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你可曾见过我?在生命的每一个轮回,我们以不同或相同的姿态彼此遇见…… * * * 以下正文 * * * 莫小夕出生在C市一个普通的工薪家庭。她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晚上经过无车无人的十字路口时,亢奋地追着被路灯四分五裂的自己的影子,飞一样奔跑。 她爱吃鱼。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眯成月牙的形状。 在很小的时候,她的脑海还偶然会涌上些残缺的画面:月色笼罩的湖面;湖水中猫的倒影;不远处的柳阴下,还有一个古装的白袍男子在弹琴…… 莫小夕觉得,她前世一定是一只猫。而那个她十一、二岁时候喜欢过的男孩,前世兴许是她的主人。 他叫肖弦默,长得很俊,成绩也很优异。他非常喜欢猫。 除了猫,他只喜欢她。这是他曾经跟她说的。 肖弦默从小被寄居在C市亲戚家,快上初中的时候,他离开C市,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莫小夕当时心情低落,也没问肖弦默的家乡到底在哪,聊天中只知道他坐火车往东,需要经过东边的一些城市。 从那之后,他们再也没有见过。中断了联系。 周围的一切都变得飞快,城郊变成了热闹的街道,老房子都拆迁了,莫小夕后来想找肖弦默亲戚打听他的消息,也无从打听。 为了解肖弦默的情况,莫小夕试着请了碟仙。不过,碟仙好请不好送,她情况没了解到,却差点惹了大麻烦。 在这种朦朦胧胧的思念与期待中,四季交替,时光飞逝,很快的,莫小夕就大学毕业了。 人言,毕业即失业。现代社会竞争大,同学们都害怕失业,于是一离开学校,就头也不回地提着裤脚,各奔前程去了。 莫小夕的老铁卓芸也不例外。卓芸和莫小夕从高中到大学都一直是同学,而且同班同寝室,可以说是很有缘了。 分开的时候,卓芸单独请莫小夕吃了顿饭,说要是彼此找着好工作了,一定要叫上对方一起去。 对于不会吹捧、说一是一的莫小夕而言,找工作确实没有优势,所以她决定在招聘网一家一家投递简历,然后静静地等着有公司呼她去面试。 大概过了一周左右,莫小夕果然等来了一个陌生的电话。 “喂,是莫小夕吗?” “哦哦,对,我就是。”莫小夕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 “是这样的,您报名了我们星火娱乐公司在上海举办的青少年歌赛,请您下周六早上10点及时赶到上海市**路**街东方银座8栋的星空大剧院来参加初赛,谢谢!” “啊……”莫小夕嘴巴张得都可以塞进一个鸡蛋了。自己再回想了一下,可能是投简历的时候太捉急,不小心投了一份放歌赛报名入口了,星火娱乐公司当时估计正好在招聘网打广告,而她的简历上,也着实写着爱好是唱歌。 难道这就是机遇?阴差阳错之下,也许能成就一个意想不到的梦想也说不定呢,这样的例子本就不少。当然,最主要是,既然那个肖弦默不出现,就自己先出现吧,站在光亮些的舞台,台下有那么多观众,要是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在电视台闪一下眼。 带着这个想法,莫小夕赶忙打开电脑,开始选择自己拿手的歌曲。 读大学的时候,莫小夕也曾两次登台唱过歌,一次是在大二,学校的元旦晚会上,她唱的是一首王菲的《传奇》;另一次是与农大的联谊赛上,唱的是央金兰泽的《爱琴海》,而且两次都获得了奖项。 在电脑上浏览了一圈之后,莫小夕将参赛曲目定在《传奇》、《爱琴海》和梁静茹的《爱你不是两三天》。 因为这三首歌她歌词记得烂熟,前两首已经表演过,不会太紧张,之所以加上后一首,除了歌词熟,还因为节凑稍快,以此来缓和紧张感和技艺上的不足。 莫小夕的父亲本是一名矿工,在她十三岁那年,父亲在一次矿难中受了伤,失去了半条手臂,从此再无法下矿。母亲在毛巾厂上班,也做不了几年,就要退休了。 从上了大学之后,除了奖学金,莫小夕还会做各种兼职,来充当自己的学杂费。 这次出远门,因着不想让父母担心,莫小夕只说同学卓芸在上海找到了工作,让她也过去在一处上班。 为使自己参加歌赛的时候穿得更光鲜一些,莫小夕网购了一件白色的类似于羽毛面料的连衣裙,和一双镂空的中跟短靴,又配了一条别致的小颗粒黑珍珠编织成带状的项链。这些可是她前段时间答题赢钱的全部所得。 收到东西后,莫小夕迫不及待试了试效果,看起来还不错,但又觉得缺了点什么。在学校的时候,买衣服都是老铁卓芸作参考的。可是,卓芸这些天都没有联系她,可能也在忙着找工作罢。 犹豫了几分钟,莫小夕给卓芸发了条微信:“云上草,最近忙什么?” “工作啊,我今天第一天上班。哎,草下日,下班打给你。” 这家伙,果然在工作,看样子还很紧张,估计有领导在边上。 等了整整一下午,吃过晚饭,莫小夕准备出去到紫薇广场散步的时候,微信有了反应,卓芸发来了视频对话。 莫小夕赶忙接通。 “终于下班了,草下日,你怎么样了?”卓芸一边跑步,一边伸着脖子过来说道。 “我都还没找到工作呢,前几天接到一个歌赛的电话,叫我去上海比赛,买了套行头,想让你看看。” “上海呀……” “嗯,怎么啦?” “没事,到时给你个惊喜……” “什么惊喜?” “既然是惊喜,自然说不得,明白否?” “否!” “废话少说,行头在哪,赶紧弄我瞧瞧!” “好好好……”莫小夕把手机丢桌上,自己跑一边换衣服鞋子去了。视频里传来了卓芸的喊叫:“喂喂,直播一下啊,作为参考的福利。” “直播,直播个头啊,害我差点崴了脚,”莫小夕一边套短靴一边抱怨,“你都找到工作了,为什么不叫我一声。” “我就想看看这工作怎么样啊,别提了,累死人,我都不知道能坚持多久。” 说到这儿的时候,莫小夕已经戴好了项链,将手机拿起来,尽量伸长手臂,镜头对准自己。 “还好,看下鞋。” 莫小夕将脚抬起来,踩在凳子上。黑白色镂空的靴子。 “马马虎虎,对得起观众。什么时候参赛?”卓芸一脸认真。 “后天。”顿了一下,莫小夕又道,“欸,你说,我是唱《传奇》好,还是《爱琴海》,还是《爱你不是两三天》?” 卓芸深思熟虑一阵:“我觉得吧,现在力捧创作型歌手,你不如自己写个歌,让那搞乐队的秦俊同学配首曲子。” “真的?来不及了吧?” “来得及!你不是什么歌学两次就会嘛,再说呢,自己的歌唱错了鬼知道啊!我跟秦俊熟,弄曲子的事我去说,你先写歌,快去!”卓芸估计是车来了,要上车了,摆摆手,“加油哦!我相信你,支持你!全寝室你最棒,耶耶耶!” “还喊什么口号,都分家了。” “通用一辈子。”说罢,卓芸那边把视频切了。 依着卓芸的主意,莫小夕当晚就写好了歌,发给卓芸,让帮着联系秦俊。 第二天上午,秦俊就即兴把曲子编好了。 接下来,莫小夕就开始紧锣密鼓地练习。反正父母不在家,她关起门来,操个话筒,就可以一个人想唱就唱。 唱了一整天,莫小夕觉得这歌越唱越有感觉,还真像那么回事儿,心里又开心又紧张。万一红了呢,那可怎么办? 初赛这一天很快到来了。莫小夕在最后整理行李的时候,一只毛绒绒的小猫被她从箱底翻了出来。 这是一只毛毛制成的小猫,整个身体是浅咖色和灰色相间的,两颗眼珠子是水晶的,很精致很漂亮。 这是肖弦默离开之前,送给她的小猫猫。莫小夕还以为早弄丢了,没想到竟然在这儿。她欣喜若狂地拿起小猫猫,弄了跟红绳拴好,挂在包包上。 莫小夕带着简单的行李,早早地到了机场。从她那儿的C市去上海也就两小时,时间还早。 昨夜刚刚下过一场雨,空气里弥漫着温润的气息。 乘机到得上海的浦东机场之后,莫小夕又打了个车,终于赶到了指定参赛的星空大剧院。剧院外水满为患,莫小夕好容易才跟随众人挤进去,还被人踩了两次脚,鞋都脏了。 差不多三百平米的大厅里,前边是个报名录资料的台子,三个工作人员在忙活,参赛的人排着十八弯的队伍,塞满了大半个厅。 莫小夕在最后一个穿军大衣的小伙子后面站着,很快又有人排在了身后,她被淹没在人海中。 大厅本来人气爆棚,CO2浓度高,天气也挺炎热,却不知为何,莫小夕总感觉身侧有一股冷风,时不时在人群里穿梭。 不过,这种怪异感觉很快被左右的窃窃私语所掩埋: “你瞧那人,穿什么军大衣,当是大衣哥啊。” “穿白裙那妞不错,不知道唱得怎么样?” “你看你看,还有乐队呢,吉他手,萨克斯手,全都有。我们完啦!” 好容易轮到莫小夕录资料,肚子已经咕咕叫了。真气人,忘记带吃的了,就只有一瓶水,喝了还老想上WC。 录完资料后,工作人员告知莫小夕,她可以围观其他选手唱歌,也可先行离开,下午六点准时过来就行。莫小夕如释重负,赶紧四处找WC。 上完WC,莫小夕决定去比赛现场适应一下环境。 比赛现场在大厅后边,中间连着条老宽的通道。穿过通道,是一扇大门。里边的帷幕拉得严丝合缝,就像晚上一样。灯光四处扫射,台上是一身着苗族服饰的女孩在唱《歌唱美丽的家乡》,声如天籁,余音绕梁。 还好我的是原创。莫小夕想。 看了几轮参赛者的表演,莫小夕清楚了登台的大概流程,就转身朝外走。这儿太吵了,耳朵都受不了。 出了大剧院的门,世界一下子清静不少。 莫小夕找了个饭店吃了饭,休息了一下,就四处溜达。 一个人终究很无聊,沿街溜达一阵,莫小夕找了个公园,坐下来荡秋千。脑海里却一直在练习自己要唱的那首歌。 到了下午五点,莫小夕离开公园,吃了晚饭,就急匆匆朝剧院赶。 华灯初上,星空大剧院的歌唱赛依旧进行得如火如荼。这场初赛只会留下四十名选手,不知有哪些人可以幸运地留下来,但一定会有更多更多不知多多少的人会黯然离去。 莫小夕觉得这不过是个追求梦想的过程罢了,不必太看重结果。再说呢,她要的结果,并非在舞台上。 时间是五点五十分,莫小夕被工作人员领到后台,化妆师给她稍微描下眉,画了个眼线,再把她的直发弄了个一次性内扣,三分钟完事。像这样的初赛,虽然电视台会播,但也仅仅截取几个片段,没那么注重细节的。 站在后台,莫小夕心里反倒没那么紧张了。这本来就是一场意外,唱完歌,该去哪去哪吧。 当前台主持人叫到莫小夕名字的时候,她撩起裙子,步伐均匀、腰背挺直而从容地走到了台前。 除了闪光灯有些晃眼,地板有些滑,其它都还不错。莫小夕一直面带着微笑,状态很自然。 面对着台下观众的时候,在人群中,莫小夕看见了卓芸,卓芸得知自己被注意到,也向莫小夕挥了挥手,两人相对一笑。 这就是卓芸给莫小夕的意外的惊喜。 莫小夕现在要唱的这首原创歌曲是《猫》: “叶落随风,月色清凉, 寂静屋顶,我行在夜的边缘, 一道复一道, 我跃过红瓦与白墙, 只为在曙光到来那一瞬, 出现在你半闭的窗。 可是,我生命何其短, 九条命不够陪你地老天荒。 奈何桥头,一碗孟婆汤, 你我一生,就此遗忘。 我的挚爱啊, 请你不要、请你不要忧伤, 走过忘川, 我们还会在哪里, 在哪里遇上……” 这首歌,是莫小夕为肖弦默所作。 回想当年,他总是会在巷子里等她一起上学,会站在窗外静静地等她下课,容不得任何人欺负她。他们曾经是那么亲密无间。 可惜现在,莫小夕都快忘了他长什么样了。 他现在到底在何方?莫小夕希望电视台能够播放她的歌,让他听到。莫小夕把对他的感情,一直小心翼翼地埋在心里,从不轻易碰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