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军机老人那里知道,生命之门可不像帅令这样,可以随意的带在身上,必须要找到一个元气充盈的地方存放。
所以,天元自从清楚战局的走势不是对方的目的之后,天元便决定要釜底抽薪了。
说的直白一点,与其说这是天元与那位的战斗,还不如说这是帅令和生命之门之间的战斗,解决了生命之门,对方也就不足为虑了。
“格格不入的地方?”金凤翎呆呆地问道:“那是什么地方?我感觉我们几个穿着混沌帝国的服装在这里,没有谁比我们显得更加格格不入了!”
“哈?”天元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对着头就是一巴掌,“想我曾经还教战狼小队化妆侦查,轮到我自己的时候倒是把这一点忽略了。”
金凤翎被天元的动作逗得莞尔一笑,“其实也没什么的,这里毕竟远离人群,告知不到差异,忘了也很正常。”
天元知道金凤翎是在安慰自己,深入敌后的动作那必定是要万分小心的,一个帝国的威压有多强?能不能灭杀巅峰武者谁都不知道。
打死犟嘴的,淹死的都是会水的,这里远离人烟却是无伤大雅,但事情是如此,心态却不能如此。
天元突然有些庆幸带着金凤翎过来了,男人再怎么智珠在握,也不如女人心细。
“哈哈,话虽如此,但是这服装确实要换一下。”天元看了看身后的剑痴。
看天元的动作,金凤翎知道这家伙又犯懒了,准是又打算让剑痴出去找几套衣服去了。
说来金凤翎也是很无奈,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天元绝对算得上是对待生活很精致的人,但也就是这样一个人,有时候却懒惰的有些令人发指。
她想不明白,那是她不懂得二十一世纪的宅男生活,我们可是一群只要有饿不死,就可以一个月不出门的人。
恰好,在天元的前世,由于不擅长交际,身边也没什么朋友,所以大部分的时间都是自己一个人。
买个煎饼果子蹲在路边看美女已经是运动了,还因为受不了别人奇异的眼神,被迫放弃了。
“那个……天元,要不我们下一站去一趟城镇吧?”金凤翎在天元给剑痴下达指令之前,率先说道。
“嗯?去城镇?为什么?”天元好奇的问道,在他想来,虽然几个人曝光率比较低,就算在敌国城镇中大摇大摆的走,应该也不会有人认出自己。
但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明明可以避免,为什么非要冒险呢?
他这屌丝般的一问,顿时金凤翎看着他的目光就变了。
“怎么了?我不该问?”天元疑惑的说道。
“该问,该问,咯咯!”金凤翎一边说着,一边笑个不停。
天元虽然历经战事,但是总给人一种温润如玉的感觉,再加上他的出身,金凤翎是真的没有想到他竟然如此屌丝。
想着以前他的那些什么花天酒地的传闻,金凤翎就不禁莞尔。
一个花天酒地的男人,会这样不懂女人吗?
虽然说这里山清水秀,鸟语花香,仿若世外桃源一般让人心驰神往,但是这个队伍里还有两个女孩子呢。
天元他们可以随便的找个地方就洗澡了,但她们两个可是不行的,前行了半个月了,凤一已经不止一次的抱怨了。
不过对于天元这样的反应,金凤翎不仅仅不反感,反而有些高兴。
任何一个女人都不希望自己喜欢的男人是一个滥情的花花公子,对于女人的了解比女人还多,那样未来的生活几乎都是在上演原配斗小三的戏码。
当然了,金凤翎也曾经疑惑过自己的位置,她知道天元是有爱人的,自己算不算是小三呢?
这个问题她考虑的越久,心情就越沮丧,最后不知怎么绕过去的,反正就是再也不想这个问题了。
仿佛这个问题只要她不想,就不会存在一般,这种鸵鸟般的做法,不知道会不会被判定为拖延症延期患者。
金凤翎笑得天元莫名其妙,毛骨悚然,“我是觉得城镇之中毕竟流动人口不少,他们的口中也会有很多的消息,所以才想说,是不是进一趟城里。”
金凤翎给出的解释很充分,但天元总感觉不太对劲,但又想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