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一次不嫌弃我做的东西,吃了一口就能说出十几种不同的鄙薄话语,然后就放下筷子,当着我的面定外卖。
我不理他,只是平静的吃我的,吃完自己收拾,我又不是傻子,拥有正常味觉的我自然能分辨出食物的好坏,我觉得我做的东西至少比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外卖要强得多,景耀觉得难吃,只可能是因为看做的人不顺眼罢了。
久而久之,见到这件事无法引起我的怒火,景耀便妥协了,跟我一起吃我的做的东西,不再挑剔。
我几乎不对景耀发火,在我能忍受的范围之内,我都愿意顺从他,毕竟我要的只有他那张脸,祝荣的性格春风拂面,景耀却是一个一点就炸的□□桶,要是景耀生太多气,他的表情就一点都不像祝荣了。
那我还要他何用。
搬到这里的时候景耀也跟我吵了几架,说觉得这样太高调了,我一退再退表示保证不会有人知道我们同居的事情,景耀还是不满意,我也不打算惯着他了,直接打电话给他的经纪人。
第二天他就向我低头了。
我看着景耀露出有些委屈的表情,还是有点心疼的,毕竟景耀和祝荣像了七分,剩下三分却比祝荣美艳多了,毕竟祝荣是个企业家,景耀是个明星,天生就有吸引人眼球的能力,于是我软了口气,跟他说,这些天我做饭了吧。
景耀冷哼了一声,但是我瞥见了他眼底闪过的一抹开心。
他就是这样,小孩子脾气,只要我一退缩,他就觉得自己赢了,殊不知只是我懒得跟他吵架。
我们在这里住了半个月都是我做的饭,不过今天,我没法做饭了,因为我手伤了。
我掐了掐助理买来的空心菜,新鲜爽脆,有些不忍心,但是还是转头把它扔进了垃圾桶。
可是不忍心又能怎么办吗?最美丽的东西就应该在最适合的时机采撷,一旦过了这个时候,也不过只是早晚进垃圾桶罢了。
断,舍,离,干脆利落。
我没学会我爹的经商本事,倒是把他的处事风格学了个十成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