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是三个人约定着一起去理发店剪头的日子。
林季南骑着单车,去和两个人会合。
同样骑着单车的张飞宇运动神经发达,比林季南要早到半个小时。
不过最早到的,还是沈之阳,因为人家有车。
两个轮子的再怎么厉害,也跑不过别人四个轮子的啊。
张飞宇下了自行车,发现沈之阳今天有特意打扮过,穿得特别的好看。
同样是白色的短袖,可他的短袖白得没有沈之阳的好看,就沈之阳衣服上面的商标,张飞宇在借来的杂志上见过,是一个低调且奢华的牌子。
一件短袖大概能买到上十万块,简直夸张到不能再夸张了。
沈之阳下了车,和张飞宇站在一块儿等着林季南,他和张飞宇昨天晚上在手机上面聊了一会儿天,彼此也算熟悉了。
林季南姗姗来迟,远远的便看见两个人。
“不好意思啊,我迟到了。”林季南累死了,他体质好像很差的样子,就比沈之阳稍微好上一点儿而已。
沈之阳掏出口袋里面的小手帕,自然而然的走了过去,走到林季南的面前去,给他擦擦脸上的汗水。
张飞宇又是一愣,他觉得自己像个电灯泡,散发着几万伏的那种电灯泡。
于是干咳了几声,“走吧,我们去理发店。”
三个人就照着手机导航上的走,去到一家风评很好的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