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时候,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程小雨跟在一群人身后去的正是苏雨沫的包间,大概是因为里面的人是苏雨沫,所以上菜的时候要一齐上,人手不够,所以才将她带上的。
程小雨走在最后面的位置,而她的手里只是一盘蒜薹肉丝,很轻,所以左手拿着手机比划在前面的人身侧,连拍了好几张,和苏雨沫吃饭的人依旧是在马场的那个女人,看桌上的碗筷也只有两副,应该没有其他人来了。
将菜随意的放好,程小雨跟着面前的人出了包厢,她一出就蹲在地上系鞋带,前面的一大群人也没有人等她,只是看了她一眼。
幸好她在外面跑新闻都不喜欢穿那些高跟鞋什么的,一点都不方便,她最常穿的就是运动鞋,板鞋或者帆布鞋,鞋带真是一个好东西。
程小雨在外面做出一个服务员的姿势站了很久,脸颊上微笑的都快要烂了,来来往往的人太多,她不得不这样做。
苏雨沫的包厢没有再进去其他的人,其他包厢却有人朝着她走来,两个喝的醉醺醺的男人走到她的面前站定,脸色潮红的看着她,“小妹妹,笑的真美啊!”
“是挺美的,站着这里有什么意思,跟着哥哥去喝两杯?”那个瘦高的人对着程小雨伸手。
程小雨快速的散过,脸上依旧保持着温和的笑意,“不好意思两位,请回到你们的包间,谢谢。”
微胖的男人挺着一个大肚子,对着程小雨打了个嗝,浓浓的酒气铺面而来,程小雨忍不出蹙眉。
那人微眯的眼神看见程小雨的动作,顿时有些怒了,“你这个女人,别给脸不要脸,识相的乖乖跟我走!”
程小雨站在原地,继续保持微笑,“这位先生,我们这里不是您能造次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