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逢吉和宋黎书对视了一眼,随即就明白了对方心中的想法。
徒手挖土,这是儿时经常干的事情,就连林逢吉,宋黎书也不例外,因为儿时的我们都有一颗贪玩的心。
经过大雨洗礼过得土地,潮湿又粘稠,本来松散的土地变得粘稠起来。
“怎么会那么粘呢”宋黎书往想在身上擦擦脏兮兮的手。
林逢吉从兜里抽出一张纸,“别碰到自己了,这东西看上去有点不舒服”
雨下的越来越大,由一开始的“嗒嗒”声变成了“啪嗒啪嗒”的击打声。
下雨的天空朦胧着还能看见太阳,太阳比较守时间,到了该下班的时候就不肯再加班。
落日的余晖撒在蹲在一起的两个人身上,突然变得静悄悄的,仿佛下雨的声音变得不存在了。
“哐当”一声,宋黎书目瞪口呆的坐在了地上,那纯白色的裙子瞬间沾满了污渍。
林逢吉镇定的看着挖出来的东西,看着它从自己手中掉落。
“逢吉我们回去吧”宋黎书声音颤抖着说。
地上躺着一个形如榔头般的东西,浑身脏兮兮的,还夹杂着许些酒气味,有些刺鼻。如果单单是这样的话,宋黎书也没有那么害怕,最主要的是那家伙身上缠着几缕头发,把手上还渗着血迹。
“轰”的一声,划破天空的闪电照亮了大厅,隔着那落地窗帘可以朦胧的看见床上的人影,有一个人,不对,是两个!
“轰”,又是一阵雷雨大作,照亮了陆辰所在的房间,心跳还是和往常一样,不快也不慢,平平静静。
楼道的影子因为打雷的缘故被拖的挺长,长到占据了三层楼梯,烟圈在他的上空飘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