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火把,大家不要上马,围聚在一起,用火把驱散狼群!”楚醉一声令下士兵们纷纷整肃,背靠背对付自己那个方向的狼群。
火把点燃了周围的灌木丛,窜的火苗灼伤了几匹狼,狼群见状也不轻举妄动,只是虎视眈眈的守着,嘴里粘稠的口水随着喉咙深处低沉的呜咽渐渐滴下来。
预示着只要火势烧碱,狼群就会不管不鼓扑上来。
正束手无策时,远方传来一片纷乱的脚步声,虽然不够整齐,依旧能听得出来的至少有百人。
狼是群居动物,人也是群居动物,一定程度上来,狼群也怕人群,人多了自然不敢攻击。
楚醉灵机一动,对周围士兵道:“大家快跟我一起喊!”楚醉罢,激动的看向那脚步传来的方向,清清嗓子大声吼道:
“喂!你们不要过来,这里有狼群!”
士兵们:“”
虽然不知道侯爷想做什么,但是士兵们还是跟着喊道:“不要过来,这里有狼群!!!”
这几声过后,狼群似乎察觉到楚醉一行人在召唤同伴,纷纷转身对上那一群莫名出现的人。
就在楚醉内心对那一群人表达愧疚的时候,却发现狼群有序的开始撤离。
狼群的特点只有两个,执着和聪明,一旦他们确立了目标,哪怕是追逐千里也不会放弃,能让它们放弃的只有一个原因。
来人远超狼群。
整个白鹭郡守军也不过区区千人,难道会派几百人来巡视森林?!
整个答案是明显否定的,狼群虽然散去,但是楚醉依然不敢放松,嘉峪关和胡族交界之处,楚醉怕碰上比狼群更危险的存在。
来人粗声粗气的用胡语骂了一句:“是谁这么狠毒,故意喊我们引狼群的注意?”
胡人?
楚醉心下一紧,白鹭郡属于嘉峪关以内境地,为什么会多出这么多的胡人?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那一群人已经各个操刀过来,借着火光看清来人之后楚醉心下一松。
那几百胡人军队,为首的是跟着叱列锋的大将,达格尔。
楚醉刚要出去好好打声招呼,就被达格尔一把明晃晃的玄铁大刀架在了脖子上。
纤细的脖颈明显一凉,一股杀气顺着这把刀蒸腾而起。
火圈里的二十个士兵见状纷纷跟着跳出来,抓起弓箭跟胡人对峙。
达格尔轻蔑的看了一眼楚醉身后的二十人,没好气的用胡语道:“你就是汉饶头领,抓了你,跟那狗头郡守换回世子。”
“什么?!”楚醉听得云里雾里,什么叫换回世子:“叱列锋出事了吗?”
达格尔满脸的胡子编成了几条辫子,哼道:“还装糊涂?你们白鹭郡的郡守好大的胆子,竟敢派人偷袭我们,我们一时不查竟让他们带走了世子,若不是有你授意,他一个的郡守怎么敢?!”
楚醉莫名其妙:“你用脚指头想想,共同促成通商互市的是我和你们世子,要是我对此事毫无兴趣,在京城就可以扣押你们,何必在这里大费周章?”
达格尔眯眯本就的眼睛,有点被楚醉动了,楚醉见有效继续用胡语道:“若是你不放心,我这就亲自去白鹭郡让郡守把你们世子放出来!”
达格尔一听眼睛徒然亮了:“当真?!”
“当然!”楚醉的信誓旦旦,达格尔最终缓缓放下刀,为了向达格尔表达诚意,楚醉特意将自己的十个属下留在达格尔的阵营里,同样达格尔为了让她信服也派了二十个护卫护送她去了白鹭郡。
白鹭郡守是个中等身材的大叔,头上戴着孔明帽,留着细的八字胡,名叫王越,生平就两个爱好,贪财好色。
此时正在自己房中摆好了美味佳肴,伸手轻轻往身旁美饶胸/前倒酒,美饶衣服湿了一大片,王越借着酒没下去的空档,轻轻将那酒吸进了口中,惹得美人儿脸色发红,娇羞的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