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此人向妖魔献上的计策,正可以区分出那些心怀不满、气节未失的人类,将这些人全部杀掉,剩下的人便就都无心抵抗,只是沦为羔羊罢了,与“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一说,倒有异曲同工之妙。
无论人怎么预料到未来是一副悲惨景象,但只要此刻尚能苟且,便多数人都愿意这般苟且下去,哪怕只活过一天,明天就要上绞刑架。
这也是为什么精神领袖,与灯塔、烛火是如此重要的原因,只要摧毁灯塔,灭掉蜡烛,人类就被切分为一个个单独的个体,陷入自我心灵的黑暗中,只是短视地考虑自我的利益,哪怕明知道凝聚在一起能够摆脱这种生命,也不会选择反抗。
而蜡烛恰恰是要先燃烧掉自我的事物,倘使人的本性是逐利,谁又甘愿奉献。
“你,过来!”这位人奸大声吆喝道。
一个女人爬到他面前,以人类的审美来看,长得还不错,这女人没有穿衣服,两脚羊是不被允许穿衣服的,这样能击碎他们固有的道德观念与反抗意识。
人奸开始在这个女人身上耸动,在他看来,他正在为妖魔大人努力工作,既能愉悦自己的同时,又可以使得妖魔大人品尝自己的子嗣,真是莫大的荣幸。
他的思想已经变态了,他不断催眠自己,异化自己,才能在这样的卑躬屈膝、苟且求存中找到安慰。
他为妖魔发明了许多东西,例如人肉大餐,各种做法让妖魔们赞不绝口,以往妖魔们只懂得生吃人肉,哪里品尝过这般美味。
他还要做更多来取悦妖魔们,确保无人能代替自己的位置。
最近,他还想试一试让妖强暴人类,看是否能诞生出肉质更鲜美、生长周期更短的食物。
他望着这满圈的人类,迷惘、恐惧、茫然,而他高高在上,如此与众不同,他沉浸在这种自豪里,身体抖动得越来越快。
忽然,他觉得有些不对,天怎么暗了,又黑了。
他发现自己站的地方似乎发生了变化,由黑土变为了黄土,奇怪,他心里这样想道。
他又看到天上出现了一双眼睛,那眼睛如日月般浩大而明亮。
人奸心中惊惧,正想大叫,叫妖魔大人。
而他那些所谓的妖魔大人,如今早已死得一个不剩了。
这钧天五气世界之中,煞气流转,震毙一切妖魔。
他开始恐惧,他与那双日月般的双眼对视,那眼睛是如此冷漠无情,如此深邃。
“你会杀我吗?”他问道。
李均尘笑了笑,道:“不会。”
人奸送了一口气。
“杀你这样的东西,只会脏了我的手。”
他感觉到一股浩大的精神意志降临,这股精神意志不是烛火,而是太阳。
在这太阳的普照下,那些佝偻爬行的百姓站起来,望向他,向他冲来。
此刻,绵羊变作了群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