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幺/文
“大小正合适。”
陆熙杭穿着林回买给他的球鞋在地上用力踩了踩,心里感到有些惊讶,因为他没想到林回真能给他买到一双合脚的鞋。
他倒是有心了……
“你喜欢就好。”
陆熙杭笑得很矜持,但是真能看出他心情不错:“当然喜欢了,我一直想要这双鞋,可惜太贵没钱买,我以后天天都穿它。”
林回听着陆熙杭诚实地表达自己的“贫穷”,不知道怎么,微妙地感到有些不对劲,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过于“矜持”,林回根本无法从他语气里体会到所谓的“一直想要”。
算了算了,管他真的假的,他要求也不高,只要不是表达“厌恶”,林回就当自己的礼物没选错。而且再怎么说陆熙杭也是个大男人,被包养这件事或许会让他自尊心受挫,还要人家怎么表达喜欢呢?
林回体贴地转移话题,随口说道:“你有没有什么东西要拿过来?吃过饭我开车帮你搬一下。不过在那之前可以先去一趟商场,给你买身衣服。”
——也不能总是穿他不合身的T恤短裤在大街上晃,现在他都是自己包养的小白脸了,再穿不合身的衣服,丢的可是自己的脸。
——话说,陆熙杭煮的东西可真好吃啊。
林回一边想,一边又夹了一块红烧鱼塞进嘴里,鱼肉入口即化,十分入味,简直停不下来。其实他原本对海鲜海鱼之类的东西其实兴趣不大,比起水里的,他更喜欢吃飞禽走兽,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吃了陆熙杭做的这桌海鲜盛宴,他竟然觉得比飞禽走兽还要好吃了。
为什么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莫非真是爱屋及乌,因为对陆熙杭有好感,连着口味也改变了?
陆熙杭这小白脸真是让人很难对他不有好感,长相容貌自然不必说,做饭的手艺也实在厉害,简简单单一盘小乌贼,到了他手里,就变得特别好吃,他还特别会挑选食材,每一颗乌贼都有满满一肚子白子,一口咬下去又软又绵,不要太好吃哦。
他果然不止两万块。
林回一边想一边幸福地眯起眼睛,忽然觉得自从来到这个坑爹的穿书世界之后,好像从未有过一天这么享受口腹之欲——被那些糟心的剧情时时刻刻烦扰着,也没心情享受什么……
陆熙杭注意到林回的表情,心中窃喜——果然吧,人鱼就是喜欢吃海里的东西,这是属于物种的特性,任何个体都无法逃避这种基因决定的本能。狐族喜欢吃果子,人鱼喜欢吃海鲜,还有一些鸟人,喜欢待在梧桐树繁茂的地方,就算入了世,隐藏在普通人之中,也一定要在自家庭院周围种上梧桐……这不是装逼,这就是爱好。陆熙杭深谙种族差异对于他们生活习性的影响,所以十分有自信养活这条人鱼。
“吃过饭就去买衣服吧,不过我没多少东西可以拿,不用麻烦你了。”
林回听出一点意味深长的原因,微微愣了一下:“怎么了?”
陆熙杭正垂着眼睛剥生蚝,他用军刀起出一大颗生蚝肉放在林回的小碟子里,平静地看向他:“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这种钱色交易的关系,你如果贸然出现在我家,我都没法跟家里人解释。”
林回看了他一眼,没再说话,沉默着把碟子里的生蚝肉夹起来吃掉——他都差点忘了,他们两个现在还是不能见光的关系呢,这么大咧咧地出现在他家人面前,好像确实不太好。
本来都想好了的,要对这本书里的所有人抱以一种游戏人间的态度,不管他们死活,也不顾道德底线……可是当真正面对这种道德伦理问题的时候,林回还是怂了,毕竟他是个正直的人,没办法真的不顾一切。
嗯……说到包养这件事,他还是会不由自主觉得理亏呢。
于是因为太理亏,他也没注意到陆熙杭话里自相矛盾的地方,比如他之前还毫不犹豫地跟自己说,他一个人住,而且正在搬家,就算他去帮忙拿东西,也不可能见到他的家人。
他只是在找借口不想让林回跟他一起“回家一趟”罢了。
陆熙杭的家住在金城湾府,听这名字就知道,是富人住的街区,那边的地皮甚至比林回现在住的地段还要昂贵很多,而且他住的房子也根本不像缺那十万块钱需要卖身来赚的样子,如果真把林回带到家里,他马上就会起疑心——你他妈明明这么有钱,干嘛还要委屈自己给我当糖宝?
如果真发生这种翻车事件,就没法解释了,而且陆熙杭知道,林回不会一直察觉不到,他得做点什么事情,转移一下话题。
……嗯,想来那件事,差不多也该爆出来了。
陆熙杭不动声色地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打开了微博,今天的热搜依旧很热闹,而热搜的某一条就是“凌云霄情商”。
凌云霄作为一名练习生出道的综艺咖,被赞最多的就是情商,他确实讨喜,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总之他演技好,镜头底下的一切都是演出来的。点进去一看,果然就是林回跪在地上向凌云霄表白的视频。
其实凌云霄还没火到这种程度,如果不是因为上了这个价值两千万的热门综艺,他也不可能因为被表白了一下就上热搜。说这背后没有推手在运作,陆熙杭是不相信的。从林回出门到现在,也不过几小时而已,这短短的时间里,一个小插曲就上热搜,不是为了炒热度还能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