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驭没有看他,端着自己的保温杯又喝了一口,“挺大了,快三十了。”
傅云笙又笑了笑,拿出了自己的手机,“给我你的电话吧,谢教授。”
谢驭点了点头,盖上了保温杯的盖子,拿出了自己已经已经碎了屏幕的手机。
他手机的款式已经非常旧了,是三年前的款,屏幕也被砸的面目全非,不知道究竟经历了什么。
傅云笙看了一眼他的手机,觉得有些一言难尽。
谢驭没有半点不自在,坦坦荡荡地拿着那个破旧到不行的手机,留下了傅云笙的电话。
傅云笙存下了他的手机号码,抬起头微微一笑说,“存好了。”
谢驭有些冷淡地点了点头,把桌面上不小心洒出来的汤汁擦了擦,纸巾收好,保温杯不协调地塞进口袋,“那回见,我下午还有课,先走了。”
傅云笙轻轻笑了一下,点头,“嗯。”
他站在那里看着谢驭端着托盘把碗放到了碗碟处,然后拿出保温杯穿过来来回回的人群,离开了食堂。
傅云笙站在原地轻轻舔了舔唇角,面色缓缓冷了下来,他姿态懒散地拿着手机,百无聊赖地转着它,半晌没动。
大的本科研究生和博士,凌乱的和时尚毫无关系的搭配,虽然干净却有些乱糟糟的头发,还有那个破旧的根本看不过眼的手机,老年人一样的保温杯泡枸杞
和那个女人可完全不一样呢。
那个女人永远妆容精致,永远高贵明艳,有极高的审美和穿衣品位,也永远追求最新最好的物质,不可能用那样的手机穿那样的衣裳。
不过那张脸,倒是如出一致的精致好看。
是她的儿子没错。
虽然全身上下只有脸和她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