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章九松里(1 / 1)帝君与先知首页

一日三卦,第一卦得了个大彩头,但第二卦与第三卦就没赚几个钱了,虽然天色还早,但小歌也没有继续等下去的想法,收拾东西准备回家。。    看小歌要走,子婴赶紧将她抱了起来,虽然个头不大,但子婴的气力却是不小。  小歌道:“我还不至于连路都走不动。”    “不是,我抱着你,你试一下能不能够着桃脂,我买了皂角米与银耳,只差桃胶了。”子婴回答说。    小歌闻言伸手够了够,够不着,子婴只好将她放了下来示意她踩着自己的肩膀。  小歌瞅着子婴那瘦弱稚嫩的肩膀,着实下不去脚,踩坏了的话,子婴最多躺几日,她却是很容易落下心理阴影。    子婴见了,唯有无奈。“你不是要吃皂角米炖银耳桃胶吗?”  小歌想了想,忽然将摆卦的案几搬了过来。“你抱着我踩着案,我再试试。”    子婴觉得这个法子靠谱,便抱着小歌踩到了案上,小歌再去够桃脂,终于够到了,摘了一把便不再摘。道旁所栽树木的果实与树脂属于国有财产,不知事的稚童与垂暮的老人可以采一些当零嘴,但全摘了就过分了。    摘了桃脂,又将不方便携带的案几寄放在了附近的一家酒肆里,两人便结伴出了城。  洛邑之外有着非常平坦且四通八达的道路,国之大事在祀在戎,在辰国却还要加上两件:农耕与道路。    云越当朝时推动辰国的第一次变法,其中一条就是关于道路的,确保国内的道路覆盖率永远高于百分之十。并且,对于道路他也有特殊的要求,用几十种材料辅以特别的工艺修建道路,再定期保养,如此修建起来的道路可以使用数百年。    仅此一条,云越被无数人痛骂不长脑子,便是当时支持他变法的威烈王都差点扛不住压力。    云越所处的时代,虽同样战火纷飞,但战争的烈度还没到如今这般,却也足以让列国意识到道路的重要性。因此,修路没问题,有问题的是那个道路覆盖率。道路修建起来是做什么的?是用来行军和输送辎重的,只有军队与贵族才有资格行走其上,因此对于道路的覆盖率要求也不高。事实上,便是如今,除了辰国就没哪个国族的道路覆盖率超过百分之十的,能有百分之二三就已经是交通便利了,自然,只有巴掌大地盘的小国另当别论。便是辰国,如今的道路覆盖率也是五百年的积累,五百年来辰国一直都在修建道路,从未停下这一工程,若是临时休息了一下也绝不是改主意了,而是正在征战,暂时腾不出手来,但打完了仗肯定继续。    云越要求的道路,成本是别国道路的十倍不止,如此一来,国库的压力可想而知。唯一让人觉得还好的是,这道路只要定期保养,还真的可以用个几百年,云越在世时修建的很多道路到如今都还在使用中,这才使得辰国熬过了只要熬过开头后压力都会变小。    道路有驰道与轨道之分,前者是非常平坦的平坦大道,不论王侯黔首皆可行于其上,宽度根据经过的地方而定,最宽的地方有二十丈宽,最窄的时候则是两三丈宽。道路两侧有排水渠,排水渠之外和道路的正中间都栽种着树木,前者只是涵养水土,后者则还区分道路的方向,往这边走的只能走哪边,往另一边走的又只能走哪边,避免车辆碰撞。    不过驰道上有关卡,行走其上需要路引,而商队行走其上还需要缴税,不过也不多,并且关卡也不多。原本辰国驰道上的关卡也与列国一般林立的,但谢琳掌权后将大量的关卡都给拆了,虽然增加了剩下关卡的税率,但总的来说,需要缴的税比起以前少了很多。    轨道较为特殊,纯军事用,不论王侯黔首皆不能行走其上,违者皆斩!  与可以在各种地形中修建起来的驰道不同,轨道只能在平坦的地方修建,平均道宽约十丈,且道路中间每隔两丈左右便栽种一株树木将轨道分割成若干“小路”,道两旁用金属锥夯筑厚实,除此之外路基夯筑得非常结实,枕木就铺设在路基上,间隔为马的一步距离。马拉着大车跑上驰道,一天一夜之间便能跑出一千多里。    小歌很想试试乘坐轨道的风驰电掣,奈何辰律如山,没有军务,哪怕君王都不能往轨道上跑,而她没有参军的打算,也就只能干看着了。    不论是驰道还是轨道,道路之外都是林木森森,这也是辰国的一个特色,保留足够的森林,既可以涵养水土,又可以通过狩猎采集从中获取食物。走在驰道的边边上享受着百年古木带来的荫凉,小歌一边干看着一边与子婴说起了这些道路的历史,年纪最大的一条都快五百岁了。    子婴有些诧异。“你怎么就如此笃定它有那么大年纪?它修建的时候,你大父的大父应该都还没出生吧?”    “书上看的。”小歌回答。“多看书,将天下间八成的书都给看以后,相信很少有什么东西会让你觉得茫然的。”    子婴愣了下,天下间八成的书,那还不得看到脑子爆开?“你看过?”说起来,小歌的确挺特别的,明明只是个三岁孩童,但她的知识储量相当丰富,明明很多东西她根本没见过,但都能说得头头是道,还全是干货。    小歌睁出死鱼眼颌首。  子婴瞠目结舌。“你才多大,看那么多书?”  没记错的话,华族的孩子都是到了总角之龄才开始启蒙读书,而小歌现在,刚垂髫。  小歌瞪着一双死鱼眼道:“你莫不是以为我是自愿的?我这辈子最恨的就是书。”    好重的怨气。  子婴建议:“你可以著书。”  小歌不解的看着子婴,自己已经够恨书了,还去著书,又不是有病。  子婴道:“折磨你的书都是前人所著,你无法折磨到前人,但你可以著书折磨前人的子孙。”    这年头,知识掌握在贵族的手里,哪怕是谢琳设立官学,识字的人仍旧以贵族与贵族之后为主。而根据华族的传统,并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著书的,能够著书的多是德高望重之人,而识字且那著书的人,想来他们的子孙怎么都不会是目不识丁的黔首。    至于著书人没有子孙怎么办?那是不可能的,人族崇尚多子多福,而贵族,正妻一个,姬妾一堆是标配,毕竟一个男人若是只有一个女人,是很丢人的,须知男人彰显自身身份地位高的主要方式可就是拥有的女人的数量与质量。也因此,除非著书人是崇尚独身主义的奇葩,否则不仅有子孙,还不会少。    小歌本就晶亮的眸子愈发明亮。“这个主意,听着真不错。”  她想,自己明白接下来十几年的人生应该做些什么了。    驰道连接各个郡县,乡里之间则是次一级的夯土路,到了差不多的地方,两个孩子便离开了驰道。却没急着回家,而是寻到了洛水一处水里湍急的河段,小歌取出拆成了数截的鱼竿组装好后便开始垂钓,子婴则脱了衣服跳下了洛水。    在残雪刚化完汇入的河水里冻得瑟瑟发抖的子婴一边在湍急的水流里稳固着身形,等活动得差不多了,身子暖和了起来便扎进水里捕鱼。子婴捕鱼的方法用徒手抓,这也是小歌的要求。    原本小歌让他每日在河里游一个时辰是为了让他锻炼身体,却不曾想,他自动自发的抓起了鱼。    虽是内陆国族,但辰国人工养鱼发展得极好,河渠、池泽里养鱼,还根据水的深度不同养不同的鱼种,发展至今,辰国的黔首虽然吃不起多少猪牛羊的肉,但吃鱼却比沿海国族的黔首吃得还多。原因无它,鱼的价钱实在是太便宜了,便宜得大部分人都吃得起。    小歌爱吃鱼,但比起人工养的鱼,她还是比较喜欢纯野生的,吃水草吃小鱼小虾长大的野鱼,鲜。  既然喜欢抓鱼,那就抓吧,徒手抓,抓个够。    只是,徒手抓鱼,难度极高,尤其是此处水流湍急,水很深,鱼的个头都很大,再加上全身鳞片滑不溜秋的。饶是子婴力大,也往往几日都逮不着一条鱼。    与子婴相反的是小歌,小歌总是能钓到鱼,实在钓不到鱼,她就扎鱼。鱼竿的另一端内部有磨得很锋利的小叉,很适合扎鱼,而小歌扎鱼的手艺从不落空。全是被逼出来的,不是吃药就是吃药膳,寡淡无味,这个要忌口,那个要忌口,天下千般佳肴万种羹汤样样都不能碰。    她能听话?  听就怪了。  吃点荤腥打牙祭都得偷偷摸摸的,这一手扎鱼的手艺便是如此练出来的,时间有限,必须速战速决,不然被发现就什么都吃不着了,    等了很久,始终没有鱼咬钩,小歌微叹,自己的运气什么时候能好点啊?  为什么别人钓鱼,肥鱼源源不断,而自己钓鱼,要么死活没鱼上钩,要么就是大鱼,大到可以将她拖进水里当水鬼的大鱼。    没人咬钩,小歌也不气馁,将有鱼线的一端拆了下来,再将小号鱼叉从鱼竿内部抽/出,一杆鱼叉便成形了。    小歌扎鱼的本事的确出色,子婴抱着一条一尺半长的鲤鱼上来的时候,河边的草地上足有五条鱼,个顶个的肥美,但都比不上自己怀里抱着的。    小歌看着子婴怀里的鱼默然无语,从一开始被自己踢下洛水差点被淹死到如今在水里如鱼得水,跟极北之地的一种专门吃鱼的雪熊似的,每回下水都能捕到鱼,虽然子婴与极北之地的雪熊体型差得不止十万八千里,可这捕鱼的本事,真的很相近。    人比人,得气死。  所幸,小歌自问不是什么小心眼的人,反正子婴捕得鱼再多都是给自己吃的,她高兴还来不及。    子婴在水里泡足了一个时辰便上了岸,为了保持体温不被冻着,也为了不被冲走,他一直都在游动,上岸的时候都快累得没感觉了。    小歌用草编了绳子将鱼穿了起来再串成一串,由子婴拎着一同回家。    洛邑周围有许多的聚落,虽是聚落,但因紧邻着王都的关系,人口都很多,九松里便是其中之一,因九为极,而此地曾是一片森林,如今也是森林,有大量古松而得名,共有三百多户人家。小歌与子婴的家在九松里长街的最后头,没几步便是荒郊野外,虽然偏了点,但很清净,也很适合他们两个户籍有问题的孩子居住。    民舍不大,是小歌坑蒙拐骗从一个富户手里得来的,只两进,但住两个孩子的话则显得空旷无比,但两个人都不在意,都很满意这样的生活。    子婴从放着羊奶的罐子里倒了一碗羊奶饮尽,感觉恢复了些体力便开始处理食材与烹饪需要用到的东西,小歌则抱着一篓水果在一旁啃着,等食材都处理好就下厨。    家里没有大人,而御风的手艺,小歌尝了一次后就不想再尝第二次,便自己掌勺了。而这也是她喜欢下馆子的主要因素,自己做的餐食是挺好吃的,被一个混蛋给训练了大半年,能不好吗?只是不知是否那混蛋故意的,她只会烹制药膳,而药膳这种饭食,做得再好吃再有营养也改变不了一个本质:味道寡淡。    稚童都比较喜欢口味重的食物,庆幸的是御风没怎么吃过正常的餐食,有的吃他就很满足了,否则换个正常小孩吃小歌做的餐食,且是天天吃,顶多两天就会受不了,唯有子婴,津津有味的吃了两个月都还没腻,反倒是小歌自己先受不了了。    虽然不喜欢,但小歌悲哀的发现,自己已经被训练成惯性了,只要做饭食,必定下意识做出药膳来。    悲哀啊!  混蛋们啊!  我迟早往你们的餐食里加个几斤剧毒,不然难消我心头恨啊!    一条鱼煲汤当晚餐,剩下的鱼则是做醢,因此小歌掌勺做晚餐时子婴在一旁捣鱼。嗯,捣鱼,不是剁鱼,因为没刀,确切说也不是没刀,而是没有铁刀。    辰国的铁主要用于制作农具,保障了农人用的农具都是铁制的后剩下的材料才铸造武器,以箭簇箭头为主,再其次....没铁了。    连军队使用的武器装备大多都是青铜,民间自然更不可能有多少铁。值得庆幸的是,辰国的青铜冶炼铸造技术已经发展得登峰造极,因此民间无铁器也不影响生活,至少菜刀没有铁菜刀可以用青铜菜刀,怎么都比石刀好。    只是,青铜菜刀不耐用,磨损很快,因此用的时候需要讲究很多,至少剁骨头什么的,想都不想要想。自然,若是很有钱,可以每个月换一把刀就另当别论。    也因此,子婴想做醢,没法笃笃笃的拿菜刀将鱼给剁成肉醢,真那么做,要不了几日就得重新买菜刀。因此只能用菜刀沿着鱼肉的纹理将鱼给切块,再将鱼肉放进臼里捣成泥。    小歌将晚餐做好的时候子婴已经捣出了一大碗鱼酱,不由咂舌,力气真大。  见晚餐做好了,子婴将剩下的鱼放好,准备吃完继续处理。    一盆加了药材的药膳酸白菜豆腐炖鱼,一盆肉汤,一盆凉拌野菜,两碗羊奶,种类不多,但量很足,这便是俩人的餔食。    吃着鱼,再品尝着里头熟悉的药材味,小歌由衷道:“好想死。”  子婴不解:“做得很好吃啊。”  “又加药材了。”小歌郁闷道。  子婴很是不解。“其实我不很明白,为何你不喜欢吃药膳,却每回都往饭菜里加药材?”    小歌默然须臾,半晌才道:“手贱。”被训练得条件反射了,行动完全不需要从大脑经过,脑子反应过来的时候药材已经加进去了,连加的种类和分量都不多不少。    子婴茫然,手贱?什么意思?  小歌举例道:“就好比你喜欢吃肉,有肉下饭能多吃一大碗饭,但你每回用饭时箸往肉类食物偏一点就会被揍一顿,那么久而久之,你看到肉都会下意识避开。”    子婴有点明白了。“你被人揍过?”  “那倒不曾,但我做饭食时一旦忘了加药材亦或是加错了药材,会比挨揍更惨。”久而久之,往饭菜里加药材已经成了下意识的行为了。    “以后我帮你揍他们。”子婴道,至于对方是否小歌的长辈,子婴完全不在意,谁没几个糟心亲戚?只是做饭食时被逼着加药材而已,他的亲戚可比这糟心一万辈不止,既然不高兴,那就报复回去呗。    小歌摆手。“不必,他们也是为我好,就是方法有点让人接受不能,但并无恶意。”而且你也不可能打得过那帮子变态,就算打得过,你也拿变态身上层出不穷的毒没辄。    小歌吃了两碗饭便吃不下了,而御风则津津有味的吃了三大碗麦饭,并将剩下的菜肴也扫荡干净了,肉汤拌米饭,鱼汤饮尽。    小歌忍不住看了看御风,又忍不住看了看自己。  自己吃两碗饭尚且横向发展,怎么这家伙吃三大碗却始终是竹竿?    吃饱喝足,小歌在院子里散步消食,子婴则是继续处理鱼,将所有鱼都捣成了酱,再加以腌制,然后是收拾厨房,顺便检查了一下肉类的存货。一个月前有一头大野猪跑地里糟蹋农田,被九松里的男人们合理给宰了,小歌掏钱买了一半回来,用冰冻着,肥肉熬油,瘦肉每日割一块加餐,时至今日,只剩下巴掌大的一小块肉了。    子婴忍不住反省了下,自己是不是吃太多肉了?那么多的肉竟然只剩下这么点了。  可这也不能怪他,肉真的很好吃,有肉下饭,他能多吃一大碗饭。而小歌也是个无肉不欢的,顿顿都做荤菜,他自然吃得更欢了。    想要吃肉,就三个选择:自己养,华族做为农耕民族,谁家没养几只鸡鸭或猪羊;花钱买,王都里有很多肉铺,想买多少就有多少;去森林里捕猎,这个也不难,洛水流域最不缺的就是森林,整个洛水流域也就中下游是盆地,别的地方都是山,郁郁葱葱,毒虫猛兽数不胜数。    自家养了两只母羊与一只小羊,但母羊产奶,小歌喜欢吃奶酪,他要喝一大罐羊奶,据小歌说,多饮牛羊的奶,长得高。小羊都还没长大,要吃也不是现在吃。    鸡鸭的话,鸭子没养,鸡倒是养了几只,但那是母鸡,要下蛋的。小孩子容易饿,确切说是子婴容易饿,小歌用了晚餐之后不管饿不饿都不会再进食,子婴却不是,他容易饿,也被饿怕了。因此小歌专门买了下蛋的母鸡回来,晚上给他做一碗蛋羹当宵夜。    自己养的不能杀,那么捕猎?  如今是春季,辰国的春季是禁猎季节,不论王侯与黔首都不能进行捕猎活动。    似乎就只剩下买了,但买的话,肉很贵的。  瘦肉十枚铜锱一斤,肥肉十二枚铜锱。而这还只是猪肉,若是羊肉,价格得翻跟头涨。    “小歌,我们接下来几日只吃鱼可以吗?”子婴忽问在院子里消食的小歌。    “为何?”小歌反问。  “猪肉快没了,再过几日,禁猎令便会解除,我想着到时候我们可以去森林里捕猎。”子婴回答。    “你若是让我吃半个月的鱼,那鱼得从我最喜欢吃的食物变成最不喜欢的。”小歌不假思索的表示了反对。“猪肉吃完了再去买就是了,今日那一枚金铢又不是白赚的。    一枚金铢值四枚银毫,一枚银毫值十枚夔钱,一枚夔钱值五百枚铜锱。别说是吃猪肉了,便是吃羊肉都能吃很长一段时间。若非羊肉膻味重,没有胡椒佐味,那个味实在让人吃不消,小歌是很想买头羊回来吃烤全羊的。    小歌反对,子婴也就不再说什么,毕竟,小歌才是一家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