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竟然是女子!(1 / 2)撩到反派后我翻车了(穿书)首页

伏牛村是笠阳城外的一个偏僻小村,村子附近有座古庙年久失修,非常破败,配上这三更半夜枯藤老树的暗影,显得有些阴森。

在这寂静到有些瘆人的环境中,忽然,有人提着灯笼走近古庙,惊起两三只黑鸦哇哇大叫,把正在古庙睡大觉的童灵吓了一跳。

“靠,都已经装鬼装了几次了,怎么还有人敢进来?有完没完了?”童灵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

她自从几个月前穿越进书中之后,一直处于吃了懵逼果的状态,直到最近,才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毕竟,没有什么比安安稳稳地活着更重要。

童灵还记得,上一世,她是某间谍组织成员,绰号流氓兔。除了有点嘴贱,遇到美色忍不住要调戏两句之外,基本上还算是个技术过硬选手。却没想到,在一次执行任务时,她被队友出卖,让敌人弄死了。

死之前,童灵看着自己肠子被掏了一地,还有些庆幸自己马上就要成为鬼,以后再也不用怕鬼了。不料,一睁眼,没看到黑白无常、牛头马面,反而到了另一个世界。

若不是童灵打听到这个世界里有五大门派,名称都与她才看过的那本武侠小说《血雨腥风》中的一模一样,只怕她还以为自己已经转世投胎,重新做人了。

童灵上一世杀人太多,自然是没有运气穿成女主的,她穿入的角色,是原书中根本就没有提及过的苦逼小乞丐。

但是,童灵对此倒是挺满足。

首先,乞丐这职业是铁饭碗,十分稳定。她没事偷只鸡,讨俩钱,喝点酒,活得十分肆意。其次,她虽然变成了个瘦弱的菜鸡,但竟然还维持了以前妖艳贱货的美貌和身材。要不是怕穿得太美会讨不到钱,她一定会把自己收拾得艳压女主。

一切都比上一世顺遂,唯一让童灵愁苦的就是一个美色都没见到。童灵当初看《血雨腥风》这本狗血小说,就是奔着男主和反派的颜值去的,谁知好不容易穿进来,却半个人影都没见着。若不是实在不想卷入江湖,再过上一世如履薄冰的日子,童灵大概早就跑去调戏男主了。

若只是见不到美色也就算了,童灵作为乞丐,周围都是乞丐,一个个灰头土脸、破衣烂衫、头顶烂疮,为了讨钱,怎么惨就怎么收拾,这可真是让她不能忍。

童灵不愿意跟丑八怪们挤在一起,找来找去才找到这么个又偏又静的破庙睡觉。

为了不让附近村民打扰,童灵装神弄鬼把这破庙弄成了鬼屋,把村民吓尿了几次后,再也没人敢靠近这里。

可谁知,她刚过了几天舒坦日子,今日居然又跑来个不怕死的傻大胆扰人清梦。

“打扰我睡觉!看我不吓死你!”童灵顶着一身起床气,立刻起身,拿起死鸡,钻进了破庙中间巨大的空心佛像里,顺着她在佛像眼睛上钻的小孔往外看。

随着“吱”的一声,虚掩的庙门被人推开了,一个少年提着一盏灯笼出现在了门口。他被庙里腐朽发霉的臭味呛得轻咳两声,立刻用手遮了一下鼻子。

童灵见少年身姿挺拔,就将眼睛睁得老大,想看看他样貌如何。但怎奈孔洞太小,庙里又暗,什么也看不清楚。

她盯了半天,眼睛都酸了还是看不清,便有些意兴阑珊。

这荒郊野岭,都是樵夫、猎户,再美能美到哪去。童灵一边想着一边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擦了擦眼角的哈欠泪,只等着少年走得近些便吓得他屁滚尿流。

佛像外,少年小心翼翼走进了庙堂中间,将灯笼提高了一些,细细端详起这座大佛。

“这就是村民说的半夜怪叫还泣血的佛像么?”少年嘀咕了一句,声音又柔又轻,十分好听。

“小样,算你倒霉!”童灵一手抓着死鸡的脖子往佛像眼睛的孔里挤血,一手握成喇叭状,对着佛像头顶的孔洞发出“嘻嘻嘻……桀桀桀桀”的诡异笑声。

少年被怪声吓了一跳。他猛然一抬头,正看到大佛眼里流出鲜红的血泪,淌在那金漆剥落的斑驳的脸上,配着嘴角诡异的微笑,月光下如同恶鬼。

“哪里来的鬼怪!”少年怒道。

“桀桀桀桀……嘻嘻……”童灵又一声怪笑,比刚才更加阴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