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边就有一种类型的朋友,每天都笑容满面的,心思单纯,但有时的确会无意让人陷入尴尬。
反观共情能力高的人,他们可能永远不会让人难堪或者尴尬,有很强的责任心和共情感,能换位思考理解对方,从而求同存异,达成更多的共识。
情商高的人见什么人说什么话,张口就来也会让对方安心,但情商低的就算思虑一下,可能也会漏洞百出。
不过其实情商低也未必都是不好。
之前有朋友醉酒跟我谈心:我很讨厌自己的共情能力,很讨厌自己下意识就会说出口的话。
虽然我觉得说的有点道理,
但我想说,它其实是你与生俱来的能力,能减少很多麻烦,也能带给你想要的一切。
有得必有失,是必然的吧。
或许,想的最少的才是最快乐的吧。
后来我发现其实任何一段感情,都没有无缘无故的结束。无论是谁,决定放弃一段感情之前,都一定在寒风中站了很久,也一定积攒了无数的失望。
因为失望实在是太多了,已经不想要对方再挽回我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说出分手这两个字之前,每个人的内心都已经打了无数次的草稿,只是这次没有再咽下去,而是选择脱口而出。
感情就是这样,一旦我的失望达到,再爱你也要逼迫自己停下来了,不是我怂了,也不是我怕了,而是我觉得自己的付出不值得,你也不再值得我托付了。
没有人会傻到一直捧着滚烫的水杯不放吧,也没有人会执着到撞了南墙一次又一次还义无反顾吧,更没有人即使伤痕累累也要去拥抱满身刺的植物吧。
我们都是有血有肉的人,所以要逼迫自己学会及时止损。当他连续几次没回你消息的时候,当他多次食言的时候,当他对你忽冷忽热的时候,你就应该转身挥挥手了。
不要再一次又一次的等待失望了,你应该将自己心中的失望全部清空,一点一点的重新塞满爱,迎接下一个对的人。
我已经没有精力再失恋一次了。
18岁失恋了,可以躲在厕所里哭,可以在k喝酒唱通宵,可以哭得昏天暗地,可以发誓以后和他老死不相往来,然后重新开始,像没有受过伤一样。
22岁失恋了,一夜未眠一夜游荡,第二天却还要假装没事,因为你还要工作,还要生活,你面无表情,可你知道你心里已经塌了。
25岁,你想过无数次,要不索性回到十七岁,再轰轰烈烈的爱一次,可是你清楚的知道,你已经老得不能再失恋一次了。
第一次恋爱,心里住了梅花鹿,连看他一眼都小鹿乱撞。
后来心里生了一条蛇,一有人靠近就摇起尾巴,告诉别人你很危险更没有耐心。
也曾小鹿乱撞,后来撞死了。
我也想谈恋爱,可我不想再分手了。
经常有人问我,为什么不谈恋爱,其实我也想谈恋爱啊,只是我再也不想分手了。
其实身边也不缺追求者,只是每次想答应的时候,都会胆怯,害怕,然后习惯性的拒绝。
爱一个人的成本太高了,要耗上大把时间和精力。
还不一定会有回报,大概是件稳赔不赚的事,所以怕了吧,两个人在一起很简单,相互喜欢就好。
但是分开,却要耗尽毕生的精力,你花了大把的时间和精力去习惯了解一个人,最后却还是要分开,真的很累。
我好不容易从上一段感情中活过来,不想再送死了。
我知道,我们都到了害怕失恋的年纪。
有人说,爱情是属于那些即使灰心失望,却仍继续期待的人。
是属于那些被出卖欺骗,却仍坚信美好的人。
是属于那些纵然伤痕累累,却仍渴求爱的人。而不是我们抱着,我已经老得不能再失恋一次,这种糟糕心态的人。
可是,我真的没有精力再失恋一次了,要么不开始,要么一辈子,我不想再分手了,我想找个人一直一直在一起。
我不用你有多完美,我只希望我们能永远不分开。
我想谈一场不分手的恋爱,我再也不想分手了。
记得很久之前看过一期奇葩说,节目组当时给的辩论题是,“从未在一起和最终没有在一起哪个更遗憾”。
当时有一个小姑娘说了一段话,让我印象特别深刻,她说如果我喜欢一个人呢,我就从第一眼到最后一眼,把这个人爱够,把我的感觉用光。我只希望那些年让我成长的人是他,之后的那些年他喝过大酒后想到的人是我,而不是其他比我完美太多的人。
“只要爱过都会留下痕迹,至于往事就留在风中,如果我再遇到一杯好酒,我会毫不犹豫地举起酒杯跟大家说,干了这杯,不为什么。”
其实爱情没有那么复杂,既然喜欢就在一起,就算不能走到最后,能同有一段回忆,无论好坏,都已经是,三生有幸。
在爱情里,出场顺序真的很重要。
2015年,胡歌做客鲁豫有约,在鲁豫提起薛佳凝的时候,原本谈笑风生的胡歌沉默了。
他抹了抹眼角的泪,说:她是真的很好。
鲁豫接着说,现在正是最好的时候,是啊,最好的时候,现在适合重逢,适合重新牵起对方的手。
胡歌依旧沉默,最后什么话也没说。
那是因为他知道,感情一向复杂,错过的人十有八九是找不回来了。
我们这一生中最遗憾的人,不是当初吵吵闹闹分开的那个,而是因为命运的错综复杂,草草走散的那一个。
电影结束的时候,屏幕上有一句话:和那个人一起来看最好的我们,就是我喜欢你。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坐在我旁边的女孩泣不成声,她多想和那个她喜欢的人一起去看啊,可是无奈,他们早就天各一方了。
我知道相爱根本就不容易,爱也不是一加一,努力就有结局。
有人说余淮是懦夫,说都不说一声就离开,但我觉得,他是因为太爱了,所以才不敢跟耿耿说,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最好的我了。
世上的爱情有千万种,有像路星河那样一腔孤勇的,但也有余淮这样怯懦试探的。
爱到深处就反而变得小心翼翼。
喜欢这件事,真的骗不了人。即使过去很多年,但只要一听到对方的名字,还是会有点不自然。
曾有人问我,你后悔你当初投入的感情吗?
我斩钉截铁的告诉他,我不后悔。
就像路星河,虽然他还是没能以伴侣的身份站在耿耿旁边,但他一定不会后悔他曾喜欢了耿耿那么多年。
毕竟,能够心无旁骛的去喜欢一个人,能够愿意在最好的时间里把温柔都给一个人,是多浪漫的一件事啊。
五月天在如烟里唱:七岁的那一年,抓住那只蝉,以为能抓住夏天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就以为和他能永远。
而我们也是长大之后才知道,原来,不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才是人生常态。
但是没关系啊,能够相遇一场,已经很难得了。毕竟,当年我爱你,不光因为你为我做的事,还因为,为了你,我能做成的事。
你知道吗,最后没能跟你在一起,真的好遗憾啊,但等到时过境迁之后,我就会明白,如果当初没能跟你爱一场,我会更遗憾。
不要在十六岁爱上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