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安万没想到陈清宜会如此慷慨,方才以为说的都是客气话,没想到竟然是认真的。
白拿人家东西自然不好意思,何况只是一面之缘,双方都不曾了解底细,贸然占人家便宜一是受之有愧,二是防止被算计。
毕竟陈清宜可是富甲一方的商人,狡猾程度岂能是元安所相比的,还是提防一些为好。
元安沉思片刻说道:“既然陈老板不受租金,那郑某献诗一首,以表谢意如何?”
献诗....
陈清宜此刻内心躁动的如同热锅的蚂蚁,为了区区一点租金而已,用诗词来感谢,这怎么算自己都是血赚啊。
而且郑少秋何许人也?
名震京都...日后定能名震天下,这样的大家写出的诗词价值千金,陈清宜越发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
面对这番重礼,那还能保持谦虚的态度,双手一伸,抓住元安的双臂,眼里转着泪花,感激道:“若是郑大家能献诗一首,您以后需要什么尽管吩咐,我陈某别的没有,就是银子多。”
这就是传说的土豪吗?
结识这么一位仁兄,对自己日后定能有不小的帮助,元安表面平静,实则内心已经乐开了花。
当然最感谢的人当属李白大大,若是没有这些千古绝唱,自己哪能有现在这般辉煌。
元安强仍着内心的喜悦,谦虚道:“陈老板过奖了,我郑某只不过也只是一介白衣而已。”
“郑大家,年纪轻轻却才华横溢,当真世间少有。”拍完彩虹屁,命管家将最好的笔墨拿来。
不一会,管家弯着腰将笔墨呈上,元安接过笔,不得不感叹富商果真不差钱,就连这笔都弥漫的奢华。
笔杆采用的是上好的空心竹,而在笔杆表面雕刻的竟然都是镀金的条纹,在说这手感果然也是一等一的舒适,甚至比当日在宁王府中用的笔都高过一筹。
元安本不会写毛笔字,但阴差阳错魂穿在这个元安的体内,还继承了一切,自然也包括毛笔字。
元安的字体瘦劲清峻,结体严整,不失为一手好字,起码不会辱没李白的诗词。
想来想去,好像只有静夜思最简单。
反正这首诗也只是在蓟州考核时背过一次,应该没什么大碍。
陈清宜包括李月儿还有站在一旁的老管家都在紧盯着元安手中的毛笔,每当写下一个字,都会目不转睛翻看好几遍。
很快,元安写完了诗词,另外还在右下角写了几个小字。
“此诗赠与陈清宜兄长。”
放下毛笔,端详一番后,将宣纸递给陈老板。
陈清宜双手捧着宣纸,朗诵道:“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短短四句诗,写得清新朴素,明白如话。构思细致而深曲,脱口吟成、浑然无迹,真是好诗啊。”陈清宜感叹道。
随手一写便是能流传千古的名诗,世间怎会有郑少秋这种奇人,不,应该称为天才。
若是方才只是崇尚郑少秋的名声,那么现在算是彻底对郑少秋佩服的五体投地,无论是品行还是才华都无可挑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