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楚歌眼看着洛阳百姓,冲着他手中的于娇娇指指点点,但那么张嘴一齐开口,很难听清他们到底在说些什么。
吵嚷的将近有半刻钟的时间,仍旧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冲着于娇娇叫骂一句,可想而知,于娇娇在他们心头留下的阴影到底有多深,于娇娇都这样了,他们骇于于娇娇的恶威,都不敢拿于娇娇怎样。
可陈楚歌心中却有些焦急了,他今日来此,是要替自己讨个公道的,而不是为洛阳百姓讨个公道的。而且洛阳上有父母官甘守杰,下有各县衙的各个朝廷命官,他们的公道,轮都轮不到陈楚歌一个外乡人来插手。
当然,狗拿耗子的事儿,陈楚歌也不是没做过,只是他还没到先人后己的那种高风亮节的程度。先天下之忧而忧那是读书人的事,他陈楚歌是读书人吗?不能算的。
若是有人骂他一句,屠夫!陈楚歌倒是觉得小有道理。还是无人出来,陈楚歌都想将于娇娇随手丢了,转身离开,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甩开了身后的于家私军,又让于娇娇孤立无援,一时半会儿难成气候,不会对他接下来要做的事儿,带来麻烦,已经足够了。
杀了于娇娇?陈楚歌想过,想过不止一次,但后来得出两个结论来,他要活着去东岳祭天,也要活着离开南河道,所以,于娇娇暂时还不能死,不然他那件事都做不成的。
“我来!”
就在陈楚歌打算扔下于娇娇脱身的时候,忽然人群后方,传来一句带着颤音的声音来。
所有人为之一默,齐刷刷的回头看去,目光最终聚集在一个游侠儿打扮,眼神油滑的少年身上,十岁的样子,但身上却一股子的风尘气。
待得堵在他前边的人,让开一条仅容一人通过的小路,那少年抬手整了整衣服,一副颜面有光,小人得志的样子,开始一步一摇踱着嚣张的鹅步向陈楚歌那边走去,痞气十足。
“咦,那不是棒槌吗?”人群中有人认出了少年的身份,都是相熟的街坊。
接着就又有人咬牙切齿的出声了:“这泼皮,平日里欺负邻里街坊的,今日总算不枉他那点胆气。”
“对,对,以他那无赖恶霸的劲儿,他今天要是不站出来,我都看不起他!”
……
周围,七嘴八舌的议论声,一个接一个,开始还很清晰,但很快一片接一片的交叠起来,就很难听清每个人都在说什么,不过仔细听的人,不难了解到这个棒槌平日里是怎样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