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卿怔怔的望着景夜,总算等到了景夜一句话:“我同意留你在身边,但此行危险重重,恐不能带你一起,你先留在这儿,等我到了皇城,再叫人送你来。我走后,你便去城主府,那儿自然有人收留你。”
可是玉卿怎么乐意,叫他留在这儿,万一景夜回了皇城忘了他这么一个人,那他岂不是没有机会了?
玉卿一番恳求,置之生死,甚至又哭又闹,景夜也没有松口,让他留在这儿是为他着想,怎的这么不上道!
随从前来找景夜,提醒他尽快赶路,景夜淡然的望了眼玉卿,甩袖而去。
玉卿呆滞了一下,看着景夜离去,突然觉得景夜似乎讨厌自己了。
然而没有难过多一秒,眼中划过一丝精光,不见了人影。
月如霜醒时,已经日上三竿了,突然记起景夜今日回去,叫来下人一问,只知客栈小二送来了一封书信。
笔锋娟秀,又带着几丝苍劲,的确是景夜亲手写下的。
“师兄,我已上路,不必担心。
月城交于你手,我也放心,但你也要万事小心。
我于张潜手上救下一少年,名唤玉卿,委托你手,若我回到皇城,你便遣人把他送来,在这期间,劳烦你多多费心,教导此人。
景夜。”
月如霜猛地把信纸揉成一团,面上浮现戾气,“景夜,你当真做得出来!”
不辞而别,趁他醉酒熟睡而去,是不想见到他这个师兄?
虽然生气,但也无奈,只能等回到皇城时好好教训一番了。
月如霜平复心情后,又问送信的小厮:“名唤玉卿的人呢?”
“公子,店小二也说没看见。”
“让人去找!”景夜信中提到此人的字数,竟比给他这个师兄留下的叮嘱还多,他倒要看看,是什么样的少年,让他这么放心不下。
然而找了一天,月如霜也没见着玉卿。
此刻,林渐风和欢歌已经到了下一座城中,休顿一晚,明早改走水路。
骑了一天的马,欢歌腰酸背痛,小腿内侧都快磨破了皮。
她真的不擅长骑马,西虞的交通工具都是骆驼,鲜少有骑马的,养的起马的,都是西虞贵族。
“累死了。”欢歌伸了个腰,同林渐风走进了城中客栈。
“你这样的小身板,以后遇到危险连逃跑都不会。”林渐风取笑他,一只手牵着阿皎。
“我是毒医,逃跑干嘛?”欢歌瞪了眼林渐风,高高扬起下巴。
“在江湖上,出名的医者不过一两个,都是各方争夺的对象,经常有人追着跑。”熟悉了后,林渐风也知道欢歌是骄纵了些,但心肠也是极好的。
“怕什么,再说了,我可是跟着你来的,你就是我的靠山。”
林渐风摇了摇头,笑:“我这人逍遥惯了,恐怕以后你难找到我的人。我那些事迹都是多少年前的了,现在恐怕没几个认识我的,报我的名号也没用,所以,你还不如靠自己。”
“得,你记得教我轻功就行。”欢歌懒得同他吵嘴,打住了话题,她还是好好记住这件事的。
“好吧好吧,我有了空,先把你的轻功教了,小丫头片子!”
三人也饿了,便叫了菜,吃过饭便打算休息。
“对了,欢歌,你家住西虞哪个城镇?”林渐风吃着酒,突然想起这事,他一直觉得欢歌眼熟,也没过问,他总觉得自己是见过欢歌的。
“朝,朝虞城,你问这个干嘛?”欢歌被噎了一下,急忙喝下一大口茶水,说道。
朝虞城是西虞的主城,西虞皇族居住的地方,十分繁华,但也等级分明。
“我见你眼熟。”林渐风夹菜给阿皎,自己又吃下一口菜。“对了,你是贵族吧。”
“你,你怎么知道?”欢歌听了,抬头望向林渐风。
“我在朝虞待了七年,西虞的东西多少了解些吧?你穿的是蓝色,在西虞,你见过哪个平民穿蓝色?”林渐风白了眼欢歌,的确,在西虞,蓝色是只有贵族才能使用的,因为西虞人崇拜蓝天和绿洲,蓝色与绿色也是贵族才能用的。并且欢歌的蓝色,不是浅色的天蓝色,而是较深的湖蓝色,颜色越深,地位越高。
林渐风在西虞接触过的贵族不多,一时也分不清欢歌到底是个什么贵族级别的,但是看那颜色,少说也是个亲王女儿的地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