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三章 初露端倪(2 / 2)重生后我在八零当作精首页

这不是女人想要平等就能做到的,生理结构就决定了女人硬要撑起农业半边天付出的代价太大了,也无怪乎都想家里多几个壮劳力,从而多生几个男孩子。

秦家村收早稻是这样的,只割稻谷穗子那一尺,竹编的一米多高的大篓子装了,晒在自己门口的泥地上。对,没错,就是泥土上,所以吃饭时石子磕到牙那是常事。

这时候村民并没有奢侈的用水泥来粉一块坪地,大多数采取的比较传统的土办法。

什么法子呢?

牛粪不只在印度是宝贝啊,在农业时代它也是农民朋友的宝啊!不仅可以施肥,还能粉刷地面,干了后可以短暂的隔绝泥土和稻谷混为一谈的冲动。

不知道发明这个办法的人是不是个贪玩的小孩在做行为艺术,把它搅和搅和了用手捧着在地上涂鸦,这个是比较挑战洁癖症患者的。

当然吃饭的时候还是要抑制住这种联想的,否则会有味道不是。

还是一把把的谷穗还没有脱粒,又怎么办呢?晒得半干时,聪明的老祖宗又就地取材发明了一个好物事,用柔韧的木枝条或竹条,大概两个拇指粗细,呈“弗”字形编制固定,活动接口在手柄上。

使用时不停的用它拍打地上的谷穗,用人力敲打喔,不是一会要几天呢。

就这足够累坏一个壮丁了,身娇体弱的女性试试,打个羽毛球都会胳膊酸痛几天的人,得被打击的钻地里爬不出来。

所以才有那句话啊!“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十个字道尽了农民伯伯的辛劳,机械没有代替人力时,几千年里人们靠着双手繁衍生息,才有今天。

双抢的劳累让人们都睡得很沉,漫天的星光好奇的一闪一闪,似乎在疑惑那一片片的金黄色稻穗怎么不见了。

夏夜里蛙鸣声阵阵,伴着草丛里蟋蟀一唱一和,还有偶尔的鸟叫,这是大自然演奏的催眠曲。

深夜,一道人影打着手电筒,追着光线跌跌撞撞的在村里跑着,惊起了浅眠的狗儿。

一时之间,那人也顾不上这许多,发狂似的跑着,路上有些坑也顾不得避开,不时摔倒在地,慌慌张张的继续向目的地奔去。

“哐哐哐……”有人大力的敲着门,把睡梦中的人惊醒了。

“越哥,外面有人敲门吧!”唐菲菲推了推秦越,拍了拍被惊动不安的时明,安抚他继续睡。

秦越自己虽没有分田,但是唐菲菲娘俩有,他今年自己种了,跟爹娘合伙收割,这几天累的够呛,入夜就睡得很沉。

迷迷糊糊的被叫醒的秦越,还有点今夕不知何夕的懵懂。“谁啊,大半夜的什么事啊?”

“小越……是我刘军,我想找一下唐医生。”门外的人压低声音说道。

秦越听到刘军说话,瞬间向唐菲菲看去,神志回笼,这大半夜找就过来,莫非……

他暗自猜想着,一边摸索着划燃火柴,点亮煤油灯,才走去门口。

“吱呀……”木门发出婉转的声音,门外站着的正是刘军。

好家伙,这人半夜去杀人了么,脸上,衣服上,手上,到处是干涸的血渍,怕不是从血海里爬出来的,亏的一路上没人看见,不然得吓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