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挖坑埋尸(2 / 2)土匪逼我当县令首页

我认为现在的我奇货可居,你们每天打打杀杀就劫那么几个人,还要担心官府抓捕你们。

如果我冒充县令,我就为你们图谋一县之财!”

“一县之财?”黄晓峰站在坑上,柱着长刀沉吟道。

“是啊!以我聪明才智,以后当知府,道台,郡守都是有可能的,我帮你谋一州,一郡都不在话下。”乞丐丢掉铁锹,开始高谈阔论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识字吗?”黄晓峰这样问道,说明自己有戏。

“我叫沈虫,虫子的虫!我会写字,还会写诗呢!”

“此情此景,你来上一首,看看你有多少墨水!”黄晓烟皮鞭刷的一下打在沈虫的背上。

沈虫强忍着疼痛,没有叫出声来,现在是自己表现与众不同的时候,越是能忍别人所不能忍,他们就会看上自己的价值,才会留下自己的性命。

“月黑风高夜,正是杀人时。

持刀哄乞丐,挖坑要埋人。”

“好诗!好诗!月黑风高夜,正是杀人时!”黄晓峰伸出手,把坑中的沈虫拉了出来。

黄晓峰心里想到,如果这乞丐是个废物,直接一起埋了!如果不是他倒是要赌上一赌。

对于他来说,风险与回报,回报必须大于风险,他会冒着掉脑袋的危险去干!

更何况,这如果干好了,以后可就衣食无忧,重新做人了,他很感兴趣!

大家一定在疑惑,沈虫是何须人也?

没错,沈虫是穿越过来!

他是二十一世纪,某警署的谈判专家,本名沈从,工作多是接触些绑架,自杀,跳楼,跳河的人……

没想到自己最后工作对象是自己的妹妹沈文!

沈从依然清晰的记得那一天,那是在某江的大桥上,她喝了很多的酒,爬在桥索上。

也许哪天不是自己过去,她也许不会跳下去,记得她跟自己说的最后一句话。

“如果不是你,他就不会死,不会!”

她说的他,是沈从的同事,刑侦科的新警员,那次是一次绑架案。

沈从以为自己一番言语,让匪徒改邪归正,在他放下枪的时候,自己还满怀激动,以为他被自己深明大义的话所感动。

可是突然,“嘭”的一声,那个新警员扑倒在自己的身上,那名匪徒只留下一句话,又打死了人质,就被击毙了。

“我只是要钱,十万块钱救我女儿,你们却要我们的命!”

那名新警员叫司晨,他死了,他说他很佩服我,做最危险,最有意义的事!

直到这一天我才知道,他是妹妹的男朋友,虽然和他相处很短的时间,但是他给我的感觉,他很优秀,很阳光,也很帅!

自己也起过心思,把妹妹介绍给他。

女孩子的小心思,一般都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

自己一直不希望妹妹找男朋友,男人没人好东西,除了她的哥哥,终于遇到和自己一样优秀的人。

沈从看着妹妹沈文跳下了大桥,沈从也跳了下去,可是他不会水,感觉自己喝了好多的水,肚子发涨,喝不下去了……

醒来的时候,便发现自己躺在河边,发现好多身着古装人,像自己一样狼狈的坐在地上。

一开始以为是妹妹搞得恶作剧,后来一番交流才知道,自己可能穿越了……

身边的人都不认识自己,附近的十余州县发生水灾,之后一路南下乞讨,现如今已经过去四个月了。

沈从发现自己真是个废物,这些流民好歹会打猎,种地。一路上找到雇佣他们的东家,来年回到家乡。

而沈从只能流落在几百里之外的莲山县当乞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