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感觉喜欢上他的时候,是大一下学期,他已经大三。
第一次见面是她和几位同学代表系里参加文学知识竞赛,她站在他身旁,等他打印资料。
他转过头微笑着说了一句:“坐下等吧。”她立刻回了句:“谢了,还是站着吧,这样你才有效率嘛。”他哈哈笑了起来:“你还蛮幽默的嘛。”
她准备着比赛,偶尔跟他请教问题。她每次见到他都有种莫名的紧张和不安,但是都掩饰得很好。
她知道,自己很普通,站在人群中,一秒钟就被湮没掉。虽然她的文章很美,口才也不错,可是她看到在现实又世俗的爱里,这些略显无力。他是学生会主席,高高大大,虽不是很帅,总给人一种舒服安心的感觉。
她想,人的一生,很多时候不是怕碰不到自己喜欢的人,只是怕喜欢的人没有耐心去喜欢自己。
她喜欢奶茶刘若英,不错过奶茶的每一首歌、每一部影视剧、每一本书。她在日记中写:“没有人会了解我为什么如此狂热地爱着奶茶。我喜欢她是因为我喜欢自己,这是一种无奈的自恋情结。它能让我拒绝伤害保护自己,即使会因此而失去爱……”
没想到预赛她发挥得不好,她当场扔了笔跑了出去。意外的是,他跟了出来,低声说:“别伤心了,尽力就好,有了经验,下回再努力也不迟。”
她背着身,冷冷地说:“谢谢我不需要别人的安慰。”听到他离去的脚步声,她咬住嘴唇,不再流泪。
她还是经常遇见他,愉快地打个招呼,即使每天只见一面,她的心也会安静一整天。她知道自己的心太浮躁了,可是一见到他就立刻安静了下来。像是一个流浪的孩子找到家,又像是在冬天里品一杯温热的奶茶。她迷恋那种感觉,无法自拔。
原来,没有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