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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平楚山后,111将沈晔和沈晗一路送至嘉业国的都城孟安。
他们在来的途中听说,修真界将于三日后在朝暮城举办道门大比。111打算将两个小孩送到地方后便去那边凑个热闹。
城门外,沈晗紧紧攥住111的手,见对方没反应,干脆跳起来挂到对方身上。
111“哎呦”了一声,顺势把沈晗抱起来,嘀咕道:“你怎么这么沉?”
沈晗不满地嘟起嘴,甩了111一个白眼。
沉归沉,111还是得抱着。不仅要抱好,还得像哄小孩那般晃来晃去。好一会儿沈晗才消气,别扭着回身搂住111的脖子,在他脸上写字:“你去哪里?”
111答得敷衍且随意:“哪里舒服去哪里。”
沈晗捏住他的耳朵摇了摇,又开始耍脾气,111无法,只好实话实说:“去朝暮城。怎么阿妹,你也想跟我一起去?”
他只是随口一问,没想到沈晗还真点了头。
111有些错愕,小丫头这人形好感值产出机居然要主动跟他走?
那他岂不是赚到了!小沈晗虽然骄横,但好歹长得顺眼。带在身边不仅赏心悦目,还能帮他完成任务。有百利而无一害!
于是111答应下来:“行吧。”
沈晔见状却开始惊慌着急:“阿妹,你莫要任性,我们得回去——”
说到一半便止住话音,原来是沈晗回头瞪了他一眼。
沈晔的神色立刻暗淡下去,隐忍地抿紧薄唇。那不是兄长对幼妹的百般忍耐,倒像是在畏惧什么。
顿了顿,沈晔竟单膝跪地,屈服地改了口:“那劳烦仙君将我和阿妹一并带走吧。”
“那可不行”,111拒绝得利落干脆。在原书里,小皇子衡惊澜发现沈晔对江忆微的重要性后,几次三番用沈晔来要挟江忆微,手段极其恶劣。是以111选中这本书时便决定,要离小皇子和沈晔都远远的,免得惹祸上身。
更何况,沈晔不是入红尘来历劫的么?那便让他乖乖历劫好了。
111高深莫测地解释道:“我掐指一算,算出我与阿妹有一段师徒之缘。至于沈晔小友,你命犯金鱼,乃是富贵之相。红尘中历练一番,将来必出将入相,青史留名。我不可干预天道,所以沈晔小友,后会有期!”
说罢便化作一道飞光转眼消失无踪。只余沈晔一人僵立原地,像个被双亲抛弃的孩子,可怜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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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暮城,碧海酒楼。
道门大比在即,五湖四海的修士近来全部齐聚城中。酒楼里接连半月都宾客不断、喧嚣不止。
“朝暮城不愧是长生宫治下第一大城,好不风光|气派!比我们那穷乡僻壤的地方繁华许多。以前看玄危阁的话本中写朝暮城中‘凤阁龙楼平地起,直比霄汉。街上玲珑香车金鞍骑,络绎不绝’,我还不信,这次可算大开眼界。”
“这次大比乃是长生宫一手操办,长生宫除却顾宫主和孟圣主之外的五城十二楼主皆会参加。听闻云乐仙宗的盛宗主、清野君,以及几位真人也会来参战,还有这些年如雨后春笋般接连兴起的小门派,不计其数。不知今年大比第一的桂冠会花落谁家。”
“为什么顾宫主和孟圣主不参加啊?”
“不仅这两位,连盛宗主与清野君也都不参加哩。道门大比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大乘期封君的高手只观战,不参比。否则以他们的境界,任谁对上都毫无还手之力,哪怕渡劫期大圆满的修士也无法匹敌。到最后就变成了盛宗主和顾宫主两人之间的角逐,那大比还有什么意义?”
“好可惜,我还一直盼着看到孟圣主在大比中技压群雄,为我们女修争光呢!”
“孟圣主?说的可是明忆君孟雪誓?说真的,许多年前我曾见过她出手除妖,招数那叫一个凶狠霸道,哪里像一个女人……”
“玄危阁的话本中不是说,孟圣主有冰雪之姿,非凡之貌,不少道门修士都是她的裙下之臣。道友,你当时可看清了孟圣主的相貌?”
“吓都吓死了,哪还有闲情去关心这些。”
“……”
“……”
酒楼一隅,广袖紫衫的矜贵仙君端坐在案,满脸受气的模样,使得本就如冰雕雪塑的面容更加清冷几分。
紧挨在他身边坐的是一个约莫七八岁大的小女孩,头梳双髻,发髻上绑着两条绯色发带,衬得她不可方物的脸蛋更加明艳动人,仿似从画中走出的仙童玉女。
这两人正是赶来朝暮城凑热闹的沈晗和111,也即现在的江忆微。
江忆微正忍气吞声地剥瓜子和花生米,却不自己吃,剥好后尽数喂进挨在他身边的沈晗口中。
“好吃吗?”江忆微咬牙切齿地问。
沈晗欣然点头,将装瓜子的盘子又往江忆微那边推了推,意思是——继续剥,还没吃够。
吃吃吃,就知道吃,早晚得胖成猪!
江忆微被气得七窍生烟,自己这哪里是拐走个小徒弟,分明是拐走个活祖宗!
可是看着沈晗那笑逐颜开的模样,和任务面板上蹭蹭涨到五点的好感值,江忆微又瞬间没了脾气。
行吧,哪怕是为了完成任务,也得宠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