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三章矮豆丁(1 / 1)帝君与先知首页

灵力与内力是两种相似却又不同的力量,前者门槛高,于大多数人而言那就是传说;后者比较接地气,门槛低。但有一点常识还是有不少人懂的,那些强大的术士,多是年纪轻轻便崭露了灵力的天赋,有些比较励志的例子里主人公更是年幼时无师自通的有了灵力。而内力,那就是多年苦修了,不乏几十岁了才修出内力来的。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修习灵力趁早,而内力则迟一些。  原因很多,主因却是两个,其中之一便是修习灵力,只要有那个天赋,那么一旦开始修习,想要拥有灵力是很容易的事,比较难的是如何修至化境,那需要的不仅仅是天赋,更多的还是靠个人意志力与耐力。而内力却不是,即便有那个天赋,也需要数年甚至十数年的辛苦训练,并且中途还不能放弃,否则习武的根骨再好也是白费。    因而,当子婴告诉小歌自己练出了内力后小歌下意识的算了下子婴的年纪,然后就是这不可能,而在检查了发现这是事实后,不由问子婴:“你真是八岁?”    子婴无语:“你不是看过我的骨龄了吗?我只是营养不良生的矮了些,伙食跟上来便会长高。”事实上这一年他天天有肉吃,个子就一直在抽条,如今已经有六七岁孩子的个子,就是抽条太快导致不管怎么吃都显得身子格外单薄,用小歌的话来形容便是活似竹竿,高度跟上去了,横度却没跟上。    小歌道:“我以前是怀疑你没有实际年龄大,现在却是怀疑你是否比实际年龄大。”  子婴无语片刻,问:“那现在有结论了吗?”  小歌回道:“有了,你以后只怕得当很多年的矮豆丁了。”  子婴:“?”    小歌叹道:“你就没想过,为何修习内力越是年深日久,功力越深,所有人都是年长后才开始修习内力吗?”    子婴自然是没想过的,他连这方面的常识都没有。  小歌道:“修习内力,须得筋骨都长结实了,否则真气运行,经脉不堪负荷,对身体多少有伤害,并且.....影响生长发育。”    只是,也没想到会有人在子婴这个年纪练出内力来,但想想也觉得正常。子婴的根骨在习武方面很有天赋,虽非极品的根骨,却也是不多见的上品,这本也无妨,但子婴这些日子玩了命的训练自己,每日都是将自己训练到极限才罢休,潜能被一次次的发掘,出现这种情况也合理。只是,正常情况下,像子婴这种做法,获得成果之前多半已经放弃,亦或是将自己给整死了,而子婴有她之前的药浴打底,又有金泉....竟让他活着创造了奇迹,就是代价也不小。    子婴沉默须臾,问:“我会如何?”  小歌较为委婉的道:“灵力与金泉皆可温养修复经脉,倒也不难解决,但别的,也不过是比别人长得慢些,也无大碍,待过个几年,你的生长速度还是会跟上来的。”    子婴的父亲叔伯与亲兄从兄都不是矮个子,小歌相信,至少不是遗传变异,子婴日后至少能长到五尺半。不过那至少得是十年后的事了,如今的话,本来就比同龄人矮,以后还要落后一截....小歌觉得那画面一定很美。    小歌脸上的揶揄意味太明显了,明显得子婴忍不住捏住小歌婴儿肥的脸蛋。“想什么呢?”  小歌下意识的回答:“想你以后和别人站在一起的模样,一定很....”    子婴绷着脸问:“很什么?”  小歌瞅了瞅子婴的神情,看不出喜怒,但凭着直觉与熟悉去感觉的话,好像也不是很生气,便答:“大概....很好玩。”    子婴:“.....你的想法真清奇。”  “一群高大壮打不过一个矮豆丁,可不是好玩吗?”小歌对子婴日后的武力还是相当有信心的,这家伙现在就已经这么折腾自己了,再加上他的意志力,持之以恒,啧啧,别的不好说,但武力定是差不了的。    子婴愣了下,不曾想到小歌的脑子竟是如此想法,笑了。“我以后肯定不会让比我高大的人打赢我。”  小歌笑说:“那我等着看好戏。”    璧山的冬日相当难熬,比起北地的冬日更难熬,子婴的饮酒量与训练量都在增加。而考虑小歌说的饮酒过多的隐患,虽然无所谓未来的妻妾与子嗣,只想管自己一辈子的子婴仍旧在发现自己的饮酒量后增加下意识的减少了饮酒量,每日只在午后饮几盏药酒,而晌午之前都随了小歌,觉得实在冷得受不了的时候便饮一盏姜茶或啃一块醋泡姜,味道虽折磨人,效果却是极佳。    慢慢的适应了璧山的冬日后子婴反倒更有精力了,比起一整日都窝在屋子里恨不得将自己裹成球的小歌,子婴不仅每日在风雪里训练,更在旁边造了一间新的草庐做为存放杂物的地方,将卧房的大片空间给腾了出来。    子婴将东西收拾整理好回来卧房的时候发现小歌一副神游九天的模样,想到小歌的毛病不由就想犼一声让小歌醒过来,才张嘴就被按住了两片唇。    “不用叫,我没回忆往事无法自拔。”小歌道。  子婴不解:“那你发什么呆?”  “我只是好像想到了一个或许能够治标的法子。”小歌道。    超忆症是先天的,小歌完全不指望能治好,而且,在翻了自家的族谱后她大抵也能猜到这超忆症的源头是哪来的。    这世上有那么一些人,生来记忆力过人,因而学习什么都很快,历史上将这些人称之为神童。    超忆症也算得上神童,就是过了而已。  神童是记忆力过人,遗忘能力比寻常人差一些,但再差,遗忘的能力仍是存在的,而超忆症,大脑根本不存在遗忘这个功能。  十年前发生的事,十年后的今日还是能够想起来,更坑的是,再过十年回想起今日仍旧能巨细无遗的想起自己在今日因为什么原因回忆了哪些事,巨细无遗,宛若方才发生。    真不怪超忆症患者年纪大了以后个个精神出问题,着实是,记忆力好到这份上,能不疯吗?    根据自己的情况,小歌充分得出一个结论:人的脑子不能乱动,动了之后死了还是好的,恐怖的是你没死,并且后遗症潜伏在你的血脉里,随时可能在子孙的身上爆发出来。    小歌唯一想腹诽的大概就是,自己继承的是连山氏的天赋,不是九方氏的,为何九方氏的特产超忆症也跑自己身上来了?    也因为发现超忆症是九方氏差不多每代都会有人得的遗传病,以及连山氏曾与九方氏有将近一万年的联姻史,小歌这才对治疗超忆症彻底死心。若是超忆症能够治好,九方氏这个站在九州帝国权力顶端的氏族早就解决了,哪还会留到今日?    只是,治不了本,治标的话好像也可以考虑一下,九方氏的核心成员被超忆症折磨了至少一万年,就算治不了本,治标的法子应该有研究。  可是,在九方氏已被族诛两千多年的今日,小歌悲哀的发现,不说自己还能不能找到一个活着的九方氏,便是能,对方是否保留了氏族的传承也很是个问题。    知道的越多,小歌在超忆症这点上就越是悲观。  然而,看到子婴建造杂物室存放杂物给卧房腾空间的事,小歌下意识的想到了自己的脑子:不知道自己的脑子能不能当成房子。    弄明白小歌方才走神是想什么,子婴问:“不会有危险吗?”  都说了超忆症乱动自己的脑子造成的遗传病,显然,脑子不能乱动,风险很大。    小歌道:“本来就够坏了,也不怕更坏。”  身体,她先天不足,英年早逝的封戳盖得死死的,撕都撕不下来。  脑子,超忆症的隐患现在还不是很严重,但考虑到九方氏族在历史上那一长串随着年纪增长而出现精神问题的名单,小歌觉得,未雨绸缪非常有必要。    子婴并不知九方氏的存在与九方氏那令每个知情人都要瞠目结舌的特殊名单,但这不妨碍他察觉到小歌对自身精神问题的担忧。    “你想如何试?”子婴问。  小歌道:“在脑子里修建屋舍分门别类的安置记忆。”  “若是....”子婴不想说不吉利的话,但还是皱着眉头问:“该怎么办?”  “不会更坏了。”小歌笑说。    修建记忆的屋舍并非易事,小歌在脑子里想了一个月,几乎将自己给折腾得精神错乱都没什么成果,让子婴刚开始时每日出门训练时都提心吊胆的,就怕回来时小歌精神错乱了。再之后子婴仿佛看开了,淡定出门,让快精神错乱的小歌有些诧异,之前不还一副生怕回来时自己精神错乱了吗?怎么现在突然没心没肺起来了?    “我想开了,若你....出了什么问题,我养你一辈子。”子婴如此回答小歌的疑问。  子婴可以发誓,这是他有生以来最认真的许诺,与曾经为一个人报仇的承诺比肩。真的很认真,因为他都不能笃定的说,他日后会养自己的妻子一生。原因?利益面前,换个妻子好像也没什么稀奇的,历史上的例子一抓一大把。子婴读史时将心比心了下,发现,自己若处在那样的选择时,至少七成的可能做出同样的选择。    子婴的变相承诺有多认真,做为教他读书的人,小歌自是知道的。  子婴这人,小歌也不知如何说。  生命的前七年没有受过任何仁义道德的教育,因此仁义道德什么的,子婴完全不懂,但这并不代表他就没有自己的思想,相反,在艰难的求生中,子婴发展出了自己的思维逻辑,一套脱离世俗仁义礼智信的逻辑。    小歌至今还记得,自己给子婴读史册上一段关于一个男子为了权势休了发妻换了个更能帮助自己的妻子时子婴的反应,他半点都没觉得那男人的行为有什么问题。但也不能说子婴完全就是个无情无义的人,他可以向一个卑微的僮仆承诺为其复仇,然后真的花了三年的时间一点一点的完成承诺。而这期间,但凡被人发现,他就死定了,但他毫无悔意。    子婴不会是一个孝子,也不会是一个良人,更不会是一个好父亲。但重视承诺大概是子婴身上最大的优点了,他说会养她一辈子,那就是真的会养一辈子。    “我谢谢你,不过我若真精神错乱了,我的氏族会为我送终的。”小歌道。  漫长的冬季结束时小歌总算有了成果,她在自己的识海里修建出了一座八面来风的茅舍。  小歌蹲在茅舍里望着屋外的冰天雪地,谁来告诉她这究竟怎么回事?她要在记忆里修建屋舍,不是在这里。还有,鹅毛大雪,雪厚.....反正足够活埋自己了,她刚想出去溜达一下,才迈出门一步就掉雪坑里了,半天爬不上来。而这八面来风的茅舍竟还没被压垮或埋了,还讲不讲理了?    不过,小歌瞅了瞅茅舍,好吧,不管合理与否,这记忆之庐是建成了,自己大概....可能可以避免日后精神错乱的命运了。    仲春春暖花开的时候小歌看金泉里的能量已经耗得差不多了,再检查了下子婴的身体,之前那些年落下的隐患都解决了,又有了内力,虽然短时间里长不高了,但内力对身体也有好处,只要子婴日后自己不作,说不定能与当今辰王比比寿命。再看子婴的蛙跳进度,对自己够狠的效果是显著的,小一年的功夫,子婴已经能够从山下蹦到山顶再蹦下来,蹦完了还有余力继续进行别的训练。    好像也没什么必须呆这的理由了,小歌果断让子婴收拾东西,之前在玉阳都没玩过,回洛邑之前必须好好玩个够。    子婴很是不舍,他挺喜欢这山中小屋的。  “喜欢的话,日后有机会再回来看看便是了。”小歌道。  子婴没吭声,他觉得,自己与小歌可能这辈子都没机会再回来看看了,没有理由,就是这么觉得。    玉阳虽是一座带着暮气的城,也不如洛邑繁华,但玉阳也有玉阳的优势,琢玉业发达,加之临着莘城,而睢国的疆域又扩张至了宁州,还挨着澜州,商业很是发达。    小歌玩了五日便买了一大车的东西,从冀州狄族的手工制品到宁州的蜀锦,澜州的木雕....然而小歌仍旧乐不思蜀,在子婴怀疑小歌打算散尽所有赀财才打算回洛邑的时候玉阳突然封了城,城内兵荒马乱。    子婴懵了,什么情况?  “兵变呗。”小歌回答。  子婴不解的望着淡定的小歌。  小歌道:“洛邑这些年也没少发生兵变,你应该不陌生吧?”  君父太能活,公子们却要疯了,尤其是,君父是辰王那样的长寿奇葩。    熬死了三任太子,几十个儿子....反正这么些年下来,不甘心的公子要么饮恨而终,要么兵变失败被杀,还活着的,都已歇了那颗心。有那精力还不如好好弥补之前折腾了几十年都没好好享受过的自己,多蓄几个美姬,醇酒美人,多多享受。虽然小歌觉得,这么做的公子们死更快了,本来年纪就不小了,还醇酒美人的折腾,酒色财气可谓世间最锋利的刮骨刀,刮锐气也刮寿命。但人活着不就是为了名利,而要名利是为什么?不就是为了享受吗?现在这样,也算是变相的达到了人生最终目的。    只是,算起来,不甘心的公子也不少,也因此,近二十年,实在被辰王的长寿逼得要发疯以至于兵变的公子们还真不少,洛邑的居民都快麻木了。    子婴道:“遇到你之前,我从未出过门。”  他老子这些年低调安分得令所有人无语,平日里做事做人低调,洛邑每次有兵变,不管是谁做的他都紧闭大门不掺和,而别人看他不跟自己作对也就懒得分心对他做什么。至于分出输赢之后,他老子虽不一定有好处,却肯定不会悲剧,因此子婴还真没感受过兵变的氛围。    “现在可以好好感受兵变逼宫的氛围了,回头回了洛邑,估计不会少。”小歌支着额头道。    子婴茫然的看着小歌。  小歌道:“我那个混蛋老子曾为辰王补过一卦,能活一百多岁。”  子婴呆了呆,反应过来这话背后的庞大内容后。“占卜这东西我不信的。”  “不提占卜,只提身体,辰王也是能长命百岁的料。”小歌道。    纵观古今三千年,九州绝不会有任何一个君王比辰王更注重养生,饮酒女色皆有度,年纪大了后更是远离酒色,每日锻炼,哪怕年已古稀都不曾中断。直观结果便是古稀之年的人精气神也就比青壮年差点,很多中年人都不如他,再活个三十年,难度真不高。    子婴发自肺腑的道:“辰王的儿子们会疯的。”  “孙子都快疯了。”小歌补充。  在辰王的儿子们没了折腾的劲后,王孙们接过了棒,不过.....对那个位置有兴趣的王孙好像也死了有半茬了。    “不过,睢国这是怎么回事?”子婴问。“睢王的年纪,还没到公子们想发疯的地步吧?”  睢王的年纪是不小了,但还没到辰王那份上,而睢王的公子们,最大的半年前才行的冠礼,再嫌亲爹碍眼想亲爹早点死了给自己腾位置也不至于如此迫不及待吧?    小歌闻言,愣了下。“这个,等等吧,尘埃落定了就该知道怎么回事了。”  城里的兵荒马乱只维持了一夜,不过受害的黔首却是不少,多为富户。浑水是摸鱼的最好时机,贵族都有私兵与健仆,打不过,但趁乱抢几个黔首阶层的富户却是没问题的。    小歌与子婴住的客栈在鱼龙混杂的城西,这一片住的都是普通黔首,没什么油水,因此兵乱并没有发展到这来,倒也平安无事。天一亮子婴就去打听了下,兵变的是睢王的同母弟。睢景王十一个儿子,睢王继位后杀了五个,剩下的不是庸碌的纨绔就是他的同母弟,念在一母同胞的情分上才不忍下手。显而易见的是,睢王念一母同胞之情,别人却不念,富贵迷人眼,权利迷人心,王权面前,父子手足骨肉相杀实属家常便饭。    那位仁慈的睢王被亲兄弟给割下了首级,一起去黄泉的还有他的五个儿子。  小歌无所谓睢王父子六人一起奔赴黄泉的事,那个王没宰过几个兄弟与子女?她比较关心的是,新君想要稳定局势坐稳王位显然是需要时间的,而这段时间,辰王会不抓住?    小歌对子婴道:“要不去莘城玩玩?”  子婴不由在脑子里思考莘城是什么地方,想起来了,素有食谱别称的游记类古书《扶风游记》有记载过。“从莘城回洛邑?”  “也见识一下九州第一商贸之城的繁华,据说那里比洛邑还要繁华。”小歌对莘城很是好奇,真正意义上的千年古城啊,历史长度是洛邑的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