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下班了。”
一个大约二十多岁的女子走在夜晚的路上。女子就是一身上班族的服装,脸蛋不算很美丽,但也算耐看。
女子看了一下自己的手表,看看现在是什么时间。
九点二十三分。
“杂货店应该还没关吧,去买包零食当作宵夜吧。”作者:有人会将零食当作宵夜吗?
女子便转向左边走了大约五分钟。女子停留在一家店前面。女子看了店名一眼,一间杂货店。看到店名的时候,女子的嘴角不禁扯了扯。
没错,这间杂货店真的就叫做一间杂货店。女子已经开始脑补一些情节了。
“你要去哪里?”
“哪一间杂货店?”
“一间杂货店?”
“我当然知道你要去杂货店啊。店名是什么?”
“一间杂货店。”
“就算不想说也不是这样的吧!兄得!”
“不是啊,那件杂货店就真的叫一间杂货店啊!”
如果另一边脾气不好的话可能就会打起来了。
店的外表也没什么好说的,就是一般杂货店的样子,但是杂货店的内部。。。
女子推开杂货店的门口进入杂货店。
“不管来几次还是想要吐槽。明明叫做杂货店,为啥内部那么像便利店呢?”
没错,如果不看招牌就进入一间杂货店的话,十个人里面有十个人绝对会会认为这里是便利商店。
女子走向其中一个柜子熟练的从柜子拿起几包零食,女子那一气呵成、行云流水、毫不拖泥带水的动作已经告诉众人。。。她不是第一次干的。
女子拿起这几包零食就走去柜台准备付钱。
去到柜台的时候发现柜台没人。
女子也不是第一次遇见这情形了,于是便敲了敲柜台上的桌铃。桌铃响起了清脆的声音,虽然铃声不大,但是在这安静的店里面就显得很大声了。
在等待收银员的时候,女子也稍微观察一下店里面的其他东西。这时她看到了摆在店角落的一个柜子,这个柜子是用来摆放报纸用的。
由于网络通讯发达起来的关系,导致现在也没有人会来到杂货店或者书店买实体报纸,大多数人都选择看电子报纸,只有一些不会使用或者不习惯智能手机的老人家才会来买报纸,现在的老人家大部分都很潮,都会用智能手机上网看新闻、报纸了,导致这些年实体报纸的销量一直下降。现在都已经临近半夜了,杂货店里面的报纸也没卖出多少份。
出于怀念心态,女子走向那个柜子拿起其中一份报纸阅读起来。
女子拿起报纸的时候便看到了报纸那夺人眼球的头条。
一家三口惨遭分尸!到底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泯灭?
女子在网上也看过这个新闻,好像是说有一个变态杀人狂冲进一户人家里面把一家三口都分尸了。这种变态至极且血腥无比的杀人案自然是会得到许多人的关注,有许多人都在网上讨论这起杀人案。
“来了来了。”
这时,一道声音突然响起。
女子转头看向那位姗姗来迟的收银员,收银员是一位表面看起来只有十六岁左右的的少年。少年的身高从目测来看大约只有160而已,可能也不到160,在同龄人里面算矮小了。少年的身材是属于瘦弱的那种,但又不至于让人觉得这少年营养不良。
少年的容貌不能说是帅气也不能说是丑陋,但也不是两者之间取个平均值,而是偏向可爱的。
有时候女子在想,如果这少年去做女装大佬的话应该可以让无数男子心碎吧。
少年看到女子之后便说道:“果然是乐姐,又来买零食吗?半夜吃零食对身体不好哦。”
被称为乐姐的女子在听了之后给了少年一个大大的白眼然后说道:“你管我。”
少年笑了笑没说什么,少年突然看到乐姐手里的报纸然后问道:“乐姐你也对这杀人案有兴趣吗?”
“倒也不是有兴趣,只是心血来潮想要翻翻报纸。说到这杀人案,我记得网上好像有人说这可能不是人做的。”
“这种东西的确不是人做的。”少年一脸认同的说道。
“额,不是那个意思,是真正意义上的不是人。”
“什么意思?”139139x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