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他指了指姜淮道:“三虎,送他出去。”
……
“砰!”一声,姜淮和长松被强行关在门外。
长松犹豫地看向姜淮,可从他的脸上看不出喜怒,依旧是那副淡淡的模样,不像是生气的模样。
他迟疑地说:“二爷,您看现在?”
“走吧。”
他就看到,姜淮摇着扇子抬步走了,竟是不再关心院内如何了。
没了姜淮在一旁虎视眈眈,怪老头拿起筷子先夹了一筷子红烧肉。软软糯糯的五花肉在他口中缓缓化开,甜而不腻,香而不柴,肉皮微弹,轻咬一口,爽而利口的甜与肥而醇厚的香相映成趣,它们肆意地在他口中舞蹈。
吃肉予他快慰满足,而吃上这一口红烧肉,更是在快慰满足中得到了一丝丝不止于肉的甜香。
一口肉,解百日忧。
大抵如此吧。
怪老头连着吃了四五块红烧肉,每吃一块便闭着眼回味,脸上是舒服满足。待他再要去吃的时候,竟被许闲香拦着了。
像是被抢食了一般,他气狠狠道:“老夫在自己家吃肉,哪还有被人拦着的道理?”
许闲香并未强行与他解释晚上吃太多红烧肉会不好,而是将那盘嫩绿的笋丝推至他面前。怪老头还要发脾气,看着这盘青嫩的笋丝,却也偃旗息鼓。
他恨恨夹了一筷子笋丝,嘴上嘟囔着:“吃菜哪里比得上吃肉?”
谁知,笋丝酸爽清脆利口,方才口中还有挥之不去的甜味,这会子全被笋丝盖了下去。清脆的笋丝吃着脆爽,多吃了两口才发觉后舌根似乎染了些辣意。但这辣意不恼人也不燥人,无意之间使得那莽莽撞撞的酸有了回味,酸中带辣,辣里有鲜,脆脆爽爽。
虽然肉没吃上几块,这菜也让人吃得痛快,他吃着吃着,不自觉地执勺喝了几口粥。粥略显黏稠清香,绿豆清爽、小米软糯中有几分粗粒感,想来是熬煮了许久,粥中并未放糖,保有着配着笋丝吃刚刚好。
吃了许久,怪老头放下碗筷。
除了那盘红烧肉,笋丝和清粥全被吃得干干净净。
他站起来时下意识扶了扶肚子,慢慢地在院子中踱步。末了,他看着许闲香问道:“小丫头,买老夫的房子你打算用来做什么?”
终于来了!
许闲香眼睛亮亮的,轻轻软软的声音里,谁能想到会藏着一个日后的美食帝国呢。
她笑着说:“老先生,我想经营一家食铺,做百种吃食,让来往食客有朝一日尝遍百味。”
怪老头定定看了许闲香一眼,轻哧一声:“小小年纪,口气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