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是有先见之明的。这一点我是在亡国之后深深的认同他。
单看面前这些相貌、体型、甚至连发量和脚的尺码都和我相似的女孩子,我就知道父亲是对的。
我最终还是先离开了令越城。带上了辟火宝衣、订婚信物、一串硕大的珍珠手串、一把匕首。
当然,还带着大同皇帝给我的“大同沐夕公主”印件。有了这件东西,我才能在适当的时候拿出来证明我是我。
并非是我不想多带点东西离开,只是令越的财物,包括我自己的私藏都被没收了。我虽然还是贵为公主,但是连随身佩戴的首饰都少之又少,而且都是些拙劣的。唯独一串硕大的珍珠手串,是我从宫中一直佩戴在手臂上的。其余的配饰,都在出宫的时候被那些势利的下人们抢走了。至于它们去了哪里,被谁收了去,我并不在意。但是那人一定会知道这些东西是属于我的,因为每件物品上都刻着极的“瑶伽”二字。
不会有人在意一个亡国公主真正的姓名是什么。最起码现在没有人会在意,即使在多年以后,我告诉大家我桨瑶伽”,也无人想起这是曾经令越国亡国的“沐夕公主”的名字。
“达”姓的人,都被诛杀的差不多了。之前有多少想跟“达”姓有牵扯的,之后就有多少人想摆脱这个姓氏。但凡还坚持这个姓氏的,除了我和我的父亲,其他人都会被牵连抓了起来。当然,我的父亲也是被囚禁的。只有我,逃了出来,一个人,不知道该往东南西北哪个方向去。
父亲为我留下的侍卫都很讨厌,叽叽喳喳的没完没了。要不是看在他们为了我,这些年不能光明正大的生活,我都想把他们也摆脱掉。
最后,在他们的讨论下,我决定否决掉他们的一切试图左右我的想法。
我固执的,坚持去行走江湖。我以为在江湖上可以快意泯恩仇,最起码可以学一身飒爽英啄本领,再或者收获一群厉害的追随者。
但是我一个人固执的没走多远便后悔了。因为,我太胖了,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我感觉自己有些寸步难校尤其是看到有些坡度的土路,再看看我肥硕的身体,我觉得这已经是对我极大的考验了。我觉得还是先瘦下来,这么胖的身材做什么都很吃力,更别想有成就了。
好在,父亲留下的侍卫们还是比较忠心耿耿的,看在我一心想要学到一身本领回来复仇的决心下,他们答应了让我行走江湖。但是我要瘦身,他们又开始了一通讨论,了诸国中那个医师的医术比较高明。但最后,我从他们的对话中感觉他们要把我送到一个极其不靠谱的毒医那里医治我这一身的肥肉。
果然,他们把我抬到了百花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