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野鸡切了一半用来做午饭了。 虽然五人刚穿越过来没那么大的口腹之欲,但是总不能老是吃野菜,现在的身子骨可是十五六岁,正是发育时候,可不能营养不良。 而且邹茜玲暗戳戳希望这一次能长高些,最好能突破自己一五八的小身高,做个大长腿小姐姐! “门牙这厨艺真是有进步了。”吃着饭盒里的鸡肉,邹茜玲觉得十分满意,毫不吝啬夸赞了主厨张思乐一番。 穿越过来后她接手做饭的活计,今天中午也不例外,拔毛是大家帮忙的,将鸡弄成两半是纪燕珊帮忙的(中间用邹茜玲从前的御用水果刀切出纹路,然后双手一掰,轻而易举让鸡分两半),将鸡肉切块是梁晓雪帮忙的(外表文静却是医学生的她表示除了刀不趁手,切个鸡没啥难,能够精细地顺着纹理切割),掏出内脏洗干净处理是张思乐来。 考虑到现有材料和口味问题,她讲土豆放进去一起闷,做了野鸡炖土豆,还用清理干净的鸡杂煮了一锅青菜鸡杂汤,鲜美又可口! 张思乐笑眯眯,“哪里哪里,一直都这么厉害哈哈哈。” “对对对,你最厉害,是学校食堂耽误了你!” 从前他们五个虽然住在公寓,贪懒都是直接去食堂或者外面饭馆吃,做饭的日子不多,偶尔做也是大家一起厨房忙活,那时候张思乐跟纪燕珊做饭最好,现在纪燕珊力道没掌控好就退让了这做饭的活,再加上这里食材天然没啥污染的缘故,还真的体现出张思乐的厨艺来。 乐呵呵地吃饱喝足后顾一辉去洗碗刷锅,这个活没有做饭的轮流做,今天中午轮到他。 说是洗饭盒刷锅,其实也是拿溪里柔软细小的沙子搓一搓,将油腻去掉,谁让他们没带洗洁精一起穿越? 不过梁晓雪表示她会尽快找到可以代替洗洁精功能的植物,借助金手指帮助,她知道有这种草药并且记清了模样,等闲些就去采来。 吃完饭后没有马上再去劳作,守夜的他们表示太困了,纷纷选择睡了午觉。 或许是大白天的缘故,五人没有再让人守着,都去午休了。 爬了半天山还摘了半天果子,讲真没咋干活的五个人都累的够呛。 不过绕是如此,休息一个半小时之后五个人还是起床了,谁让他们现在要为生计奔波呢! 经过早上顾一辉和张思乐的探寻他们找到了一条出去的路,十分隐秘,藏在人高的杂草丛里,还是靠张思乐的千里眼才发现的。 从他们这儿出去到公社,直线距离就很长,更别提这里这么多山,弯弯绕绕,他们又是个不常走路的年轻人,想要走到公社那边去,真的要花很长时间,因此邹茜玲决定多储存点东西,最好多卖点,免得经常走那么远花时间。 整个下午五个人都格外忙碌,因为确定低矮的山头没有危险之后,邹茜玲便放心地让梁晓雪去擦摘草药。顾一辉去捉鸡,能活捉就活捉,不能就弄死吧。当然她希望能活捉,这样可以考虑养鸡。张思乐就在顾一辉的附近用千里眼探查高处的环境(她给她准备了几个鸡蛋,要是觉得透支了精神就吃掉一个补补)。纪燕珊则负责摘果子,将摘好的果子房放在地上,到时候她去收。而她就去摘野菜。 这样分工忙碌一下午,收获颇丰。 顾一辉捉到两只鸡,活的一只,电死的一只,鸡蛋捡了七八个。 纪燕珊摘了两百斤左右果子,力气掌控得很好,没有弄碎(不小心弄碎的她都吃了,假装啥都没发生,她是能够控制好她的力道的!) 梁晓雪采了一堆草药,包括那种能够用来充当洗洁精和洗发水的,两天没用洗发水,感觉头发都是油腻腻的。最幸运地是发现了一颗二三十年份的人参,这个可以卖个好价钱。 邹茜玲也摘了一堆野菜,口粮暂时是有了。 而张思乐这次借用千里眼之后真的发现高山处有野猪群,但没有要下来活动的迹象。野狼等更凶猛的没有发现。而在那座穿越山看到了许多动物,威胁不大,还有一片竹林,竹鼠穿梭期间。至于可食用的瓜果蔬菜更是丰富。 “或许这是穿越另一个金手指?丰富的山林,安全的环境。”邹茜玲指着穿越山道。不过既然有野猪,那还是得做好围栏防御工程,谨慎总是好的。 翌日一大早,邹茜玲便和顾一辉一起出门了。 之前有考虑过五个人一起出门,但是又觉得太显眼,且这次算是探路,多人反倒不好行事。 所以商量一番,便由有空间的邹茜玲和唯一男孩子顾一辉一起出去。 出门在外,又是十五六岁的模样,全是女孩子怕危险,带上顾一辉起码真有歹心的要权衡一番。哪怕五十年代喊出妇女能顶半边天口号,可是事实上女孩子依旧会被当做弱势一方,尤其是落后之地。 而大力气的纪燕珊留下来是为了保护她们的安全,若真遇到什么野物了,实在不行还能武力镇压下。 三个人在山上总是能安心许多的。 收拾一番之后,邹茜玲便和顾一辉出山去了。 撩开那条长满茂密杂草的小路,小心翼翼走了好长一段时间,这才走了出来。又按照张思乐借用千里眼看到的路走,好一会才算正式走出山林,到人工开辟的山道出来。 邹茜玲往来的路看了眼,入目皆是高耸山林,不知道的还误以为里面皆是群山,没有平地,那是一块未开发探索过的山林。她猜测应是旁人没有发现那条拥挤又杂草丛生不像路的小路,以为张思乐一开始看到的那块沼泽地是唯一通路,这才打消往里探索的念头吧。 总之不管是何缘由,这个结论她很满意,只要不被发现,那里就可以暂时成为他们的世外桃源,让他们安然渡过接下去的艰难岁月。 “走吧,路还长着呢。”邹茜玲回头望了眼前头看不见尽头的小道,真想扭头就回去。 两人像孤儿似的走在荒凉的道上,要不是张思乐言之凿凿表示这条路就是通往公社的路,他们真要以为自己走错路了,两个小时过去了,路上还没有半个人影,也没看见人烟。 “啊,不行,我得歇歇。”邹茜玲直接走到一棵树荫下靠上去,从空间拿出两个保温杯,一个递给顾一辉,然后便拧开自己的盖子喝起水来。 咕咚咕咚一下子喝了大半瓶水后这才觉得好受些,邹茜玲抬手抹了一下汗,太热了,她怕是皮肤得晒伤。 一抬头却见顾一辉浑身清爽,走了大半天没见着出半滴汗,“你咋不出汗?不觉得热吗?” 顾一辉喝完水将保温杯递给她,听她一问,这才觉得奇怪,“我没感到热,反而挺凉爽的。” 邹茜玲瞪大眼睛,“这怎么可能?我们走的是同样的路吗?”说着又想起什么,“这几天劳动你也没出汗?” 顾一辉回想一下,点了点头,也觉得不可思议,“我靠!我的金手指不会是人体恒温吧?这也太鸡肋了!” 邹茜玲忍不住笑起来,“没准还真是。” 又看一眼他清清爽爽的样子,咬牙切齿,“这还真是在夏天令人嫉妒的金手指。”就好比现在,她热的感觉浑身都在发烫似的。 “我跟你换要不要?”顾一辉生无可恋,这样的金手指真是……一言难尽。 “哈哈,相比较之下我还是更喜欢我的小空间。”说罢又见他被打击的样子,鼓励道,“别这样,没准猜错了,穿越大神让我们这样穿过来,没道理太残忍才是。等回去我们再试验一下你的金手指,这个人体恒温可能金手指影响而成的。” “有道理,没准我才是最厉害的隐藏boss!毕竟我可是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啊!” 邹茜玲:……果然中二病的少年不需要鼓励,他能自愈! 休息一会,两人将金手指的问题抛到后面继续赶路。 又走了大概一个小时,转了好几个弯道,这才看到了远处的村落,低低矮矮的房屋错落,并不是他们之前第一眼看到的那个村落,但大体环境没啥区别。 邹茜玲和顾一辉依旧没有贸然上前,看了几眼便继续走他们的山道去,七拐八绕,好不容易才遇见一辆牛车。 “骨灰,上!”邹茜玲眼睛发光,毫不犹豫地踹了顾一辉一脚,让他去伸手拦住牛车。 “大哥,大哥停一下!”顾一辉顾不得瞪邹茜玲一眼,快步跑上前去挥手喊叫。 那驾牛车的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壮年,身材高大皮肤黝黑,浑身挺直,有一股莫名的气势,一看就知道是个厉害的。 见拦车之人是个小伙子,身后还跟着个好看的女娃,不像拦路抢劫的,这才把车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