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他,要我怎么忘了他。放了吧,就像放开水中花。 孟景初老是怀疑人类感情是共通的,起码在爱情这回事上,大家都是有共鸣的。1999年,谢霆锋出道开演唱会的时候,在香港红磡,她的前任男友去看过,美国硅谷的精英喜欢谢霆锋,这也是孟景初不能理解的。 孟景初当年在搜狐上看过谢霆锋的大头照,这个年轻男孩子不爱洗头,还油腻,与她的男友完全不是一回事,不过她的男友说:“我也想活成那个样子,不过我不能。” 谢霆锋的样子?什么样子?醉驾撞人,还是找个老女人谈恋爱,再找个年轻貌美的结婚,最后再离婚,再和前女友复合? 孟景初这么些年死活没想通,她那男友这么老实本分的一个人,竟然有一颗这么不安分的心。当然,他死了,在小谢还没变中年之前,在小谢婚姻还没解体的时候,他就死了。 他也很年轻,才三十多岁,三十四岁,多么年轻的男人啊,用孟景初的话讲,简直如花似玉。是的,如花似玉的年纪,死了? 人类的寿命怎么这么短,孟景初过去听他们元朝宫廷的术士说,人是可以长命百岁的,或者修道,或者炼丹。 元朝宫廷道术水平很高,以至后来大明朝廷延续的修道炼丹之术都是承继于元皇室,孟景初本人就吃过不少丹药,而那些术士游走八方,他们许多人都来自于蒙古草原。 孟景初将她妹妹从蓝玉手里接回来之后,就去找萧洵,萧洵在御史台编书,孟景初给他带了几颗药丸,说是有清心提神之效。 其实孟景初手里丹药多的是,有醒脑的,有安神的,还有在治疗床上一蹶不振的,这些都是王保保告诉她的,王保保还问她:“萧洵在床上行不行?” 这真是个难以启齿的问题,点点公主是毫不畏惧的,她说:“反正比你行。” “嗤嗤,”王保保笑,“你又没和我睡过,你怎么知道我不行?” 两人开着黄腔讲些玩笑话,瑶璟从外头进来,听了又开始脸红,点点瞧她一眼,“你跟扩廓玩儿吧,叫他带你去骑马,我要去找我的情郎了,你姐夫很久没见我了,他该想我了。” 瑶璟垂着头,王保保道:“点点公主就是这么野,也不知道萧洵吃不吃得消。” 点点带着药丸,她去御史台找萧洵,御史台的南方士子很多,有些认得她,有些不认得她。点点带来许多肉食和点心,她说:“各位且休息,编书不急于一时。” 点点其实有些野性,她的打扮,她的穿着,混不似汉女,她穿色泽鲜艳浓厚的蒙古裙,头上是红蓝宝石,颈上是金镶玉的黄色璎珞项圈,众南人见了她,修养好的不发一言,那忍不住笑出声的,已经笑红了脸。 点点不是瑶璟,她不会先低头往自己身上看,若今日换做瑶璟,已经羞涩地跑出去了。点点公主不是啊,她也笑,但笑得很轻蔑。 点点伸手,背后系马的仆人递上长鞭,点点拿起鞭子就往笑着的那人脸上抽,那士子脸上还憋着笑意。这一回他的脸是真的红了,被马鞭抽出来的血红。 “哼,笑啊,怎么不笑了?” 点点笑看着她,“笑,继续笑,本公主喜欢看你笑,你笑什么?笑本公主衣衫难看,笑本公主长得难看,还是笑本公主对你们太仁慈,允许你们穿这些不伦不类的青衫长袍在我大元朝的御史台里编书啊?” 点点仰着头,“你再露出个多余的表情,本公主立马就把你的眼珠子抠下来,拿出去喂狗。” 点点将马鞭折起来,气势昂扬。 众士子们都不说话了,点点将他们一个一个看了一眼,每一个都看了,看得很仔细。等她目光到角落的时候,看见了萧洵。 萧洵穿烟沙色的锦袍,非布非麻,点点不喜欢布衣麻料,那都是穷人的衣裳,她点点公主的男人,能吃穿得不好吗? 点点仰着头,她手中马鞭指着男人,“你,出来。” 点点并没对萧洵太热情,她知道自己得罪了人,得罪了御史台里一大帮南派士子,她若是对萧洵另眼相看,那萧洵日后恐怕要受他们排挤。 萧洵搁下手中物件,里头的男人们都对他抱有同情的目光,以为他也要出去挨打了。 元朝的御史台华丽得很,萧洵一出来,点点公主就翻身上马,她伸手拉他,“会骑马吗?” 男人笑。 “上来。” 点点拉马缰,萧洵坐在她身后,女人马术很不错,她带着他在草原上驰骋,等快日落的时候,他们到了湖边上。 后头放哨的人站得很远,点点在一块大石上坐了,她拍拍身侧,“坐。” 男人没有坐,他捧起点点的脸,“去哪儿了?” “瞒不过你,我去南京了,我去把瑶璟和孩子带回来了。她们和蓝玉一起生活,我不放心。” 萧洵道:“你不该把她们带回来。” “我知道,但我已经把她们带回来了,你让我怎么办。” 萧洵摸摸点点的额发,“你会给她们带来灾祸的。” “灾祸?” 点点冷笑,“那就来吧,大不了战死,谁怕谁。” “点点。”萧洵唤她。 “嗯?” “不要轻易说生死,答应我,好吗。” “嗯。” 点点搂了萧洵的腰,“你最近好吗,有人欺负你吗?” 萧洵摇头,又笑,“你不欺负我,没人能欺负我。” “嗤嗤,”点点小公主红了脸,她发现她也开始红脸,动不动的,这真是个坏习惯,跟瑶璟有什么区别。 “公主,公主。” 站岗的哨子递过来一张纸条,“公主,密信。” 用蜡密封过的信,上头写着,“蓝玉李文忠部队清缴草原,徐达大部队即将抵达。” 此一时,洪武四年,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