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谁最雄壮?(1 / 2)将军帐里有糖首页

青陆抱着一只靴子,心里天人交战。

前儿昧下他那一双靴子,属实是不知道他的身份,今日知道了他是掌管着八万朔方军的大将军,再昧下这只独脚靴,就有点不像话了。

她纠结地望了望,手里这只做工精致的靴子,有些可惜地抚了抚靴面。

还是给将军送过去吧,省的在大将军那里落下话把子。

琢磨了一会儿,她挠了挠脸上的红肿处,这才捡了根树枝,把那些瓜子壳拨进了狗洞,再往里头填土,终于将她亲手挖的狗洞填上了。

她再也不想进这狗洞里待着了。

和那些松鼠们道了别,青陆抱着靴子便往大将军来的方向走,一路上默默盘算了下,二十斤瓜子大约有多少颗——将军万一问她,她敷衍可不行,一准说诌出个整数儿来。

一路踩沙蹚土的,走了小一刻钟,才远远儿地瞧见孤零零的一顶大帐,四周打圈站满了手持长/枪的兵士。

手底下领着八万人的大将军,是她这等末流小兵等闲能见的么?

既然见不上将军,那靴子也还不上了,大将军总不至于短一只靴子穿吧。

她默默地给自己找了个借口,转了个身欲走,转头有个眯缝着眼睛的小老头,笑眯眯地立在她眼跟前。

再鼠胆包天,都会被吓出毛病来。

她不自觉地往后倒退了几步,看清楚这老头身材矮小,穿了件洁净的素色短打,眼睛小小的,笑容却慈祥。

“大爷,这么晚了您跟这儿笑啥呢?怪瘆人的。”

小老头偏过头指指她后面的大帐,话问的古怪。

“那一处是不是有个大帐。”他问完了这一句,又解释了下,“小老儿夜盲,看不清楚。”

青陆恍然大悟,点了点头,又摇了摇手告诫他。

“大爷,那一处是大将军的营帐,等闲不能靠近,”她毫不见外地牵住了小老头儿的袖子,引他往回走,“瞧您这穿戴,或许是右玉哪一部的炊子?我看您和我师父差不多年纪,一见您我就觉得亲切,您也别嫌我话多,我这是救了您一命呢……”

这小老头儿笑眯眯地,任她扯着袖子走了一时,这才堪堪停住脚步。

“小哥儿,你眼神好,小老头儿正是将军营帐的炊子。”他看这小兵一脸的尴尬,笑眯眯地反扯住青陆的袖子,“劳驾你再把小老儿送回去——我看你抱着将军的靴子,怕是也有事?”

青陆犹豫了一下,点点头:“……捡了将军的靴子,要给他老人家送回去。”

小老头儿姓薛,单字一个茂,武定侯府经年的老厨子了,将军回回下军营,都是亲带他来管伙食。

青陆是个傻大胆,此时见小老儿请她相送,便也答应了。

这便托了薛茂的手肘,一路相送回营,门口的士兵上下打量了青陆一番,倒也放行了。

原来将军这大帐之后另有两个小帐,分别是净室和用膳之地,厨房则设在帐外。

薛茂由着青陆扶着进了厨房,这才嘱托她:“将军最是怕吵闹,你轻着点放他帐前就成了。”

青陆嗯了一声,蹑手蹑脚地把靴子摆在了帐前,又作了个揖,几不可闻地说了他一句:“有病早治。”

这才蹑手蹑脚地往后厨而去,想同薛茂道别,未成想,薛茂端了一碗香喷喷的甜羹过来,放在她眼前的高几上。

“南海椰子炖的甜羹,丢了可惜,吃吧。”薛茂顾着小兵的颜面,实际上方才听到他肚子里的咕咕叫了。

青陆下意识地摆摆手说不必,可那椰香直往心里钻,她不记得哪辈子吃过这般仙物了,可她觉得她自己吃过。

薛茂递给她一根勺,自己往一旁坐了,笑呵呵地看着这瘦兮兮小兵坐下来吃甜羹,一气呵成。

“你这样瘦小,怎么进的军营?”薛茂上下打量着小兵。

小兵毫不起眼,面上还有野蚊子咬的红肿,分辨不出肤色,只一双黑亮大眼像两颗黑葡萄一般,尤其惹眼。

征兵向来是从民间乡野里选,穷苦人家出身的汉子,大多粗鄙,可这小兵吃羹吃的细致,银勺瓷碗,她竟没发出一点儿声响。

“您别看我娘里娘气的,实际上十分雄壮。”青陆珍惜地咽下一口甜羹,认真地向薛茂解释,“上个月新兵营里头进狼,那些个人高马大的,各个吓得鬼哭神嚎,还不是靠我才将狼赶出去的?”

这故事她讲了许多遍了,还不是为了掩饰自己心里头的那点子心虚。

实际上,她也是鬼哭神嚎中的一个,只不过她一向机灵,逃出去时正赶上营将带着□□冲进来,她也跟在后头狐假虎威了一番。

薛茂哦了一声,瞧着她那细胳膊细腿,有些不信,他起身往灶上坐了一壶水,再回身时,小兵已然拎着洗涮好的碗放下,冲他千恩万谢的。

“……我力气雄壮,一向是吃不饱饿肚子,今日在您这里讨了回便宜。”她的一双大眼睛满是诚恳,向着薛茂道,“我给您磕头了!”

青陆那腿将将弯下,薛茂一把就撑起了她的手肘。

“军营里不作兴磕头。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往后若有,还能匀给你。”补身的甜羹日日有,将军从来不吃,往常都是原样倒掉,若这小兵吃,大可以给他。

虽说这甜羹是绝世的美味,可青陆哪里还敢再来这里,四周静悄悄地什么声响都没有,间或有夜猫子的号叫,她再度向薛茂辞别,踩着沙土就往工兵部的伙房去了。

黄沙洼的夜,黑的澄澈,月只有一线,悬在树杈子上。

薛茂吹熄了灶上的一盏灯,回身的一霎儿瞧见外头的树影下,站了个人。

挺拔高大的身姿立的笔直,神情却倨傲,两道冷冷的视线凝在了薛茂身上。

“……这碗勺,还是快些丢掉为好。”他想着方才那小兵伏案吃粥的画面,顿觉气不顺,“这里不比京城,茂叔将那爱交朋友的毛病改了吧。”

薛茂将这话听进了耳朵,顿住了脚步,小眼睛斜了辛长星一眼。

“碗勺不扔,毛病不改,您若是再挑老奴的的刺,”他斩钉截铁地宣布,“老奴就回京城去。”

辛长星的面容隐在树影下,一双手攥了又开,骨节在月下如玉,青白冷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