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现在不是后世的一夫一妻时代,在古代一夫多妻是合法的,所以从人口增长的角度来看,男子在一定量的情况下,女子越多,越利于人口的增长。
这也是孙亮为什么鼓励百姓生养女子的原因。
增长人口的主要目的,是增加吴国的劳动力,提升吴国的整体实力。
增加劳动力,除了新增人口这一个办法,还有就是保持原本人口不在损失劳动的能力。
如何让原本人口不损失劳动能力呢?
也有两个办法,一是废除肉刑,二是增涨人口的平均年龄。
先说肉刑,肉刑分为很多种,比如焚刑(烧死人),活埋,黥刑(脸上刺东西)、劓(割掉鼻子)、刖(砍断脚)、宫刑(就是挥刀自宫)等等一系列残酷的刑法。
回顾华夏的历史,各朝各代都一直存在着使用酷刑和反对酷刑、废除肉刑和恢复肉刑的争议。这在文化领域,属于进步与腐朽、文明与野蛮之间的对抗。
三国时期同样存在肉刑,吴国也是如此,比如霍乱朝政的吕壹,当时按律处以焚刑,孙权觉得太过苛刻,就免除了他的焚刑,可孙权并未因此禁止焚刑。
像黥刑这种的稍微还好点,像砍断腿,砍断手臂,割掉耳朵,鼻子,甚至挖眼睛等等这些酷刑,一旦施行起来,会造成一个人直接成了废人,无法劳作,对社会成了一种负担。
孙亮绝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从人类道义的角度来说,废除肉刑是必然的,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废除肉刑也是必然的。
但肉刑也不是没有好处,因为肉刑过于残忍,当时的统治者认为,这会有效地震慑其他人,避免其他人在次犯罪。
震慑的方法有很多种,为何非得用这种最低级,最伤人的方法呢?
旋即,孙亮下令,只保留黥刑,髡刑这两种刑法,其他残酷的肉刑一概免除。
髡刑就是剃头发,古代人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头发有损伤,就是对父母的不孝,所以黥刑与髡刑都算肉刑。
然而,这两种刑法,在孙亮看来还是可以接受的。
所有犯罪的人,对孙亮来说都是劳动力,可以发配到交州搞生产,可以帮助孙亮养猪,屯田都行,总之不能让他们丧失劳作的能力。
当然,死刑还是要保留的,主要针对那么些罪大恶极的人,比如叛国罪,杀人罪等等,这些人必须处死。
这个诏令一下发,百姓纷纷叫好,呼唤孙亮为圣君明君,特别是那些即将被处于肉刑的人,对孙亮更是感恩戴德。
可百官就不一样了,分成两派,一派认为乱世当用重典,以威慑肖小,一派则认为孙亮是仁厚之君。
反对派和赞成派形成均势,所以无法动摇孙亮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