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至亲自下厨做得饭,席间一派其乐融融,这样的热闹温暖她已经很久没有体会到了,第一次来秦家时她就十分艳羡秦歌会有如此开明的父母,在这里似乎一年四季都注满阳光,就因为秦歌的喜欢她,他们对她宛若自己的女儿一般。 她如今不能吃油腻的食物,红烧鸡翅吃到一半就有些犯恶心,赶忙跑去了洗手间。 叶絮眼睛晶亮的问道:“儿子,夕夕是不是怀孕了?” 秦歌闻言被未咽下去的排骨汤呛的直咳嗽,秦诺眨了眨眼睛,“小婶婶有小宝宝了?我要当姐姐了?” 医学世家的嗅觉果真比一般家庭还要敏感,何况叶絮一直喜欢小孩子,秦歌无奈的解释,“妈,她只是肠胃不太好,我约了陆叔叔看诊,一直没有时间带她过去。” 秦至道:“其他事情放一放,身体最重要。” 林夕回来的时候面前的菜式已经替换成几碟清淡的小菜,秦歌给她盛了一碗粥,“喜欢喝粥就多喝一点。” “夕夕,听小歌说老太太要回去,你看我们两家约在明晚一起吃个饭好不好?” “好,晚上回去我告诉爸妈一下。” 叶絮看着默默吃着林夕盘子中剩余菜的秦歌笑道:“今天你们忙了一天了,晚上就不要回去了,房间我都给你们收拾好了。” 林夕在桌下悄悄扯了扯秦歌的衣服被他反握住了手低笑道:“不能拂了咱妈的好意。” 她把手抽了回来瞥了他一眼,秦歌笑道:“等吃完饭我去打电话。” 用过晚饭之后,秦泽、秦诺在客厅写作业,秦歌同秦至在书房讨论一例心脏手术,林夕则陪着叶絮在厨房刷碗。 “夕夕,小歌休假,你们打算去哪里玩?” 林夕把洗好的碗碟递给叶絮,摇了摇头,“不知道,看他安排。我感觉放下工作在家里休息几天就挺不错。” 她喜静,一个人在咖啡馆发呆也能待上一个下午,但事与愿违自从做了高级服装定制,经常到处飞来飞去满世界跑,甚少有安安静静待在家里的时候,“我都好久没有好好看场电影了。” 叶絮道:“我儿子向来不解风情,都不知道带你去看场电影。” 林夕手间动作一顿,秦至与叶絮对她的态度是她不曾料到的,一如既往的和善可亲,只字未提过往种种,扪心自问,若是设身处地的换位思考大抵她很难做到如他们一般不闻不问,“阿姨,谢谢你能接受我,其实以秦歌的优秀可以娶到更好的姑娘。” “我还从未对你提起过我年轻时的故事。”叶絮拿过毛巾擦了擦她的湿漉漉的手,“我出生家境不错,父母开明,学习成绩一直拔尖,初中被保送重点高中,高中被保送重点大学,大家开始找工作时我又被保研博硕连读,最后顺理成章的在S大留校当老师。 年轻时我也是个文艺女青年,总想去寻找自己心中的诗和远方,于是我用了三四年时间走完大半个中国,爬过雪山,骑车去过西藏,去过苗族古寨与世隔绝。 28岁时身边朋友都已经结婚生子了,我还是一个人,朋友都感觉我这一生太过顺遂,爱情之路肯定坎坷。 那一年我遇到了秦歌爸爸,我们见面三次直接领证结婚,他一直对我很好,他让我一直活在了我自己的诗情画意中无关柴米油盐。 后来大家都慢慢老了开始头疼孩子,我儿子一直也没有让我失望,优秀出众,独立自主,我相信我儿子所以给他最大的选择与自由,既然他认定了你,我们秦家也就认定了你。 你看上天一直偏爱我,又给了我一个懂事贴心的儿媳妇,我很知足也很感恩,像如今这样一家人开开心心健健康康有什么不好吗?” 看多了太多身边人的爱情,也看多了太多人被现实折磨的筋疲力尽,叶絮的一生无异于是完美中的典范,她一直都保持着青春洋溢,活泼开朗的状态就像刚刚入学的大学生,连林夕站在她面前都会显得有些过于沉闷安静。 “等有时间我要把你与叔叔的爱情写成一本书。” 叶絮大笑,“你写得书那么热销,如果大家知道这个世界上真有一个这么幸福的女人,大约广大女同胞们会嫉妒的发狂。” 林夕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叔叔会成为国民老公的。” 叶絮看着从书房走出来的父子道:“请问两位国民老公晚上想吃什么夜宵?” “红豆汤圆。”秦泽头也未抬道。 “呀,你也是国民老公不成?” 秦泽不明所以的抬头,扫视了众人一眼继续低头写作业,指着秦诺的作业本道:“这个错了。” 秦诺撅嘴道:“没错。” 秦泽用铅笔标记出来,掰着手指头让她数,数来数去依旧是错的,他一脸嫌弃的白了她一眼,秦诺迷迷糊糊道:“哥哥,那你说结果是什么。” “自己慢慢算。” 秦歌坐在一旁检查他们已经完成的作业,林夕凑过去看了看,上面的字体工工整整,写得很漂亮,“你们家的孩子从小练字,诗书治家的传统真不错。” “是我们家,每次都忘。”他宠溺的偏头看了她一眼,“比你的字好看多了。” “术业有专攻,再说我现在有练毛笔字好不好。” 秦诺指着林夕写得一句诗道:“小婶婶写字好看。” 秦泽附和道:“小婶婶画画也好看。” 林夕得意的对他挤了挤眼睛,“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叶絮翻看着杂志望着眼前的一幕无端心头一动,以后家里或许会比现在还要热闹,“你们对于婚礼有什么想法吗?” 秦诺一听立马举手道:“我要当花童。” 秦泽嗤笑,“你都多大了。” “我很小的。” 林夕眉眼含笑看着两个小家伙斗嘴回道:“简单就好。” “绝对不可以简单,婚礼一定要办得隆重浪漫热闹,仪式感是很重要的……” 林夕、秦歌几乎表情一致的听着叶絮侃侃而谈,光是想想那么繁琐的婚礼流程就已经头皮发麻了,两人无奈的相视一笑。 晚上十点,林夕与秦歌方回了卧室,宽大的床上铺着大红色的床单被罩,床头玻璃瓶中插着艳红的玫瑰花,窗帘亦是胭脂色,盘子中甚至装着红枣、花生、桂圆、莲子,这……这完全是按照新房来布置的,她竟然莫名的紧张起来,垂在身侧的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秦歌挑了挑眉问道:“怎么了?” 林夕忙摇了摇头,“我……我去洗澡。” 秦歌甚少看到她羞窘的模样嘴角的笑容还未完全晕开,只见她走到浴室门口缓缓转过身子道:“我不想洗了,你先洗吧。” 他好笑的看着她,转身从房间的衣橱中拿了一件白衬衫出来,“去吧。” 林夕怔怔然看了他一眼迟疑的接过衬衫,脸颊微红头也不回的快步直接进了浴室,再次重逢他们直接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但他也没有真正对她做过什么,一再推脱之下反而让她越来越紧张。 当她洗完澡穿着他的白衬衫出来的时候秦歌正在用电脑收发邮件,听到开门声响转头便看到她穿着他的白衬衫,双腿笔直的站着,湿漉漉的头发有几缕垂落了下来,慵懒妩媚,他曾听说女子穿男士白衬衫的时候最性感诱人,原来所言非虚。 林夕被他□□裸的目光看得有些不好意思,直接爬到床上盖上被子闷闷道:“我先睡了,你去洗吧。” 秦歌托住她的头道:“头发吹干了再睡,仔细头疼。” 她拉着被角含糊不清的说了一句话,他没有听清反问道:“你说什么?” 林夕黑白分明的丹凤眼染上了几分薄怒,“为什么阿姨会给我们准备一间房间?” “你都答应搬过来和我一块住了,难道还要和我分房睡?” “我……你去洗澡。” 秦歌好笑的摇摇头,她的反应与三年前别无二致,让他有些恍惚,虽然他很喜欢她投怀送抱但眼前这幅模样才更像她,转身拿过换洗的睡衣进了浴室。 林夕快速的插上吹风机吹干头发,蒙在被窝里数绵羊,铺天盖地的大红总让她有些心神不定,苏然教给她用美人计时的勇气哪里去了,总不能再说她身体不舒服了吧?该做的都做了她到底又在紧张什么? 不知过了多久,秦歌掀开被子上床,按了床头的壁灯在她身边躺下,黑暗中,他熟门熟路的伸手轻轻将她往怀里带了带。 她闭着眼睛一动不动,索性装睡算了,他应该不至于对她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