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二章襄澜(1 / 1)帝君与先知首页

子婴的心情不是很好,兔肉蒸粟米饭被人分了一半不说,还不得不再去猎了一只山羊加餐。    季玚的心情倒是不错,虽然还没搞清楚这两位是什么人,但没有恶意是可以肯定的了,便安安心心的用餐,不时抓着碗里的羊腿啃一口,被追杀了半日,又是受伤又是中毒,他也饿啊。    吃完了天色也晚了,三个人坐在篝火边聊天,子婴只希望季玚消失,因此一直与小歌说话,讨论着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以及各种安排,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地方,以免到时措手不及。    季玚安安静静的听着,发现这俩孩子一点都不像孩子,尤其是子婴,他的计划都做到每年春季去了,春季之后也有计划,但不详细,不详细的原因季玚推测是因为小歌,这个女童有些随性,估计会是子婴计划中不变的变数。    生活上的问题都讨论得差不多后子婴问小歌:“春季之后还要远游吗?”  “当然要。”小歌理所当然道。“闲坐家中多无聊啊。”  “那明年去哪?”  “去台林。”    子婴一时没想起来台林是什么地方,倒是季玚想起来了。“台林位于中州与沃州的交界处,离此可是有数千里之遥。”跑这么远也不怕出事?    小歌笑道:“就是远才好玩啊,沿途会经过不少国族,有很多风景。”  季玚问:“会经过唐国吗?”  “那是肯定的,要去台林,除非绕远路去离国,否则唐国是必经之路。”小歌觉得要去离国的话,可以在离开台林之后,到时候从离国坐船一路回来正合适。    季玚道:“那可否帮我一个忙?不白帮,我欠你一个人情,日后一定回报。”  小歌想了想,道:“你先说说是什么事吧?我总得知道是否超出我的能力范围。”若是超出了能力范围却答应了,那就尴尬了。    “不是什么难事,就是打听一个人,她叫薛荔,是唐国薛氏女。”季玚道。  唐国薛氏?    小歌下意识在脑子里过了遍唐国薛氏的情况,原是薛国王族,不过薛国在三百多年前就被唐国给灭了,薛国公族成为了唐国的一个公卿世家。不过,如今的唐国薛氏与曾经的唐国薛氏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唐国薛氏的主支在唐荡王与唐怀王的王位更迭中站错了队,被唐怀王给灭了。只如今的薛氏是当年薛氏的旁支,薛氏某个庶子因为出身卑微,宗族资源都给了嫡长的宗子,他就是个小可怜,干脆分了出来自己创业。而它创的业便是从商,经过数百年的经营,薛氏已然是唐国最大的商贾世家。    “你现任未婚妻还是前任?”小歌问。  季玚微微挑眉,知道得还真多,虽然当年这事闹得多厉害,辰国的上层贵族圈对此事几乎人尽皆知,小歌若是出身足够好,知道也不是可能,可根据方才这俩孩子的对话,显然不是上层贵族的孩子,不然也不会为生计发愁。“没有什么现任前任,我的未婚妻从始至终都只有一个。”    小歌瞬懂。“不是说死了吗?”  大户人家多阴私龌龊,薛氏也不例外,虽无权力,但那富可敌国的财富,足以让太多人心动。具体过程小歌也不清楚,她只知道结果,那就是三年前薛氏内乱,据说温吞软弱的家主全家身亡,被其更有野心也更有能力的弟弟取而代之——薛氏的老太太都让活活气死了,次子杀了长子全家,不管是哪个母亲都会被气死的。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季玚望着模糊的篝火道。  小歌诧异不已,这意思是当年那位未婚妻没留下尸体?因而不确定是否真的死了?    “若是路过薛地,我会帮你打听的。”小歌答应道。  打听个人而已,也不是什么难事。    子婴完全听不懂这番对话,疑惑虽大却不是因为听不懂,而是,没记错的话季玚是辰王仅剩的嫡子,若要娶妇,自当娶大氏族的贵女为妻,薛氏虽是贵族,却是没落贵族,有钱却无权的典型,连块实际上的封地都没有。这样人家的女子,按身份最多给季玚做姬妾,可听季玚的意思,那是要做大妇的未婚妻。    “他的妻子若是出身太好,能给他带来太多助益,辰王的公子们都会很不安。”小歌随口对子婴解释道。  子婴懂,公子们不安,季玚的死期也该更快了,做为辰王唯一还活着的嫡子,也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但凡对那个位置有点心思的公子都不可能容许他活着,只是,季玚的命显然挺硬的,这都十岁也没死。“辰王怎会答应?”    娶商贾之女为大妇,于王族而言是很失体统的事,子婴想不通辰王怎么会答应。  小歌支着下颌望着篝火不言,确切说是不好意思说,尤其是当着季玚的面说。  季玚的未婚妻是个妙人,多妙呢?    妙到辰王表示,若是季玚坐上了王位,娶了那位薛氏女,季玚若是安分消停倒也罢,若是不消停,那么薛氏女不是成为萱夫人就是成为麦姬。而这两位女子都是君王的王后,前者在君王死后把持朝政十余年,国力蒸蒸日上,后者毒杀了自己的夫君把持朝政,同样干得有声有色。    世人都说,辰王不喜后宫干政,为此还杀了自己的第三任王后,但小歌知道,辰王不是不喜后宫干政,他是不喜别人分享自己的权力,这也是君王的通病——可以与喜爱的人分享荣耀,却决不允许任何人分享自己的王权,不论妻妾亦或子女,分享王权者,皆斩之。    辰王完全不看好季玚能做好君王这个职业,但他觉得薛氏女至少有七成的可能能做一个出色的统治者。就算后宫干政也不是干自己的政,辰王自然无所谓,至于薛氏女若是成了麦姬第二将季玚给杀了这种可能,辰王更不在乎,麦姬虽然杀了她男人姜王与姜王的许多儿子,但王位最后不还是传给了她与姜王的儿子吗?    这些若是说出来,小歌无法想像季玚会是什么表情,还是不说为好。    天完全黑了后三个人都听到了麋群的叫声,充满了恐惧。  别是被什么猛兽给截胡了。  思及此,子婴与小歌立刻从茵席上蹦了起来去看怎么回事。  季玚也想去看看情况,但眼睛看什么都模模糊糊的,也不知小歌用的究竟什么毒烟,都用了解药也没能恢复视力。    麋群的确遇到了危险,却不是猛兽,而是一个人。  素衣乌发,让小歌有种看到不才的感觉,但只一眼就意识到这不是不才。  不才受过刖刑,只能坐轮椅,没有徒手猎杀一头成年麋的本事,而且不才对于餐食很讲究,必须彻底煮熟才肯吃,在九嶷城不少时间了,她始终都无法适应九嶷城的鱼脍吃法。眼前这位却是在生饮麋血,小歌很想问一句,麋鹿血虽是补品,但这么生饮也容易出事的,反正她就知道一个鹿血佐酒可催情的作用。    不才美的是骨,皮的话,也就比普通人好些,眼前这位却不然,她不仅美在骨,更美在骨。  且这两个人给人的感觉,若是用山水画打比方的话,不才这副山水画的意境无疑是秀美的丘陵山水,安宁祥和,而眼前这位美人....她若是山水,必然是澜州山水,瘴气弥漫。    因为生饮麋血的关系少女的唇异常的艳丽,整个人看上去更加明艳了,宛若月下的妖精。  看到如此美人,任何一个正常男性都应该为之迷惑,子婴却不然,他第一反应是去看小歌,不出所料的看到小歌的眼睛都看直了,顿时气结,不由伸手抓住小歌还带着婴儿肥的脸颊肉往外扯。    “花痴,醒醒。”什么时候能正常点别见着长得好看的就走不动道?还不拘男女。  小歌一巴掌拍掉子婴作怪的手。“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我只看到了一只花痴,子婴用眼神如此表示。    引人犯花痴的少女笑道:“两只小东西默契不错哦。”  两只?  还小东西?  这什么见鬼的用词?  子婴敢发誓的说他刚进入正常人类社会的时候都不会用词如此拙劣。    “你偷了我们的麋。”子婴冷冷道。  少女瞅了瞅已经被吓跑了的麋群。“我没看出来它们是被驯养的。”  小歌拉了拉子婴,麋群的确是野生的,他们还没来得及驯养呢,这会估计也泡汤了,就麋那速度,这么一会早跑远了。而且,眼前这个看上去最多十七八岁的少女,真心惹不起。    虽然不是野生的麋群,但少女看了看两个孩子的打扮大抵也能猜到自己抢了别人的猎物,想了想,少女掏出了一块金饼。“这个赔你们好了。”    子婴愣住,一眼就看出那块金饼的成色极好,是非常接近纯金的赤金,但令他愣住的却不是这个,而是....金饼貌似不是熔铸成饼状的,而是被捏成饼状的,饼上还能看到清晰的指印。    这真是人?  子婴如此看了小歌一眼。  小歌颌首点头,还真不是人。  少女的身上有着与婼以及她曾于莘城见过的浮图相似的气息,但又有一些区别,估计三只是同类不同分支,但仅仅是同类就很恐怖了。    小歌邀请少女一起烤火,就算对方身体素质非人,丢进玄冰里都很难冻出什么毛病来,但更深露重的夜晚,坐在火边怎么都比干吹风舒服,而且麋肉烤熟了蘸酱吃不是更好吗?    自称襄澜的少女对篝火还是很满意的,但对于熟食就不那么满意了,肉类煮熟后其中蕴含的血气也散得差不多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鸡肋莫过于此。    小歌考虑了这一点,她没见过浮图进食,但婼的确很少用熟食,因此麋肉只烤了一条腿,金饼也还给了襄澜。    襄澜用匕首将麋肉切成薄片慢慢享用着,小歌瞧了顿觉稀奇,婼食用生肉时可从不顾忌别人的眼光。事实上,生肉也的确比熟食更富含血气,只是人族的肠胃没这些非人物种强大,尤其是婼这一类,金子吞进腹中都能消化,根本不担心吃到不干净的东西而生病。因此看婼用餐的时候,除非她吃的是鱼脍,否则都是案上都是血淋淋的,带血的肉块往嘴里送,令人瞧了便忍不住无语。襄澜却不一样,她将麋肉切成了非常薄的薄片,人族的脍中也有这样的吃法,将清洗干净的生肉切成薄片蘸酱食用,因此襄澜如今的模样倒也没让人觉得接受不能。    小歌切了一片烤熟的麋肉,咬了一口,虽然加了盐,但大概是这些日子烤肉吃多了的关系,她一点都没觉得这烤肉多美味,再看看津津有味的襄澜。“襄澜你多久未进食了?”    襄澜算了下,道:“半月有余。”  子婴、季玚:“....”半月有余你居然没饿死。  小歌倒没惊奇,半月不进食算什么,婼“冬眠”的时候可是几百年都是不进食。    将麋肉片啃干净,剩下的麋肉小歌不客气的交给了子婴解决,自己从包裹里翻出了一枚龟甲。“我略懂占卜之术,襄澜可想卜一卦?”    襄澜闻言挑了挑眉。“不卜。”  小歌顿觉遗憾。“你不信占卜?”  “我信啊,但预言什么的,知道了若是不能改变,那么知道也没用,若是能够改变,那么知道了仍是没用。”襄澜解释道。    好无懈可击加清新脱俗的回答,小歌活了这么多年还是头回听到这种回答。    不卜就不卜吧。  小歌将龟甲放了回去,这枚龟甲可是花了她不少钱,襄澜不想卜正好,自己还舍不得呢。    虽然不卜卦了,但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小歌又有了新花样。“我给你们讲个故事吧?”    季玚安静的呆着,总觉得氛围有些怪异。  子婴诧异看了眼小歌,就算是只花痴,今儿的表现也有些怪异了。  襄澜配合的道:“好啊,你说来听听。”正好佐餐。    小歌的故事很简短,也很深刻与惊世骇俗。  很久以前有一个国族,国族的主要产业是畜牧业,以自己放牧的牲畜与捕猎的野兽为食,这种生活维持了很漫长的岁月,漫长得羊群里出现了一些不一样的羊。那些羊天生反骨,觉得凭什么自己就要被养肥了再送上餐桌被吃掉?    那些羊不服,但它们是族群的异类,不为族群所接纳,于是如过街老鼠一般东躲西藏,一旦被抓住,红烧、清蒸、活烹....等烹饪方式中选一个。    然,凡人有个天性叫做盲从。  一件事若是只有一个人去做的话,那么那个人就是异类。  可一件事若是有很多人都去做的,那么不跟着去做的就是异类。    最初的叛逆者是属于遗传变异的产物,不然没法解释羊群怎么就生出了的虎狼,而这些天生的虎狼最后都死得相当有声有色,腰斩凌迟什么的跟他们的死法一比根本不算什么。    只是,虎狼们也没白死。  原来牧羊人也是可以被杀死的啊?  原来羊也可以有另一种生活的啊。    当世界一片黑暗,那么所有罪恶与丑陋不是罪恶也不是丑陋,而且理所当然,人们会理所当然的接受着一切,因为在它们的认知里每个人都是这样的,自己的一生也应该是这样的,努力干活,等自己长大长肥了之后成为主人的一顿膳食,将自己的所有献给主人。    然而,那些异类让羊群看到了另一种可能,虽然不知道最后的结果会是怎样的,但肯定跟现在不一样。  九成九的羊被异类可怕的死法给吓坏了,暗恨异类为何如此作死,破坏自己原本安宁的生活,更有甚者成为牧羊者的刀,比牧羊者更加疯狂的追杀异类以平息牧羊者的怒火。但也有万分之一虽然也被吓坏了,却哆哆嗦嗦的跟上了异类的步伐。    星星之火可燎原,具体经过了多少年没人知道,只知道最终的结果是那些异类羊越战越勇,渺小如蝼蚁,却无穷无尽。最终,羊群联合起来发动一场惊天动地的战争,通过战争将牧人拉下了王座,驱逐至遥远的蛮荒之地。    这故事....  季玚与子婴皆无语了,编故事编得也太扯了吧?  小歌笑眯眯的看着襄澜。“你们觉得羊做得对吗?”  季玚提醒道:“羊与牧羊人不可能发生战争。”这故事从一开始就不合理。    子婴倒没深究故事的合理性,而是道:“既然有能力,为何要居于人下?任人宰杀?反抗得很对。”    小歌点头表示赞同,然后一直看着襄澜,想看看襄澜是什么看法。  襄澜笑道:“我觉得,这就是个立场问题,站在羊群的阵营,自然是觉得那是对的,那是一场伟大的胜利。但对于牧羊人而言,那是叛乱,是忤逆,奴隶生而卑贱,理所当然要为主人付出一切。据我所知,人族的奴隶不都是如此吗?牧羊人的心情,大抵与那些被叛乱的奴隶杀掉的贵族是一样的,话说回来,叛逃的奴隶被抓起来后会如何?”    “一般是用带着倒钩的皮鞭将逃奴鞭打至死,若是杀了贵族的叛奴,多半是腰斩凌迟之类的.....我明白了。”小歌忽的无言了。    襄澜道:“你既然给我讲了个故事,那我也给你讲个故事吧?”  小歌做了个请说的手势。  襄澜的故事比小歌的更加简短,也更无语。    有个先知预见了世界末日,为了族群的延续,彼时的王创造了一件工具,打算利用这件工具去消弭世界末日。但是,消弭了世界末日,那件工具也会因为耗尽力量而废掉。    再后来,那件工具不听话的跑了,跑之前还颠覆了王所建立的王朝。  再后来,末日降临....    襄澜问:“若你们是那件工具,你们会履行自己被创造出来的使命吗?”  季玚想了想,回道:“会。”  襄澜挑眉。“为何?”  “世界末日的话,所有人都会死的吧?”季玚道。  襄澜点头。  季玚反问:“既如此,自然要阻止。”  襄澜:“....小东西心地不错。”就是不知道日后长大成人,见识过世间的诸多黑暗、污秽后还能如此理所当然的说阻止。    襄澜又看向另两个人,子婴想了许久,还是回答:“我不知,大概要到真正发生的时候我才能知道答案。”    这答案,襄澜无言,虽然听着仿佛敷衍,但细究的话还真是最认真的。  上下嘴皮子一张是很容易的事,但真的发生时很少有人能言行如一。    襄澜看向小歌。“你莫不是也不知?”  小歌反问:“世界末日了,工具会死吗?”  襄澜愣了下,显然没想到小歌会有这么个问题,但还是坦诚的回答:“不会,世界末日,所有人都可能死,唯独它不会。”    小歌闻言,笑道:“这也是个立场问题,我若是个普通人,那么我希望它能够走上祭坛,却也只是希望,毕竟,若它也会死,我还能与它讨论一下死有轻于鸿毛,重于山阿。可它都不会死,将心比心,我若是它,我会选择保全自己,谁送我上祭坛我灭谁全家。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我又如何有资格去要求别人?”    襄澜不由对小歌刮目相看,自己做不到就不要求别人,谁能做得到,反正,她做不到,不然也不会来大荒了。    “人世间有很多的事并无善恶对错之分,有的只是立场之别嘛?”襄澜道:“还真是。”    牧羊人吃羊错了吗?  没错,它们需要进食,而羊弱小温驯还听话聪明是非常合适驯养的家畜。    羊驱逐牧羊人错了吗?  也没错,没有人生而卑微,既然有了反抗的能力,理所当然要反抗。    工具错了吗?  也没错,它只是不想彻底消失而已,那是每个智慧物种最原始的本能。  大家都没错,只是立场决定了每个人只能将不符合自己立场利益的事情视为错误,视为恶。    “可你会死的。”襄澜道。  “但我死的问心无愧。”  “世人也会死的。”  “这世上没有谁有资格要求谁为谁去死,哪怕那个谁是天下人。一人之命,万人之命皆为命,价值相等,若是不同也绝不是因为数量不同,而是亲疏远近不同。”小歌理所当然道。    “天下人不会那么想。”  “那便与天下人为敌。”  “可是,它是工具啊,远古的王创造了它,赋予它的使命便是消弥末日。”  “你父母要求你去死你会怎么做?”  襄澜不假思索的回答:“自是杀了父母。”  小歌赞同点头。“人有自己的思想,而非只会任人摆弄的傀儡,哪怕是神,在人被创造出来,它赋予了人智慧与思想能力时,它便失去了对凡人生杀的权力。”    襄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