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2 / 2)玄学老祖穿成假孕炮灰后首页

“你脑子是进粪水了吗?作业写完没,就敢出来蹦跶了?”

“连方老都敢骂,他给方老擦鞋都不配!”

相反的,被突然天降大锅砸中的盛骏成为几百万网友的怜爱对象。以前不熟悉他的人想要跑去音乐平台帮他把恶评压下去,打开播放器后,突然觉得,自己简直找到了宝藏。

“我的妈,这么好的歌,我以前怎么没听到过呢?”

“哎呀,还要感谢那个没脑子的,不然我都没发现竟然还有这样的宝藏歌手。”

“以前觉得摇滚乐都是闹腾刺耳的,没想到这几首歌听得我感慨万千,真的,他唱的是我们这一代的心声。”

盛骏的几首歌播放量直接蹿升致各大平台的榜首,沉寂了几年的摇滚乐,突然火了一把。

而一向不喜欢上网的盛骏此时还不知道自己突然被翻出来了,他出了聚尚后,本想直接回家,但是想到祁禹秋的话,犹豫了一下,还是开着车子朝着往北的方向驶去。

换个路线,看看不同的风景,也能有不同的心情。

正是上班的时间,路上没有堵车,他一路畅行,见岔路便往北拐,路过高楼林立的商圈,拥挤的旧城区,看到形形色色的人,心里没有一丝波动。

直到看到一个酒吧,他停下了车子。酒吧的名字叫十年,大大的十字挂在斑驳的墙上,似乎在朝路过的人诉说着什么。

盛骏走进去,发现这竟然是一个摇滚主题的酒吧,到处都能看到各种各样的摇滚元素。

他顺着路往里面走,在最深处的吧台后面看到了一面墙,墙上塞满了唱片专辑还有海报,全是他的。

坐在吧台后面的小哥看到他招呼道:“帅哥喝点什么?”

盛骏走过去,点了一杯苏打水。

“帅哥喜欢也喜欢摇滚吗?”小哥十分自来熟的半趴在把台上,歪着头道。

盛骏没有取下眼镜,听到小哥的话点了点头,同时有些意外:“你也喜欢?”

“对啊!”小哥十分活泼,端起一杯酒喝了口,“这酒吧就是摇滚主题嘛,呆在这的大部分都是摇滚爱好者,你看我身后这面墙,全是我们老板偶像盛骏的唱片,几百张呢。”

“我们老板可是盛骏的狂热粉丝,开这间酒吧就是为他开的哈哈哈。”

盛骏看着墙上熟悉的海报和唱片,甚至还有他的亲笔签名照,心脏仿佛重新热了起来,他问:“酒吧里,年轻人很多吗?”

“那当然!”小哥撇撇嘴,似乎被盛骏的话伤到了,“大叔,我们年轻人怎么就不能有很多人喜欢摇滚了?我们学校还有摇滚乐队呢,喜欢摇滚又不是你们大叔的专利。”

盛骏笑了,道:“是啊,喜欢摇滚又不是我们的专利。”

他在酒吧里呆了许久,也许是太昏暗,一直没人认出他。到了晚上,酒吧里开始热闹起来,有人上台唱歌,小哥忙完后撺掇盛骏:“大叔,你也上去唱一首呗,可以免单哦~”

盛骏看着手里的苏打水,挑眉笑道:“好啊。”

他走上台,有人见他一个人上台,问他要唱哪一首歌,好给他伴奏。盛骏笑着摇摇头,只要了一把电吉他。

灯光打在舞台上,盛骏手指划过吉他的弦,开口唱出他的新歌。

这首歌便是闫文光看上的那几首歌之一,是他两年沉寂但是永不放弃的心情,寂寥但是昂扬的情绪随着他的声音响彻酒吧,台下的人愣了一下,跟着节奏欢呼起来。

没有人听过这首歌,但是他们仍然在听到的第一瞬间就被歌曲中的情绪感染。

盛骏看着台下为他欢呼的听众,胸中的郁气一扫而尽,他大笑着,仿佛回到了第一次登台演出的时候。

一去作罢,盛骏走下台,观众朝他鼓掌,吹口哨,有人眼眶含泪看着他,但是没有人上前打扰,他仍然坐回吧台前,接着喝自己的那杯水。

吧台后的调酒师换成了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他穿着白衬衣灰马甲,头发凌乱的搭在额头上,盛骏的水喝完了他便很自然的给他换一杯。

两人虽然不认识,但是就这么坐着听歌,偶尔聊两句,倒像是多年的老友一般。

夜深了,盛骏起身要离开,那人突然从吧台下面拿出一把电吉他递给他。

盛骏接过来仔细看了看,认出这把吉他是他的偶像斯普顿曾经用过的一把,吉他上面还有斯普顿的签名。

“什么时候开演唱会?”那人问他。

盛骏看着他,道:“就在今年,很快吧。”

“好吧,到时候用把你的吉他给我,作为交换。”那人笑了。

酒吧里很多人看着盛骏往外走,其中便有一个带着帽子的大胡子,大胡子操着蹩脚的中文对旁边的朋友哈哈笑道:“看到了吗,他拿的我的吉他。”

“我觉得他的歌比你的好。”他朋友耸耸肩膀,“你应该请他去你的演唱会。”

“好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