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八章 奇怪(1 / 2)嗨姐是律师首页

自从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后,乔木星需要为达信医药公司的员工提供定期培训。业务部因为长期在外,能够参加培训的机会特别少。有一天,乔木星接到了周礼周主管打来的电话。

“乔律师,这周周六方便给我们业务部做一下法律培训吗?”

“可以的,周总”

“那好,那我给业务员说一下,周末参加培训”

“好的,可以让业务员把自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前准备一下,我会预留些时间专门解答大家的疑惑”

“好的,那谢谢乔律师了”

挂完电话,乔木星重新安排了一下周六的工作计划。

业务部是负责拓展业务、催收货款等,他们最关心、最感兴趣的就是关于如何回款的问题。

回款的方法有很多种,上门催讨、电话催讨、书面催讨、诉讼催讨等,对于前三种催讨方式的诀窍,都掌握在各自的为人处事里,也不是乔木星的专业内容。乔木星要给大家讲的便是,无论何种催讨方式,最重要的是要保留证据。

证据是诉讼之王。没有证据就无法证明案件事实,无法证明案件事实,你的权利就不会得到有效保护。

那么,如何在追讨过程中保留合法有效的证据呢?

第一,欠款发生经过的证据。比如买卖合同,你是卖方,就得提供你是将什么东西卖给了什么人,这个东西的价格、数量是多少,货物是如何交付给对方的,货物质量有无问题等等。

第二,催款事实发生的证据。很多人在催款过程中,不注重保存证据,时间一长,就给对方赋予了时效抗辩权。何为时效抗辩权?就是对方可以合法的拒绝还款,因为你没有证据证明你在合理时间进行催讨,成功中断了诉讼时效。法律之所以设置时效制度,是为了督促大家尽可能快的使用公权力维权,以促进经济秩序的稳定。催款事实发生的证据可以是催款函、对方出具的还款承诺、电话录音等。

第三,欠款的数额。有些人可能不理解,怎么欠款的数额还会有人赖呢?诉讼过程中,很多合同双方对欠款金额都会有争议。这个时候,卖方就有义务举证证明所欠款项的数额,否则,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也就是说,假如你主张对方欠你三百,但你提供的欠条上只有200,那么法院只会支持200。因此欠款数额的证据也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