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三十章 遣返,十三万的债务!(2 / 2)大冒险系统首页

在外十来年的历险,叶苏都是独自一人的。

没有在家时的亲切感,唯有无尽的孤独。

这一切,平时没有表现出来,但却是存在的。

并,让叶苏感觉十分难受。

已经,不想再尝到孤独的滋味了。

所以了,就需要父母活着,不能让他们死去。

这件事,却不是一时半刻能够办好的,便先放一边吧。

此刻需要做的,是叶苏,还掉飞机票的钱,还有跟父母好好的玩乐几天。

从美国遣返的机票与伙食,可不是免费的,需要叶苏偿还!

因此现在要紧的,是搞到足够的钱才对。

总共,有十三万呢。

好在,是人民币来着……

该上哪搞钱呢?

工作还债,这也太难了点。

此刻,叶苏父母两人的工资加在一起,也只有四千块而已。

可以说,就算是叶苏去工作,凭借他的学历,还有年龄,也只能找到一份月薪两千块的罢了。

三人加一起,也只有六千块!

对于十三万来说,真是杯水车薪。

为此,叶苏想开发一些别的渠道,来增加收入。

怎么做?

去抢劫!

不过,不是抢劫一般人,而是去抢劫坏人。

也就是,那些流氓混混们。

这样做,就能加快还债的速度,而且也能算作劫富济贫了。

可谓,一举两得,好事一桩!

现在的叶苏,就居住在父母的宿舍内。

虽然很小,却也能过活,并将要做的事,告诉了父母。

父母表示了担心,也是很当然的,并表示慢慢还钱也是没事的,反正是欠政府的钱,他们也不会来逼债之类的。

至少,比高利贷要好的多了。

但,叶苏却坚持要这么做,同时更展示了自己的能力,表示自己在地球是无敌的。

确实,在地球上,没几人是叶苏的对手,所以他的抢劫计划,是顺利的。

轻易的,就从城市中的流氓混混们那里,抢到了金钱,而他们也不能声张出去,因为本来嘛,他们自己,就是个抢劫别人的人。

只是,那样的机会,却太少了。

叶苏的抢劫行动,必须要等他人在进行抢劫时,才能够做出反应。

而且,必须在那个瞬间赶到现场,再从流氓那边将他们抢来的钱抢走,同时警告他们,不要再做这种事了。

这,也算是所谓的当了婊子还要立个牌坊的行为了。

可,叶苏所在的城市,并不是那种繁华的城市,完全不能跟北京上海比较,相对应的,在当地,流氓混混的数量,就直线下降,里面会进行犯罪,又恰好会被撞见的概率,便也会越低!

这种情况,严重阻碍了叶苏的发财大计,却没有改变的办法。

不过,就是这样,叶苏的名声却也渐渐出来了,在各种流氓那里,开始传诵邪剑仙的名头。

邪剑仙,是叶苏的自号,他认为很酷,便取了这个名字。

同时,又有御剑的能力,也确实像个剑仙来着……

很明白的,想靠抢劫来致富,根本是不可能的,那也只能搞点小钱罢了。

此刻的叶苏,却是需要十三万的啊!

所以,该怎么办?

思来想去,对于钱,叶苏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最后想到了做生意!

在持续进行的数个星期的抢劫流氓中,叶苏得到了五六千块,却是能够用作本金了。

更,在不知不觉中,打响了邪剑仙的名头,只是叶苏还没意识到而已。

但,这些,暂时的,也没什么用,先不提也罢。

还是,先搞定钱的事情再说。

怎么搞钱呢?

真的要,去做生意吗?

虽然有这个想法,但叶苏对于生意,可是一窍不通的,哪里会啊?

不过,转念一想,没有人是天生就会做生意的,所以为什么不试试?

反正的,到手的钱也只是从流氓那边抢过来的而已,所以就试着做下生意吧!

具体的,要干什么呢?

五六千,是不可能开店的,但用来摆地摊却是可以的。

可,又要卖什么呢?

服装?鞋子?杂货?

叶苏难以下定决定,只能将想法告诉父母,表示自己想试着摆地摊。

父母却说:“我们现在能一起生活就不错的了,别折腾这些了,好好过日子吧!”

叶苏表示:“可如果一直这样下去,你们总有亡去的一天,难道你们想看我孤独的活在世界上吗?”

对此,父母默然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