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没理他,反而越哭越凶,在他怀里一抽一抽的。也不知道是不是把鼻涕都蹭他身上了……若非小女孩长得过分好看,111恐怕早就一巴掌把人扇飞了。
小女孩是个哑巴,准确来说,是个长得好看的哑巴。自111来此世界后小女孩便一直在他身边照顾他,但他并不记得原书中江忆微和哪个漂亮小孩有过这么一段,更没想通江忆微是怎么把自己伤成这幅惨样。
他挑选的这个修真|世|界,原书名叫《囚仙》,是一个强制恋爱流的耽美小白文。主角攻是嘉业国的小皇子衡惊澜,在与书肆老板江忆微的接触中逐渐深爱对方。
江忆微本是先天神君,因好友神晔舍身入尘世历劫,他不放心,所以才跟来下界看顾好友。他从一开始就没将小皇子放在眼中,并且清楚告知对方自己身份,坦言他们两个绝无可能,让小皇子不要强求。
但小皇子作为主角,怎么会轻言放弃?他依靠皇族势力遍寻九州神器囚禁江忆微,将对方强行束缚在自己身边,干下不少缺德事。
小皇子为求与江忆微长相厮守,潜心修道历练,境界越来越高。就在即将突破渡劫期时,却被一直信任的国师陷害,心魔横生,几近爆体。江忆微不忍见小皇子蒙难,便以先天神格为代价救下对方,自己却身陨道消。
江忆微在最后一刻抹掉了小皇子脑海中关于自己的全部记忆,故事也到此处戛然而止。
江忆微死了,读者们群情激愤,跑到小说下面集体谩骂作者。作者不堪压力,便弃坑跑路了。
不过因为作者前期废了大段笔墨来构筑世界观,信息量刚好达到开通世界的要求,于是便有了这里。
111选择这本书是有原因的。首先,这本书情节设置简单,有潜藏危险的可能性不大。其次便是由于江忆微这个角色本身,作为先天神君,他在下界基本就是无人能敌的存在。随意动动手指都能搅个天下大乱。道门中人就算修为再高,在他这个先天神君面前也是不够看的。
江忆微的人设在111眼里就是明晃晃的金手指,用好了完全能在修真界横行跋扈、为所欲为,世无不可弄到手。
所以问题来了,江忆微到底是怎么把自己祸祸成这幅惨样的?
…
111懒得哄小女孩,便任她埋在自己怀中抽泣。直到对方抽不动了,这位方才优哉游哉地伸出手指抵在小女孩额心将她推开,仔细审视一遍小女孩那哭花的脸蛋,啧啧品评:“嚯,哭相真丑。”
不得不说,这话讲的实在欠揍。
小女孩的穿着一看便非富即贵,定是从小被甜言蜜语夸奖大的,哪里会有人敢说她一句不好?
她委屈兮兮地看向111,要哭不哭,眼圈红红的。那模样任谁见了都会心疼不止。
可惜111不是人,他泰然自若地和小女孩正面对峙,并且做出反击:“卖萌更丑。”
小女孩虽然不清楚卖萌是什么意思,但这句话总归不是好话。
接二连三的诋毁彻底撕破她乖巧的表象,小女孩立时炸了毛,抬头一口咬在仙君白皙的脖颈上。
——“你是属狗的吗!”
——“阿妹!你在做什么?”
两道声音一齐响起,前者自然源于疼得嗷嗷叫的111,而后者则来自一个稚气未退的白衣少年。
少年忙冲过来拉开小女孩,犹豫半晌也没敢斥责,只好转而向111赔罪道歉:“阿妹年幼不懂事,还望仙君不要跟她一般见识。”
然后从口袋中拿出几颗刚从林中采摘的野果,捧到111面前试探着问:“仙君,您要不要吃两个果子消消气?”
111警惕地盯着少年:“你又是谁?”
少年微微错愕,但仍旧规矩地报出名字:“我姓沈,单名一个晔字。”
沈晔?那岂不就是江忆微那位下界历劫的好友神晔仙君吗?
111恍然大悟,一下就想明白现在是怎么回事了。
原书中简要提到过这段剧情——沈晔年幼时,曾与妹妹沈晗溜出城外游玩,却倒霉被猎玄门的魔头司徒劣盯上。司徒劣最爱吃女童心脏,又见沈晗生得娇俏可人,起了歹心,死追两个孩子不放。直至平楚山,江忆微及时赶到,诛杀司徒劣,救下沈晔与沈晗。
只不过书中可没写江忆微对付个下界恶霸也能受伤啊?他这神君当得是认真的吗?
111接过沈烨手中的果子,用广袖擦净,撒气般地使劲咬上一大口,愤愤咀嚼——倒还挺甜,能算有点安慰。
111一口气吃了三四个,这才发现小女孩正跪坐在他面前眼巴巴地看着他。
“想吃?”
小女孩冷哼一声别过头。
111:“不吃拉倒。”
正好他还能多吃几个。正当他捡起另一个果子要往嘴边送时,小女孩却猝不及防地攥住他的手,低头咬在他手中的果子上。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这一口还咬到了他的手指头。
111啧了一声,想抽回手,可小丫头手劲还挺大,硬是没拽动,只好拖着果子让对方吃完后方才放下来。
小女孩取过另一个果子递给111,然后指了指自己的嘴巴。那意思是——帮我擦好,我还要吃。
111无语地睨了小姑娘一眼:“娇气。”可手上却很诚实,擦好一个果子后喂到小女孩口中。
小女孩满意地展颜一笑。
别说,笑起来还挺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