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金泉(1 / 1)帝君与先知首页

溪流的源头之一是一汪清澈到别说鱼便是水藻都没有的泉眼,小歌瞅了瞅泉水的高度,比起古籍里记载的要下降了小半,显然,这些年来璧山矿藏的开采对这口金泉的影响不小,或许要不了几百年这口金泉就会消失。    破坏总比孕育容易,至少十万年才能孕育形成的泉,破坏掉却只需要短短千百年。  考察了下金泉的水量与水质后,小歌给子婴制定了个计划表,每日早中晚饮金泉水三盏,可以少饮,但不能多饮。除了饮用,还要每日在金泉里沐浴一个时辰。    子婴:“....这不是让我饮用洗澡水吗?”  “金泉乃活水。”  “那也是洗澡水。”  小歌反问:“是涤净身体的沉疴脱胎换骨重要还是洗澡水重要?”    自然是身体重要。  被小歌科普了一大堆年纪大了的后遗症的子婴立时就萎了,他一点都不想晚年缠绵病榻,喝口水都得人帮忙。若是那样,他宁可英年早逝,至少不遭那份罪。    子婴第一次下水就出了事。  彼时子婴脱了衣服跳进金泉里,小歌在旁边片鱼,溪里的鱼味道虽不好,但的确是宝物,习武之人吃了可以增长少许内力,没病的人吃了养生,身体不好的人吃了也滋补。比起味道,小歌还是很在意自己的身体,既然有此机缘,自然要吃一些,才片好刚往嘴里送了一片就看到金泉仿佛沸腾了一般,水中的子婴更是满脸痛苦,没一会就晕过去了。    什么情况?  小歌赶紧将已经沉到水底下快溺亡的子婴拖了上来,而拖上来后她也就明白了怎么回事,子婴身上有着许多的伤疤,有人打的、也有狗咬的....反正小歌每次都看都觉得祸害子婴的那些人有够稚嫩的,药王谷的变态们全年无休的拿她做人体试验,但一点痕迹都不会留下,让人想投诉都找不到半点证据,最后被当成小孩子就是爱无理取闹,对此小歌只想说,去你祖宗的无理取闹。不过慢慢的小歌也算明白了,指望公理什么的,得了吧,尤其是当你的生命还要靠别人来维持的时候。但就此认命也不是她的性格,因此她选择的是互相伤害,来啊,看谁更痛苦。    此时此刻,子婴背部的伤疤全都消失了,也不能说消失了,而是被一种暗红色的诡秘图案给覆盖了,因此乍一看仿佛消失了。    而这图案....略眼熟,好像在哪见过。  虽然超忆症令人过目之后至死不忘,但脑子里存的东西太多,想要找出来也有点难度。且超忆症还有个副作用,一旦陷入回忆里,想要回过神来很难,陷着陷着说不定就迷失其中了。也因此,历史上不少有超忆症的人最后的结局都是疯癫崩溃,乃至毁灭,巫女若愚与青婧便是典型例子,不同的是,前者最终毁灭的是自己,后者专门毁灭别人。    小歌既不想当巫女若愚,也不想当青婧,因而在理解了超忆症三个字所代表的含义后便很少回忆过去,哪怕是默书她都是交给身体的本能,脑子完全放空。如此虽有一定成效,但也有副作用,比如不专门去想的话,她连上一顿吃了什么都不知道,并经常任思维漫无边际的发散,某些时候给人的感觉就跟疯子似的。    然而,此时此刻为了子婴,小歌不得不努力去回忆自己在哪里看到过类似的东西。    超忆症忌深层回忆,浅层还好,只要控制得住即可,而深层回忆,很容易迷失其中。原因无它,记忆太好未必是福,当记忆力好到能够清楚记得三年前某个人看自己的神情,清楚详细到巨细无遗,连微表情都清清楚楚的话,那就真的很让人发愁了。    子婴醒过来的时候小歌都还没从回忆里挣脱出来。  瞅了瞅自己,赤身裸/体,下半身还在水里,上半身倒是没有水,但考虑到自己浑身冰凉的情况,子婴觉得,上半身没水绝不是小歌给自己擦拭了,多半是随风而干了。自己这是昏迷了多久?小歌又是怎么让他在这趴了如此之久?再看小歌,一副神游九天的状态,子婴不由心生不悦,伸手在小歌眼前晃了晃。    “醒醒、醒醒.....”  晃了又晃,小歌始终没反应,子婴这才意识到似乎真的出了问题,伸手在小歌的脸捏了捏。    没反应。  再捏鼻子,令小歌无法呼吸。  终于回过神来的小歌忙不迭张嘴吸了一大口新鲜空气。“.....你、干、嘛?”    见小歌回神还能生气,子婴顿时松了口气。“你方才的样子,有些奇怪。”  有些怪?是悚人吧?对自己深度走神的情况还是有所了解的小歌心说。“我没事,就是一点记忆力太好的后遗症。”    记忆力太好还有后遗症?  子婴茫然。  小歌顿了顿,忽问子婴:“你对你以前的事记得多少?”  对以前的事记得多少?  子婴想了想,然后悲哀的发现,比起小歌那与药王谷医者互相伤害的精彩纷呈,自己的过去,挺枯燥的,所有的目的只有两个意义:生存,以及报仇。    若是论内容的话,饥饿占据了子婴九成九的记忆,与小歌的更是不能比。  小歌继续问:“有没有发生过什么特别的事情?”  子婴想了想,问:“你是指我杀了人还是我差点被弄死?”  小歌:“......你当我什么都没问吧。”  子婴闻言没吭声。    小歌并未将之前的事告诉子婴,同时让子婴暂时别沐浴金泉水了,倒不是良心发现不让子婴饮用洗澡水了,而是看之前那种情况,再沐浴估计也一个结果:意识不清,溺亡。    再次让子婴沐浴是在三日后,不出所料,还是一入金泉就受不了的昏迷了过去。  子婴一昏迷,小歌立刻将他从水里捞了出来,再取了自己准备的笔,割开掌心,殷红的血液流出,却不是正常的近似铁锈蚀的腥味,而是透着淡淡的药香,闻着这味,小歌完全不想回忆自己被人做过多少药物实验,血液竟然成了这个样子。    以血为墨,小歌在子婴的身上绘了起来,古朴神秘的符纹在子婴的身上渐渐成形,当小歌停笔时子婴的身上已然惨不忍睹,两种咒纹交相辉映的结果便是一副鬼画符。    小歌将自己受伤的手按在了子婴的心口,暗红色的诡异咒纹沿着小歌的伤口缓缓钻入,向小歌的心脏与脖颈位置蔓延而去,与之相反的是子婴身上的咒纹自颌下开始逐步收缩减少,最终完全消失。    小歌瞅了瞅雪白肌肤上的咒纹,运转灵力,将无人控制的咒纹镇压了下去,肌肤这才恢复正常。    子婴醒来的时候有种仿佛脱胎换骨的感觉,心脏都轻了,仿佛有什么一直压在心上的东西消失了,顿觉金泉神奇,若非小歌嘱咐每日只可饮三盏,子婴是很想以金泉水当普通人饮用的。    虽然子婴的身体问题还都在隐患阶段,离爆发还有很久,但就算如此,利用金泉祛除沉疴仍旧是长期的工程。地下溶洞里又显然不适合居住,水汽略重,常住容易落下风湿,小歌干脆拉着子婴在外头搭了个草屋,真的是草屋,屋子是挖两个方形的坑,再将坑底与四壁夯实、火烧,坑底铺上干草,坑壁则立了几根木头,最后用草垛铺在木头上,一个简易的半地穴草屋便形成了。    “若是下雨怎么办?”子婴有些担心,若是落雨,谁会积在里头的。  小歌道:“我选的是坡地,就算下雨也不会积太多水,清理起来也很容易。”    “你懂得真多。”子婴很是佩服。  小歌轻咳了下,有些脸红,不是她懂得多,是书上这么写的,远古先民住的就是这样的屋舍。且,好像,现在的九州仍有些地方还是半地穴居,只是不多见。    金泉找到了,屋子也建好了,小歌算了算时间,私矿的事官府应该也查得差不多了,与子婴说了声,小歌便准备出趟门。子婴想一起去,被拒绝了,私闯民宅什么的,她是熟练工,子婴却不然,带上子婴的话,不免束手束脚,因此小歌让子婴多猎些兔子山羊什么的,屋子是建好了,但不铺上足够的皮草,睡起来不免硌得慌。    子婴无奈的发现,小歌这话,让人无法反驳,只得留下,并保证每日遵照医嘱沐浴、饮金泉。  “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县里的话,应该有很多东西。”睢国和辰国肯定是不能比的,但一些吃的玩的还是可以买到的。    子婴眼睛亮了亮。“我能要一匹马吗?”  小歌闻言不解:“你怎么会想要一匹马?”  “在逐鹿野的时候看到军中控弦之士,很帅。”子婴实诚的回答。  小歌愣了下,控弦之士,骑兵的称呼之一。  所以婴你以后也想当一个骑兵?    辰国的军队以步兵为主,或者说,华族列国的军队多以军队为主,自然,事无绝对,例外还是有的,比如齐国,那就是个骑兵大国,齐国控弦之士甲天下——不跟游牧民族比的话。然,辰国控弦之士虽非军队主流,但门槛与要求都极高极多,个个都是精锐,子婴若是想成为辰军中的一名控弦之士....难度着实不低。    不过,骑着高头大马的控弦之士,的确很帅啊。  “想成为控弦之士的话,难度很高的。”小歌也实诚的道。  子婴道:“不管多难,我都想试试。”  小歌想了想,指着不远处的山说:“每日从山下蛙跳到山上,再一路跳下来。”    子婴一脸懵,蛙跳与他想成为控弦之士完全风马牛不相及好不好?  小歌解释:“练下盘,若是下盘不稳,骑马很容易摔下来,等你练好了我们再买马。”  子婴完全不知道小歌这是从哪里得来的联系与理论,不过小歌说的他都是愿意信的,因此很是认真的说:“我一定好好蛙跳。”    小歌:“....”你喜欢就好。    子婴自己给自己制定了个训练与作息的表,金泉沐浴一个时辰,一日三餐加宵夜再加浆洗衣物共一个时辰,狩猎三个时辰,剩下的则是训练时间,先是蛙跳,再是倒挂着仰卧起坐与一些训练项目,最后是伐木。原想着在小歌回来之前试着盖一间舒服的木屋,但子婴很快发现,这个打算有点不现实,蛙跳、倒挂着仰卧起坐等训练项目结束后别说伐木了,子婴连做吃饭都嫌费力,更别说伐木了。    小歌走的第一个十日,子婴都是一次做了一整日的饭食,除了第一餐是吃的热饭,其余三餐都是吃之前剩下的。  小歌走的第二个十日,子婴已经能餐食热饭了。  小歌走的第三个十日,子婴开始拿着斧子试着伐木,尽管十日也不过伐了两根木头。    第四个十日,子婴有点担心,这么久了,别是出什么事了。虽然缺乏很多常识,但一些普通人不会知道的灰色常识子婴却是知道的不少,一半是自己所见,另一半是小歌给他补充的。    小歌虽年幼,但她的模样,精致美丽得....子婴就没见过比她更好看的人。而这样的美人胚子是人贩子最喜欢的,有良心点的会花钱买,但不管是有良心的还是没良心的,在花钱弄不到手后都会选择拐卖。数百年来,最一本万利也最赚的生意始终是人口生意。拐卖人口被抓住,一般情况下若是知道去处,还是有可能将人找回来的,但有一种情况却是不能。便是人口被卖给了贵人为奴,贵族的奴仆,不管是被拐卖然后买到他们手里的还是正当买卖再卖到他们手里的,都别指望贵族能将到嘴的肉给吐出去。而身份定死了,多半是一日为奴终生为奴,子孙永世为奴。    男奴想要出头尚且难于登天,女奴就更难了,尤其是有着无双姝色的女奴。  华族上下两千年,以奴子的身份出人头地的女子就两个,一个是医仙苏夏,但考虑到苏夏也流着王族之血,对于她的奴子身份,一直都难以判定;另一个是九嶷山城的初代城主,没有任何贵族血统,自己是奴隶,祖上往上数五代也都是奴隶。    两千年就这么两个例外,旁的美貌女奴都不外乎辗转权贵之手,最终色衰爱弛的命运。便是不甘心的,也多是祸国妖姬之流,比如九嶷山城初代城主同父同母的姐姐便是一代妖姬,除了九嶷山城的史册,人族其余国族的史册之上对其评价可谓千篇一律的唾骂。自然,没人敢当着九嶷山城初代城主的面说什么,敢当她面说她姐不好的都被后来势力发展起来的初代城主给砍了脑袋。    子婴对小歌那张脸是真的担心。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美人无罪,美丽有罪。    只是,在洛邑的时候不知为何小歌虽美,却一直没人打她的主意,难得的有一两个,也还没来得及动手就因为意外而全家死光光了,因而一直平安无事。然而,如今在睢国,子婴不期然的想起了这些灰色常识。    在子婴忧心开始收拾包袱决定再等三日小歌还不回来就去找人的时候小歌终于回来了,见到小包袱,不由问:“你要去哪?”    见小歌平安归来,子婴松了口气,道:“你生得太美,我怕你出事。”  生得太美,对于一个女子而言无疑是一种令其心情愉快的夸赞,哪怕那还是个女孩,然而小歌却是淡淡表示哦了声就完了。    自己生得很美,小歌是打小就知道的,在她有记忆起就没少听别人夸自己生得好,听多了都没感觉了,而后来....只剩下糟心。    知道小歌对于自己的美丽似乎没什么感觉的子婴也没觉得小歌的态度有什么问题,问:“打听消息为何要这么久?”    “不止打听消息啊,我还杀了个人。”小歌说。  子婴茫然。  小歌坐在柔软的草编垫子上说起了自己这些日子的经历。    私矿是大事,尤其是那还是铜矿,铜可铸钱,更可铸武器,这年头,青铜武器虽已开始没落,但江河日下,残照犹存。一座铜矿能够铸造多少武器,又能引起多大的动乱,朝堂还是很在意的。因此那座铜矿的事被睢王的眼线给发现后自然要深入调查,而本地的贵族及与其勾结的官员发现王城方面有动作,快刀斩乱麻,杀人灭口,纵火毁尸灭迹。然而,那么多人,终究有幸存者。    小歌不动声色的将幸存者送到了来查探的官员面前,熟料,睢王竟是个仁君。  私矿的幕后主谋是睢王的兄弟,先王的一个庶公子,开采私矿也不是为了铸造武器造反,就是想赚钱,不管是什么年头,谁都不会嫌钱少,而金银铜无论什么时候都是硬通货。    睢王念这个兄弟也是鬼迷心窍,死的又都是奴隶与贱民,都不是重要的人,加上自己继位后杀了不少兄弟,如今不免心软了些,只是降了兄弟的爵位,缩减了兄弟的封地,罚了几年俸禄。    对此,朝堂与贵族都是众口称赞:睢王真是个仁君。  睢王是否仁君小歌不置可否,但这么个判决她不痛快。  自己不痛快要怎么办?  自然是取悦自己让自己痛快起来。  人活着第一要务不就是取悦自己吗?若是不取悦自己,那么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小歌取悦自己的方式很简单,她将那位公子给弄死了,等了许久才等到一个合适的机会,放了一把火,将那位公子与他的几个门客、护卫一块活活做了烧烤,又安置了矿场的幸存者。    这也是她为何这么晚回来的原因,那位公子真真是个惜命的,虽然自己没有任何武功,甚至身子骨已经被酒色给掏得差不多了,就算不发生什么意外也没几年能活了,但他身边护卫的人就没少过,要找到一个可以下手的机会真不容易。    子婴听完,顿时就只剩下俩感觉:你高兴就好;谢天谢地你没把命搭进去。    小歌说完开始往外掏东西,吃的用的都有,其中最显著的一大包饴糖。  不管在哪个国族,甜的东西价格都不便宜,而这么一大包饴糖,子婴估计,别说小歌身上所有的钱,便是将小歌给卖了都买不起。    “你不是要训练吗?糖分多的食物能最快补充体力,这是我给你买的,玉阳最好的糖铺里买的,我尝过,特别甜,你一定会喜欢的,不过不能多吃,太甜了,牙会坏的。哪来的钱?找机会杀那个公子的时候我钻过几回他的府邸,真的好有钱,我从未见过哪个人有那么多钱。”    子婴:“....”小歌你真不是惯偷世家出身?  拿起一块饴糖咬了一口....这已经不是太甜,分明是甜得发腻,但要补充体力的话倒的确是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