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朝他笑了笑,回到吧台继续喝酒。
没过多久,梁秋涧走到我旁边的位置坐下,开始和我聊天。
在聊天中得知他的同事结束了研究所的工作,以后去医院工作,于是他们到酒吧来庆祝,但平时不常来。
末了他问我一句愿不愿意和他一起去兜风。
看着他的那双眼睛,和在急诊室一样,漆黑,温柔,波光粼粼。
可能因为被美色诱惑,我鬼使神差的点头答应。
随后梁秋涧动作自然的牵过我的手,然而我条件反射般的抽开自己的手,差点把吧台上的酒杯打翻。
梁秋涧愣住了,我也愣住了,甚至有一丝把手再伸给他的冲动。但他比我恢复意识得早,嘴角扬得很高,把手插进西裤的荷包里在前方带路。
那天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坐兰博基尼跑车,迎着江边的夜风,我尝试站起来,想像偶像剧女主一样把头探出天窗外,梁秋涧拉住我,说:“有摄像头的。”
我只好悻悻作罢。
后来梁秋涧告诉我那是他朋友的车,他不会买那么高调的车。
那天晚上,在江边,我和他并肩坐在江滩上喝着他买的昆仑山矿泉水,我借着之前的酒劲把我人生的第二个吻献给了梁秋涧。
一个笑起来温柔如春的男人,带着我在十一月末的大半夜里兜风。而我也是勇敢,不怕抛开医生职业外,他是个变态或者人贩子,把我先奸后杀或者卖掉。
后来我和梁秋涧聊起过这种担忧,他笑着用手指推了推我的脑袋,说:“你总是能想到事情坏的一面。”
当时,为了纪念自己大学时难得精彩的时刻,以及十分想在这位美好的男人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我吻了上去。
我知道他比我大很多,也知道他说不定已经结婚,有女朋友之类的,我还是那么做了。
因为我觉得我不那么做会后悔,也因为我不想从他身上要到更多的东西。
可是,在我吻完后,梁秋涧问:“我能邀请你做我的女朋友吗?”
他着实用了「邀请」二字。
那一刻,我的眼里反而全是停在他身后的橙色兰博基尼。
我点头答应。
「我和梁秋涧的感情发展得莫名其妙,我们一开始都抱着玩一玩的心态,所以我没想过这种符合时代的快餐恋情会持续六年,甚至走向难舍难分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