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什么意思?你说那房间里有人?!”秃头一脸难以置信。
李哲点头:“喏…出来了。”
刚说完,一个身材窈窕的长发女孩捂嘴走了出来,五官精致,皮肤白皙,但皱着眉头,表情略显痛苦,摇摇晃晃的走到众人身后。
“喂!丫头!你刚干嘛去了?!”横肉汉质疑道。
“我…我刚才…”
女孩心有余悸的瞄了眼地上的尸体,又一次捂住嘴巴朝卫生间跑去…
“喂~!等等啊,别去那个,去大卫生间!该死,妮子,你快带她去!”
秃头急得直跺脚。
“哦…好!”
收银员点点头,追上去拉着女孩朝大卫生间拐去。
总的来说这家店的建筑构造比较简单,200平的屋子被玻璃橱窗分成了两部分,近150平都是大厅,也就是吃饭的转台,上面环形摆放着一圈小火锅,看数量能同时容纳30个人。
转台两侧是半人高的置物台,外凸40公分,放着一些蒜泥,辣子酱,黄豆,香油,醋等等调味品。
另一侧放着碗筷,旁边是个巨大的热水桶,里面是泡开的茶水,即接即饮。
整体装修以琥珀黄为主,简约而不失华丽,给人一种高大尚的既视感,大厅右侧放着四排货架,不大,却摆满了东西。
不难猜,应该是精明的老板为了吸引回头客而放置的一些积分礼品,有毛茸茸的玩具,也有洗漱用具等家庭必需品。
大厅左侧立着一个巨大的冰柜,里面是免费的酒水饮料,再往外就是收银台和正门了。
也就是说,这家店...竟然没有窗户?
从早上开门到晚上关店,仅靠着头顶的中央空调和门口的大门进行换气。
一旦卷帘门被拉上,在这封闭的空间里,总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仿佛每过一秒,空气都在减少。
“那谁,来搭把手!”
横肉汉朝秃头抬了抬下巴,秃头脸色瞬间阴晴不定,嫌弃的嘟囔道:“我去找块抹布,这上面可别沾着我的指纹了。”
话音刚落,杀马特却一言不发的免起袖子,抬起尸体的双腿和横肉汉摇摇晃晃的搬到角落里的卫生间里去了。
“哼..我看他就是做贼心虚,内心有愧!”
秃头看着杀马特的背影鼻嗤道。
“这种事警察肯定会处理的。”小白脸添油加醋。
“对了..说到警察,这把枪怎么办?警察这会儿可不在啊?”红衣妇女面色担忧道。
“那简单,锁到柜子里,等警察来了再说。来妮子,过来把枪锁了。”秃头朝从卫生间走出来的收银员摆了摆手。
“恩。”
枪被锁好,血迹也被处理干净,现在整个店看起来舒服了不少,起码这里没有令他们心里感到压抑的东西了。
大伙各自找地休息。
李哲也懒得动,顺势坐下,靠在收银台与墙面的接缝处,微眯着眼。
这个位置,恰好能看到所有人。
修长的指间在膝盖上轻轻敲打,他开始将每一个人放入自己的迷宫里。
首先,给人留下印象最深的便是横肉汉,虎背熊腰,嗓门洪亮,从言谈举止和穿着打扮,李哲觉得他像个包工头,更或者连包工头都算不上,或许就是某个建筑工地的大老粗。
第二个,杀人的杀马特,放荡不羁的发型和玩世不恭的言语,以及溜单失败的行为,可以断定,这种人就是小混混,
即便来到天堂依旧本性难移。
红衣妇女怎么看都像是家庭主妇,可这身打扮…李哲有点头疼,一时半伙还真猜不出她是什么职业。
倒是一旁的秃头男,即便西装革履也遮掩不住日渐发福的肚子,廉价的金丝边眼镜,言谈举止间,隐晦的夹杂着命令试的口吻。
不难分析,人到中年,在某个附近的公司当了个芝麻官,嘴馋又懒得回家吃饭,就近来这解解渴。
耳环女和小白脸也不难猜,应该是某大学里热恋中的一对小情侣。
接下来是从始至终都唯唯诺诺的女收银员,以及被“丧尸”拉出去,连正面都没见到的男店员。
除了以上8人外,还有3个人,给人存在感很弱的3个人,其中两个从事发到现在几乎一句话都没说过,也没做出什么特别的举动,以至于李哲差点儿忽略了他们的存在。
其中一个,是一个长相清秀的小女孩,看年龄只有六七岁,应该刚上小学,然而她的镇定冷静使李哲暗暗诧异,最小年纪居然最处变不惊。
李哲回忆起,从吃饭前,到那个男人闯进来,在到现在,这女孩仿佛就像泥塑一样,没有任何表情,硬要说有,那也是冷峻阴沉。
她就像个随遇而安地拾荒者,看破一切,安静的吃着饭,安静的看杀人…
仿佛这种事对她来说并不奇怪,她只是累了,想在这休息一会就走。
可现在看,这种态度,恰好是最奇怪的地方。
另一个人,是个老态龙钟的大爷,头发花白,满脸沟壑,怀里抱着一个粉色小书包,应该是小女孩的爷爷。
相对孙女的镇定,这老大爷表现出来的是另一个极端。
远离众人,蜷缩在墙壁的夹角,佝偻着身体,不停发抖,显然比任何人都要恐惧。
李哲有些纳闷,固然这种匪夷所思的怪事是个人都会害怕,这是人之常理。
可已经平静了这么久,为何这老头还一副毛骨悚然的样子?
难道,
他看到了别的东西?!
最关键的一点,李哲注意到,这对爷女俩,至始至终都没有说过一句话,彼此间的交流都没有。
就在李哲暗自思忖的时候,最后一个人来到了他身边。
那个有晕血症的女孩。
“你好,可以坐么?”
李哲抬头看了一眼,没有说话,挪了挪身子。
女孩微微一笑,坐在旁边。
“这个魔方是你的么?”
“哦?”
李哲抬起眼皮:“前面超市送的。”
“你吃完饭后落在桌子上了,给你。”
“谢谢。”
接过魔方,四目相对,能清晰的感受到女孩那双秋水长眸隐晦的划过一抹惊讶。
“你能拼出来这个么?”女孩好奇道。
“不能…”
“哦…”
女孩点点头,接着又问:“你叫什么名字啊?”
李哲有些无语,他总觉得这种相貌打扮的女孩应该出现在某些高档餐厅里和男友烛光共饮,要么就是在商场里和闺蜜淘宝。
偏偏在这里,
偏偏这么多话。
“李三。”
李哲转着手中的魔方,显然,他想快速结束这无聊的话题。
红衣女人抬起头,看着二人,眼中噙满了思念:“我要是能见见我的孩子该多好啊!”
女孩微微苦笑,挪了两步,挽住女人的胳膊,柔情达理道:“阿姨,都会过去的,明天你就可以见到你的孩子了。”
“嗯,希望如此。”
女人感谢的拍了拍女孩的手:“丫头,你叫什么名字?你家也在附近吧?”
女孩点头:“我叫柒瞳,家离这不远。”
“知道吗?我特想有个女儿,都说女儿是妈妈的小棉袄,如果我有你这么大的闺女那该多好啊,只可惜,来到天堂,还是生了个儿子。”
“您应该很爱您的孩子吧,有你这样的母亲也是一种幸福呢。”
“我非常爱我的孩子,家对我来说比生命都重要。”
“那你更要坚持下去。”
“当然,刚在这小伙子也说了,现在着急也没有用。虽然我现在非常挂念他们,但我一定要坚强,并且相信他们一定在等我!”
李哲摸了摸鼻子,觉得女人真是神奇的生物,排除年龄的代沟,俩人明明前一秒一个闹得撕心裂肺,一个吐的死去活来,几句话的功夫,硬是渲染出一副温暖人心的画面来。
加上自己,一共12个人。
闭上眼,排除男店员,将剩余10个人依次放入迷宫。
所为的迷宫,并不是某个道具,它是存在于李哲大脑中的一种思维。
李哲从未对自己的大脑进行过深入研究,更没有刻意去钻研某个生物常识,但很有趣的一点在他身上发生了。
当他竭力思考一件事,尤其是全神贯注下的思考,脑海中会隐隐出现一个迷宫。
这个迷宫很奇怪,它无法俯瞰全局,只能身临其境去寻找出口,而且每前进一步,身后的墙壁就会瞬间隐匿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
李哲试着把迷宫背下来,却发现偿偌按照一比一百的比例,这迷宫竟然比南阳还大!
他有些茫然,还有烦恼。
为什么思考问题的时候,还要玩迷宫游戏?
记得有一次,瓦利亚格兰贴吧里一位隐藏Id的大神发了一个震惊全网的旷世难题,并声称,在这个世界,能分析出凶手的不会有第二个人。
此贴一出,瞬间吸引了无数破谜能手,侦探专家,然而,他们都失败了,有些人甚至思考几天几夜没合眼还住了院。
就在吧主洋洋得意时,叫嚣全场时,李哲出现了。
一天一夜,他在四壁环绕,错综复杂的迷宫中寻找着出口,在即将精疲力竭时,黑暗中,他看到了一个白色的影子。
迷宫的出口。
他兴奋的冲了出去,就当他嗅到外界空气的一刹那,整道题的谜底随之解开…
时间,空间,人物,
心理,行为,动机,
欲望,金钱,爱情,
他终于明白,原来自己在迷宫中寻找出口时,每一面墙壁都是一个因素,思维在潜意识中做着无比庞大的排除法。
迷宫的尽头,光明的影子,正是最终的谜底。
知道答案的李哲没有犹豫,写了封匿名信,三天后,该吧主被当地公安局抓过。
原因很简单,凶手并不在故事里,而是他自己。
所以,
千万不要到我的迷宫中来,
我不会算命,也不想知道你是谁,
但如果有一天,你尝试着进来,
我会很负责的告诉你,
你的蛛丝马迹会告诉我,
你,
究竟是谁,
你是生,
还是死…
李哲和伏城很认真的探讨过这个问题,但都没有结果。用阎的话说,这是上帝给你开的一扇窗。
好比舞宝儿,明明是个普通人,来到天堂后却能听到动物的声音。
这种奇异现象在天堂其实是很少数,甚至罕见的存在。
李哲解释不了为什么,但他能确定,这一定是天堂的某个部门做的。
他在这里呆了太久,那些回忆,故事,情感,放在迷宫里没有任何意义。
偶尔拿出来用,也是因为伏城或者阎出事了,李哲会尽全力去帮忙。
每次的化险为夷也让两兄弟从刮目相看到死心塌地。
虽然有些麻烦,但此时此刻,李哲不得不静下心好好思考一下,将所有人装进迷宫里,看看能有什么发现。
这一夜,彼此间在没有交流,每个人都幻想着外面的夜空,那灯火辉煌的街头。
早上9:15
在晕晕沉沉中,李哲被一声爆喝声吵醒。
“喂!这都几点了?!怎么交班的还没来?你是不是在骗我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