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拿了药水给沈春妮上,衣服都被抽成布条了,女孩光洁的背血肉模糊,李氏一边上药一边哭。
沈春妮痛的咬牙,侧头劝:“娘,我没事的,这点痛算不得什么。”
“还嘴硬,抽成这样还不算什么,非要去了整条命才算吗?”李氏哭的停不住,沈春妮叹了口气,转过身子哄她。
她这个娘啊,上辈子兴许是个龙王。
“我说最近雨水怎么足呢,原来都是娘哭的。”
她抬眼端详了一下房梁,点点头道:“看咱家这样,还够娘哭半个时辰的,我歇歇,一会儿帮娘顶着梁,争取凑够一个时辰哈。”
“噗!”李氏果然破涕为笑,但还是心疼的给她擦汗,柔声道:
“春妮,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是娘无能,委屈你了。”
沈春妮笑着握住李氏的手,眼神一下变得坚定:“娘,我一定让你和妹妹们过上好日子,你信我不?”
李氏一怔,重重的点了点头:“你是娘最优秀的女儿,娘当然信。”
可话虽那么说,能不能过上好日子,沈春妮心里是一点儿底都没有。
沈大庄去了烟馆,看他刚才那个样子,不抽上三天是缓不过劲儿来的。
三天,她只有三天时间,得想办法得到一笔钱,带娘和妹妹离开叶城。
时间太紧,沈春妮不敢耽误,伤口止了血,草草包扎一下她便离开了家。
叶城临海,港口贸易发达,各国船商互通互利,因此叶城也被称为金城。
寸土寸金的城市,遍地黄金的城市。
寸土寸金沈春妮没感觉到,遍地黄金她更没感觉到,她感觉的是叶城巨大的贫富差距,和刻到骨子里的尊卑等级。
富人,金箔当衣服披。
穷人,草叶当裤衩穿。
妈的!
沈春妮禁不住骂人,她往市中心去,舞厅,洋行,电影院,百货商场,这两年新建的这些物件看的沈春妮眼花缭乱。
她转悠了一下午,主要是看看市面上有没有新奇的东西。
娘和她绣的那些花样手帕虽然做工精致,可都是上去十几年的老样子了,早就不时兴了,再说现在的帕子都是丝绸的,擦在脸上又滑又凉,棉布的帕子早就不兴了。
走累了都没想出来该改行做什么,沈春妮所幸蹲在电影院外面的台阶上。
天下着小雨,一身伤的姑娘缩在角落里,跟应景儿似的,透着凄凉。突然有狗叫声传来,沈春妮耳朵尖,循声望过去就看见一只脏兮兮的京巴儿趴在汽车底下,她好奇的跑过去一看才知道,狗狗的前爪被车胎压住了,下雨天满是泥泞,狗狼狈的不成样子,抽泣着瑟瑟发抖,两只眼睛都红了。
沈春妮立刻着急了,左右瞅着,不管不顾的大喊:“这是谁的车呀!车主在不在!”
她扯着嗓子喊,周围还是没人应。
沈春妮着了急,急忙去找路人帮忙,打算把车抬起来,可雨天本就惹人烦躁,行人匆匆,见沈春妮一副乞丐模样,又要干抬车这种费力事,都恹恹的挥手走了。
狗叫的沈春妮心疼,她眼见着没人管,生气的冲去街对面的五金店,抄起把锤头就跑,店小二忙在后面追,沈春妮拎着锤头使足了力气,朝着车玻璃猛地砸了下去。
哗
玻璃四散,声音大到惊住了路人。
店小二吓得一激灵,跳着脚的骂:“哎呦,要亲命的丫头呦,这可是进口车,砸坏了算你的算我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