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能回到现代还好,如果回不去了,那她岂不是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惨!
太惨了!
林戈想哭。
“王爷,都死了”
死寂的空气里,传来一道毫无感情的复述。
确实都死了,林戈已经确认过了,但凡有一个活口,她都不至于落到现在这个下场。
她只恨自己在马车醒来的时候为什么这么精神!
跑?你还往哪跑?忠王府它不香吗?
【她林戈在这里发誓,谁想去谁去,她死都不会去!】
flag果然就是用来打脸的!
她想去忠王府!现在就想去,谁拦给谁急!
等等!
她怎么忘了,她是忠王府的人啊!
林戈感觉自己抓住了救命稻草,她说的话没有可信度,但忠王爷有威信度啊!
不是说整个大王朝,除了皇帝就忠王爷最牛逼吗,如果对方知道她是忠王爷的人,还敢随便杀她吗?
“不管你们信不信,我只是一个路过的!”林戈拔高音调,力图让外围的人听见。
很显然,围着她的只是一群小兵,外面看尸体的才是正主。
刚才有人说‘死了’的时候,前面好像喊了个称呼,他喊的啥来着?
算了,不重要。
林戈清了清嗓子,义正言辞道:“我劝你们最好放开我,你们也不想得罪忠王爷吧!”
林戈敏锐的感觉围着自己的这群黑衣人顿了一下。
林戈眼睛亮了,有戏!
忠王爷果然是个很好的挡箭牌!
“我……我我”林戈抬手指向自己,满脸真诚,“我是忠王爷最喜欢的……三房,今天府里会来一批新人,听说还都特别帅,我嫉妒我愤怒我控制不了自己,就从府里偷跑出来了,饿了一天一夜浑身都没力气,最后晕在了马上,醒来就在这儿了,我对天发誓,我真的只是路过!”
这话解释的很有水准,至少暴露了三个重要知识点。
第一,她是忠王爷的人。
第二,她是忠王爷宠爱的人。
第三,她只是个逃跑的过路人。
她有背景她可怜她无辜,她都这样了还要杀她吗!
现场瞬间死寂。
林戈心里直打鼓,这是信了还是没信?
脚步声传来,像是提前演练过,堵在林戈面前的黑衣人自动散开一条道,在覆满鲜血的土地上,一个白衣男子披着黑袍缓缓走来。
林戈抬眼看去,惊艳的瞪大了眼睛。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林戈文化程度太浅,脑海一瞬间闪过很多形容词,还有诗经上描写的那个一大段什么琢什么磨的,最后只凝聚成了这八个字。
黑袍白衣的极致碰撞,越发显得他皮肤白皙,那双眼睛墨如点漆,深邃异常,鼻梁高挺唇色殷红,发丝被整齐的揽在脑后,光洁的额头下是斜飞入鬓的剑眉,恍若仙人之构造,一笔一划恰到好处,不似女子的弱气又没有武夫的粗犷,俊朗丰神姿色天然。
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傀俄若玉山之将崩。
总结成一个字,就是绝!
对方身形偏瘦,背脊挺直,荒郊的风吹进他的白袍内越发显得他形销骨立。
太瘦了点,林戈心道。
此刻,对方的视线直直落在林戈身上,似审视似探究。
林戈努力睁大眼睛,露出了一个真诚无害的笑容。
她外表镇定,实则内心已经翻江倒海,根据美男定律,在荒郊野外刷新的boss,不是妖怪就是阎王。
现在只能赌是对面的阎王厉害还是传说中的忠王爷厉害了。
白衣男子视线停移两秒,竟给了林戈一个微笑。
林戈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哩个去,暴击有木有啊!
他走上前,屈尊降贵和林戈视线平齐,一双骨节分明的手指缓缓抚上林戈脸颊,林戈下意识拿舌头拱了一下,第一反应竟然是,白衣帅哥这张脸紧致细腻比电视上的明星还要好,怎么手这么糙?
对面的人说话了。
“舍了忠王爷,跟我吧”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