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78章 大佬喜欢的女人(八)(1 / 2)快穿之懒鬼首页

林贵说的谁,圭懒是知道的。

没办法,换谁家里有这么一个人也得熟悉,实在是太奇葩了。

圭懒好歹也算是见识过很多人了,虽然每个世界结束后,感情与记忆都会在魂力被吞噬后变得浅淡,除非给她留下极深的印象,不然那些世界那些人,都会褪色成一片灰白的画面,但是她总还有着浅淡的印象,可林贵说的这家伙,她还真觉得挺好玩的。

林默,林家收养的孤儿之一,人如其名,整个人天天跟个哑巴似的,因为不喜欢说话,好长一段时间里,大家都以为他是个哑巴。

不过别看他人像个哑巴,但是天生的过目不忘,这里的过目不忘,不只是说他记忆力强,还有他的复制能力,任何东西,只要让他看过一遍过程,他就能无美无缺的复制出来,反正到如今为止,无论多复杂精密的东西,只要让他看一遍制造过程,他都能复制过来,可能刚开始的时候动作会有些生疏,但是只要让他多试两遍,就能很完整的复制出来。

这个简直可以堪称变态的学习能力,就是圭懒也甘拜下风,不是她记不住,而是就算记住了,她也无法做到完全复制。

但是这样一个天才,却有一个让人完全无法理解的弱点不认路,俗称路痴。

林默不认路到什么地步,他自己的房间里,他都能找不到门与方便之所,所以在他的房间里,为了能记住什么东西在什么地方,都有他自己做的机关线相连,他只要记住哪一个颜色是干什么的,顺着线的方向摸过去,才能找到目的地。

圭懒曾经就听说过,有一次他出去时,因为不认路,又与跟着他的人走丢了,结果他渴到了极点,凭着直觉找水去了,结果一找就找到了五十里外的坟头上,把供亡人的水祭给喝光了,最后还被那家人给扭打着报了警,才把人找到。

谁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走的,他们当初是去找一种蒲草,因为是他要的东西,他说了半天也没有人明白到底是什么,没有办法,他只能自己跑去找一趟,未想,一不小心把自己走丢了。

他自己把自己弄丢了很正常,可他迷路的地方,跟他被发现的坟头完全不在一个方向,天知道他怎么把自己丢到那么远的,他说自己渴了饿了,想找水喝,找点吃的,等他找到后,吃完了喝完了又累了,于是就在那儿睡了一觉,等他一觉醒来,就被人抓住了。

很多人都不理解,一个这样聪明的人,怎么就完全没有方向感呢?

可他就是没有方向感,圭懒觉得,放着这样一个人在外面,天知道他们还能不能把他找回来,更何况在一个林家完全没法控制的琼城。

要说这样一个天才,林海潮自然是极为看重的,专门安排了十多个人伺候他,就是他这次来琼城,林贵说也带了四个人贴身照顾他,奈何他们遭了无妄之灾,等他们全都被抓后,他才发现林默不见了。

圭懒无力的翻了个不雅的白眼,“你们觉得还能找回来?”

话虽然是如此说,她却知道得把这个人给找着,林默于林家来说,是个很重要的人,现在镜城的很多东西,无论是生活建筑还是军备器械,林默都改良了很多东西,可以说,镜城一直没有被人夺走,除了镜城的地理位置,更重要的是镜城的强大实力,虽然相对来说只能算是勉强自保的实力。

林贵羞愧的低下了头,“小姐,等出去了,我立马去找,不找到他,我绝不再回林家。”

圭懒没好气的踢了他一脚,转身看着还一脸诡异打量她的两人,“看够了没,看够了就找个地方谈谈。”

檀盛文与何朝戈很想说没看够,小姐?

这怎么可能呢?

能跟陈老爷子打成平手的人,是个小年轻就算了,竟然还是个女孩子!

虽然他们在心里很不想承认,毕竟横看竖看,这位林先生可不像个女孩子,但是现在吧,他们知道了她的性别,又偷偷的目测过,觉得吧,如果换成女装,应该也能装一装女孩子,好歹身量是真小。

幸亏圭懒不知道他们的想法,不然非得把两人揍扁不可,什么叫装一装,她明明就是个女孩子。

“林先生小姐这边请”,檀盛文语气有些怪异,如果没有亲眼见到她跟陈老爷子打了一架,他叫出小姐应该不会如此艰难,“安简,送客人先去洗漱一下。”

圭懒也没在意他们把林贵带下去,对着林贵点点头后,跟着两人进了一个包厢,“不要浪费时间,你们找我什么事?”

“林先生别急”,何朝戈亲手给两人送上了茶水,动作格外的赏心悦目,一举一动都带着无声的优雅,“这么早冒然叨扰,想来林先生还没有用过早食吧,我已经命人备下了琼城的特色,我们边吃边说。”

圭懒不开口了,因为她闻到了香味,眼睛微微的眯了眯,确定香味还是很合她的嗅觉,至于味觉吗,得等她尝过才知道。

何朝戈隐晦的观察了她一瞬,嘴角浅浅的勾起了一丝笑意,虽然很淡,却让檀盛文意外的看了他一眼,要知道他这好友兼军师可是一向泰山崩于面前都不眨眼的人物,居然会笑?135135zx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