
三诸路万户府
上万户府:管军七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俱正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从三品,虎符。
中万户府:管军五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俱从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正四品,金牌。
下万户府:管军三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俱从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从四品,金牌。其官皆世袭,有功则升之。每府设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
镇抚司:镇抚二员,蒙古、汉人参用。上万户府正五品,中万户府从五品,俱金牌下万户府正六品,银牌。
上千户所:管军七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俱从四品,金牌副千户一员,正五品,金牌。
中千户所:管军五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俱正五品,金牌副千户一员,从五品,金牌。
下千户所:管军三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俱从五品,金牌副千户一员,正六品,银牌。弹压二员,蒙古、汉人参用。上千户所从八品,中下二所正九从九品内铨注。
上百户所:百户二员,蒙古一员,汉人一员,俱从六品,银牌。
下百户所:百户一员,从七品,银牌。
四诸路总管府
诸路总管府,至元初置。二十年,定十万户之上者为上路,十万户之下者为下路,当冲要者,虽不及十万户亦为上路。上路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兼管劝农事,江北则兼诸军奥鲁,同知、治中、判官各一员。下路秩从三品,不置治中员,而同知如治中之秩,余悉同上。至元二十三年,置推官二员,专治刑狱,下路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或二员,照磨兼承发架阁一员,司吏无定制,随事繁简以为多寡之额译史、通事各一人。
五散府
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知府或府尹一员,领劝农奥鲁与路同同知一员,判官一员,推官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所在有隶诸路及宣慰司、行省者,有直隶省部者,有统州县者,有不统县者,其制各有差等。
六诸州
中统五年,并立州县,未有等差。至元三年,定一万五千户之上者为上州,六千户之上者为中州,六千户之下者为下州。江南既平,二十年,又定其地五万户之上者为上州,三万户之上者为中州,不及三万户者为下州。于是升县为州者四十有四。县户虽多,附路府者不改。上州:达鲁花赤、州尹秩从四品,同知秩正六品,判官秩正七品。中州:达鲁花赤、知州并正五品,同知从六品,判官从七品。下州:达鲁花赤、知州并从五品,同知正七品,判官正八品,兼捕盗之事。参佐官:上州,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中州,吏目、提控案牍各一员下州,吏目一员或二员。
七诸县
至元三年,合并江北州县。六千户之上者为上县,二千户之上者为中县,不及二千户者为下县。二十年,又定江淮以南,三万户之上者为上县,一万户之上者为中县,一万户之下者为下县。上县,秩从六品,达鲁花赤一员,尹一员,丞一员,簿一员,尉一员,典史二员。中县,秩正七品,不置丞,余悉如上县之制。下县,秩从七品,置官如中县,民少事简之地,则以簿兼尉。后又别置尉,尉主捕盗之事,别有印。典史一员。巡检司,秩九品,巡检一员。
八诸军
唯边远之地有之,各统属县,其秩如下州,其设官置吏亦如之。
诸蛮夷长官司。西南夷诸溪洞各置长官司,秩如下州,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参用其土人为之。
各处脱脱禾孙,掌辨使臣奸伪。正一员,从五品副一员,正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