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秦月说这两句话时 既不响亮,也不铿锵,语气淡然。
宁宁大致能分辨大人是不是在哄骗自己 又是不是在说大话,她觉得娘亲没有在骗她。她并非没听过别人高谈阔论 平日里她在前朝大殿、在议事大厅时常会听到男人说类似的话 可还是头一回听见女儿说这种话 顿生离奇之感。
秦月将语气放得柔缓一些:“你还小 是不是听不懂?”
原本像宁宁这么大的孩子应该才刚开始启蒙 能背几首诗,背个三字经,就算是很聪慧了。但萧叡早就带着宁宁学字了,照雪翠说的 宁宁应当起码识得一千多个字了。识字是识字,懂事是懂事,两码事。
宁宁怔怔地摇了摇头,又点点头,她对这个不够温柔的娘亲不再是依赖撒娇之情 但起码不再讨厌 她不知怎的紧张起来,心砰砰跳,说:“父皇也会教我的。”
很是自信。
秦月无奈而怜爱地望着自己可爱的小女儿:“他教你 和我教你不同。既知我没死,他心头重负释然,年岁又长,且你渐渐长大,有了自保能力 已过了最容易夭折的年纪,将来未必不会和别的女人生孩子。到时你该如何自处?”
“我不想再挑拨你和你父皇之间的父女之情,他的确对你宠爱有加……你在他掌心长大,自然视他为整片天,对他信任不疑。”
“女人和男人的法子不一样,就算你是公主也是这个道理。”
宁宁心只朦胧地觉得娘亲说的不错,直到现在还有人时常觐见因为她是公主,父皇带她做这坐那不合规矩,她不明白那些人为什么那么聒噪烦人。
母女俩在此事上达成一致。
秦月说:“你明日不是还要去上课?将你教了什么,做什么作业拿来,我先看一看。”
说到这个,宁宁小脸一红,像是才记起来:“明早太傅要检查的功课,我还没有写完。我等下就写。”
萧叡老实地没有窥听,他非常好奇,怀袖说了什么,不到小半个时辰,居然把宁宁哄好了,回来收拾了书本,说要去娘亲那里写作业、念书。
没一会儿,他就瞧见母女俩在花影日下,他第一次瞧见宁宁那般沉静地在写字儿。
秦月没马上指点她,让她自个儿写写看。
她大致对宁宁的脾气也有了个了解,不过再看她鞋子,就更懂了,宁宁一开始写得极好,比同龄孩子端正多了,也比复哥儿好,且她的笔迹和萧叡如出一辙,她觉得萧叡一定是直接拿自己写的给孩子临摹,但写到后面,她见没有大人监管,渐渐松懈偷懒,写得歪来倒去,丑陋至极,显然性格浮躁。
她在旁边翻了翻宁宁平日里学的书,与她想的不同,不是什么女则闺训,竟然是正儿八经的学问,越看越觉得不对劲,怎么说呢……不像是女儿家要学的,也不像书香世家科举应试之事,也不是萧叡幼时学的……
她放下书。
给宁宁批阅作业,无情地抽出她藏在地下的练字纸张:“我若是先生,看到你这孬字儿,定要打你手板心。”
宁宁还挺理直气壮:“太傅要训我,但不打我手板心,爹爹都不打我。”
秦月目瞪口呆,啧啧道:“真是慈父多败儿。”
宁宁装傻地笑笑。
秦月说:“重写。”
宁宁哼唧哼唧,也不耍赖,铺好纸,重新写字去了。
秦月不适地感觉到注视着自己的视线,抬眸望见萧叡,萧叡也把书桌挪到相对的窗下办公,抬头就能看到彼此。
秦月当没看见他,低下头。
萧叡看了一眼融洽相处的妻女,这几日盘桓在胸口的郁卒消散许多,甚至有那么一瞬间,他卑鄙地想,乍一眼看上去,倒像是他妻贤子孝、美满幸福一般。能有这么一刻也是好的。
萧叡议事倒没特意关门。
心腹前来回复差使,他负责监视北狄人,不过并没什么可疑动作。
萧叡却在心里想这两位大王子,大王子乌术是长子,可惜体弱多病,这在北狄族是致命的缺点,支持他的部族也只有一部,那个小的更不足为惧,就是个草包,年纪太小,生得太晚,族势力早就在他出生以前被能干的哥哥们给瓜分完了。
两位应该都不是可汗心意属的王庭新主人。
尤其那个乌术,他身为长子,却软弱无能,听说下头的几个弟弟都想要弄死他。但他一日没死,一日是大儿子,草原的规矩,就该由他当可汗,几乎成了悬在他头上的一柄利剑,他的父王每衰老一天,便裹挟着他也一起向死亡更接近一步。
萧叡没见过这样的北狄汉子,忒没出息,又是穿汉服、说汉话,听闻还读过四书五经,说起话来一口流利的官腔,不看他的相貌,几乎让人认不出来他是北狄人,那日接见,也毕恭毕敬,礼仪周到,跟他那个自负愚蠢的弟弟相比,委实太过谦卑,说是摇尾乞怜也不足为过。
“他都找过谁,都记下来。与他相处得好的人又与谁接触,也得仔细盯着。”他究竟是包含狼子野心,还是真心想要逃离王庭,寻求一个庇护?萧叡一时之间也拿不准,还是静观其变。
北狄王子阿岩有些焦急,大齐的皇帝是接待了他们,但是他们还没有见过那位小公主。
他的大哥也不知在做什么,每日不紧不慢地四处闲逛,真像个汉人一样,还四处结交汉人书生,在外面天天请客吃饭,过得好生悠闲,非常张扬。
阿岩觉得自己就是和那些汉人相处不来,而且他的汉人官话说得也不好,那些弱的汉人应该只是被圈养的羊羔而已,一点都没有男子汉气概,但是就这样的一群人,是怎么在千百年以来将他们拦在关外的?
正如这日,乌术应汉族友人的邀约,夜泛香舟,听乐赏舞。
靡靡之音灌耳,玉盘珍馐满桌,这座花舫点满了灯,亮如白昼一般。
乌术饮一杯酒,心道:奢侈。
他的族人在苦寒之地风吹日晒,一盏油灯是很珍贵的,可汉人却能这样铺张浪费,因为他们不会舍不得,他们有数之不尽的资源。
大概,即便再多养上几百上千万的人也绰绰有余吧。
行酒令行至他这里,乌术腼腆地莞尔一笑,故作憨直蠢笨地道:“作诗对我来说太难了,汉人学博大精深,我实在不会。”
他很擅长放低身段,让人小瞧,若不是因为这样,他早就被他的二弟弟给杀了,明明他们是一母同胞的兄弟。
上次大齐和北狄大动干戈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再往前,北狄人打到原,已经是四五十年前的事,记得那件事的人估计都死得差不多了。徒留诗慷慨激昂的陈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