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雨倾泥泞,愚者心自清。
自那一年之后,阿大,阿二,阿三总算也是半个学有所成了。
看着这时机到了罢,阿大辞了搬砖的工作,阿二也不驻唱那街边小酒吧了,阿三收起了那早就因为淋雨而生了锈的铁碗。
三个人学了点手艺之后,盘算着去做点事情去了。
自然,他们必定不会在这个垃圾场里表演。
生活的压榨早就把当地的人们压成了干瘪缺水的鱼儿,对他们来说,每天的期望就是从停尸间一样的岗位上下来,在石头一样硬的床上昏死过去。
在这种地方,又怎么能有人来看他们表演呢?
但是,如果是在过界墙那里,事情就不一样了。
墙外的那些崇尚刺激和新鲜的少年少女们每天都会三五成群地挤过那发了灰的石墙,在守卫们的注视礼下嘻嘻笑笑地涌入这个不毛之地。
为什么,这么个不毛之地还会有上层人日日来到。
答案是娱乐业。
无论是在那个时代,那个地方,娱乐永远是最容易盈利的方法。
在穷苦的地方,会有du博,在富饶的地方会有明星,电影,综艺。
这无一不是那些坐在真皮沙椅上抽着雪茄的那些人牟利的方法。
人心是好玩,是懒惰的,是容易成瘾的。
娱乐就是泥潭,踏入之后就注定会越陷越深。
举个例子,阿二他们对面那个笼子里的浩叔,每月拿了不足以抱食的薪水,拖着疲惫地躯体到了娱乐街那一块。
四分之一给了店里穿着暴露的唱歌小姐,换来了满意地一个飞吻一句感谢。
四分之一去了柏青哥那里,摇了摇,投了投币,没了。
四分之一去了网吧,在那里一坐就是一天。
剩下四分之一,靠着指甲盖大小的鱼干过活。
为了挣到钱,他每天拼了命地工作,赚了钱,起先还是忍住了诱惑,摇了摇头,对着狐朋狗友说了句去你妈的。
过了一天,就屁颠屁颠地跑去玩了。
他不知道的是,他最爱去的那几家店的是他自己老板的,他更忘了,当初是老板带着他去那家店消费第一次的。
自然,这些底层的穷苦人怎么都不可能成为整个地下街娱乐业的大头收益来源。
而那些老板们真正将目光投向了那些墙对面人们。
在通过大肆宣传之后,整个地下街的娱乐业在其余所有区都得到了宣传。
大尺度,刺激,随心所欲。
这些靓丽且带着彩虹色霓虹裱起来的字体映入了所有的年轻人的眼帘。
在抱着刺激于疯狂的理念,每天都有络绎不绝的年轻人们背着父亲母亲来到了这里。
久而久之,整个地下街的娱乐业形成了一种........
垄断。
至于是怎么垄断的。
那就是后文了。
但是对于阿大三人来说。
有着一定娱乐基础的三人最大的发展计会就是在那墙边驻唱。
那里能够吸引眼球,人们在那里来来往往,其中不乏那些大公司的探子。
如果是被发掘了,那就是平步青云了。
于是,自那以后,三人就每天披着那红日当袍,挂着那黑夜入被。
起早贪黑。
阿大谱词,阿二写曲弹唱,阿三练舞助兴。
日子呢,倒还说的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