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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少数派:独身女性和她们背后的独身现象
民国时期曾有一股女性独身的风潮,特别是在20世纪一二十年代最为热烈。在一些经济发达、外来文化接受程度较高的地区,有一些女性公开表达了自己追求独身的愿望。这种表达先是从上层的妇女中开始,继而蔓延到一些女校,同时在社会上也出现了不少倡导独身的团体。
1918年,回国不久的胡适发表了美国的妇人,当中描述了美国独身女性的状况:美国不嫁的女子,在社会上,在家庭中,并没有什么不便,也不致损失什么权利。他一样的享受财产权,一样的在社会上往来,一样的替社会尽力。他既不怕人家笑他白头“老处女”,也不用虑着死后无人祭祀!
在这个新旧杂陈的年代,西方文明对东方的影响在知识分子圈及年轻一代中最甚。年轻一代思想最活跃,行动也最决绝,急于想表现出一种与旧时代、旧传统切割的姿态来,享有婚姻自由、自主的权利也就成了这时青年人表达独立的一种诉求。另外,女性意识的觉醒也使得不少女性向往以一种独立自主的姿态处世,不依附于任何人,表现出对传统夫权社会的反抗。
根据1928年妇女杂志社的调查,1919年1927年间,金陵女子大学的毕业生共计105人,结婚成家者仅17人。主导调查的作者说,独身主义不发于一般女子,而知识愈高,对此要求愈烈。德本康夫人是金陵女子大学的第一任校长。她说,当时“大多数女孩对男孩都并不特别感兴趣。迄今为止,在中国人的婚姻关系中,罗曼蒂克的爱情尚未成为时髦,对于那些具有知识和文化兴趣的女子来说,结婚本身并不具有特别的吸引力。”
当时,抱定不婚的女性尤以从政、从教、从医者为多。比如,长期以着男装著称的孔家二小姐孔令俊,有“民国第一才女”之称的吕碧城,还有“万婴之母”林巧稚……她们都终身未婚。后人将风华绝代、才情卓绝的吕碧城奉为不婚者的圭臬。吕碧城曾说,此生可以托付终身者只有寥寥几人,但他们都有家室了。金陵女大的第二任校长吴贻芳也是奉行不婚的,她虽然不反对学生们谈恋爱,但是已婚的学生是坚决不会被招入校的。同时期,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的校长杨荫榆也是一个不婚主义者。
而像中国的第一位女教授陈衡哲、新中国的第一任司法部长史良、中国的第一个留日女博士杨步伟也都是先前抱定不婚的,都不愿成为旧式婚姻的牺牲者,只是后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了知音,也就改变了原来的追求。
那时候,社会上还出现了倡导独身的团体,像南京的15个富家小姐组织的“不嫁会”、江阴某女校成立的“立志不嫁社”,还有上海一教师发起的“女子不婚俱乐部”。这些倡导独身的团体不仅受到广泛的质疑,还遭到了社会势力的弹压,甚至政府也出面阻挠。
和一起发起“觉悟社”的张若名是独身的倡导者。当时的觉悟社成员既为了“男女公开社交”之便利,又有感于当时社会上女子结婚后的命运,均以独身主义者自居。张若名将当时的独身主义者归纳为八种类型:认为人生的至情应该施于众生持独身以救世认为世界上难以找到知情意三者都契合的婚姻,宁愿“独身以终”眼界太高,难觅佳偶因孤独而有独身癖为逃避家庭琐事和生育痛苦而入独身一途个人遇到伤心境遇,“迫而出于此道”认为家庭阻止了个人发展,为事业而过独身的生活。
而且当时女学生到了年纪为拒绝包办婚姻相约集体自杀的事件很多的。
另外婚恋的不自由是当时女性自杀的重要原因,“现代青年的苦闷,当以恋爱与婚姻最为严重”。传统的封建婚姻制度是包办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性没有选择的权力。五四运动后,人们的思想初步得到了解放,更多的女性也开始追求恋爱婚姻自由。但家长不都是开明的,传统的旧制度和旧风俗还是根深蒂固。新旧婚姻观念时常发生冲突,引起父母与子女间的矛盾,当这种矛盾不可调和时,女性便会选择自杀的方式来反抗。
1919年11月,湖南长沙的赵五贞因不愿嫁给开古董店的富商为妾,不服父母包办的婚姻,出嫁之日便在花轿里用私藏的剃刀割喉自杀。悲剧发生后引起社会的反响,各界人士纷纷发表文章,矛头直指“万恶的婚姻制度”。也认为:“这事件背后,是婚姻制度的腐败,社会制度的黑暗,思想的不能独立,恋爱不能自由。”申报、大公报等报刊关于类似案件的报道可谓数不胜数、屡见不鲜。仅1934年申报报道的461起自杀事件中,男女情侣因婚恋不自由而自杀的有25起,占5,人数占11。可见,当时社会环境中的青年人依然没有真正的婚恋自由。
还有很多女性是因为感情受挫、恋爱纠纷等原因而选择自杀。在西方资本主义文化的冲击下,“爱情”成为新知识分子追求的目标,甚至拥不拥有“爱情”成为区分“旧女性”与“新女性”的重要标准。因为女性天生的感性和认真,爱情成为她们追求的唯一价值。但当失去爱情后,女性则感到倍受打击且一无所有,自杀也就成为其最好的解脱方式。1928年发生在上海的马振华自杀事件,便是因其与王世昌发生关系后被抛弃而痛苦自杀。最著名的事件应该还是民国影星阮玲玉因为被唐季珊玩弄和张达民欺骗而自杀,那句“人言可畏”的遗言不知被多少人所引用。恋爱中的女性是非常敏感和脆弱的,易把对方当成自己的全部和情感寄托。当这种情感寄托丧失,女性就会失去归属感和安全感,对生活丧失希望,产生轻生的念头。不管是马振华还是阮玲玉,作为文人或演员的她们都活在想象的世界里,憧憬着美好的爱情,但同时又具有传统女性对男性和家庭的依赖感,缺少独立精神,承受不了任何打击和挫折,所以当她们被骗或被抛弃之后,爱与恨交织在一起,失去了精神支柱,就会悲观失望而最终自杀。
在婚恋上明明大家都是受害者,怎么穿越女主总能一副就自己一个人不幸,别人都是狗男女的姿态呢?明明只是因为作者总把女主的被包办对象写成高富帅,无形中来了个道德绑架,你帅你富你受过教育就不能嫌弃女主丑、穷、顽固不化。要写成个普普通通的一般人,对方退婚女主肯定只会庆幸。可没感情不就该谈条件吗?又不是真爱还不需要看双方条件的,仙人跳啊。怎么不顺便打个爱新觉罗后裔重金求子的广告呢?至于那些有恩或者其他什么的设定,本质都是包办,加个好听的名头并不影响性质。难道冲喜会因为有让老人开心的功效就值得推广了?
况且我们都是女孩子,难道真的不清楚对包办婚姻来说,受害最大的肯定是女性这一事实吗?你看前面的数据,同样是包办,女性自杀的就是比男性多。不能因为女主有作者金手指笼罩,我们就得欢迎那些“包办婚姻真香”的文了。另外民国文到底是哪来的对摩登女性的恶意啊?林徽因都翻案那么久了,她们这页怎么还翻不过去啊?摩登女性没那么不堪,旧式女子也没那么无辜。还有那些拿张幼仪后面成为职业女性来写鸡汤的,怎么她发国难财的事就不提一下呢?
一起来回忆下半生缘,民国人写的民国爱情故事,有些时候小三还是被妻子自己骗到丈夫床上的。即使现代还有妻子怀孕骗女大学生上楼的新闻呢。额,不行打住,不然我也得走向污化女性形象的黑路。
最后的最后说回这篇,放我收藏夹里很久了,一直没推不是因为写得不好,相反,作者笔力深厚,人物形象立体,但写得挺沉重怕虐到你们就没推。但现在想想,与其让你们沉浸在那些原配逆袭虐渣虐绿茶的民国文,还不如多看这种醒醒脑呢。
亲,大清亡了,民国也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