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霖身形隐在一颗树后,悄悄探出头,瞥了眼不远处一名正提着两大坛美酒的十二连环坞帮众。
天色渐晚,扬州城处处炊烟袅袅,多了几分烟火气。
张堂美滋滋地提着两大坛酒,酒是上好的女儿红,如此好的酒当然是用来孝敬齐三爷和诸位坞主的。
张堂做事一向都是十分得力,也难怪他能够在加入十二连环坞后能在短短半年内连升三级,成为一个不大不小的头目。
齐三爷既然让他们去买酒,当然要买好酒。
那怎么知道这坛里的酒好不好呢,有人说判断一坛酒要看颜色、看埋藏的时间,也有人甚至只要闻一闻酒味,就知道酒是不是好酒。
张堂不会那么多的花样,他用的是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法子,他已在卖酒的陈记家先尝了三大碗。
不管什么人先喝了三大碗酒味醇正的好酒,再提着两大坛酒走在大街上,若是脚下能走稳当了那才是怪事。
张堂就这么一面走、一面晃,迎面就撞上一个眉清目秀的小伙子。
啪嗒。
一声脆响,张堂手里的酒坛子应声而落,碎成一地碎片,浓郁的酒香顿时扑面而来。
酒,的确是好酒。
张堂提了提手中仅剩的另一坛酒,勃然大怒,指着那小伙子的鼻子就要开骂。
“你奶奶的走路不长……”
不长眼睛这几个字还没说完,对方已一把拉住张堂的衣领,正正反反抽了张堂七八个大嘴巴子。
嘿,这人先撞了人居然还不由分说的先给自己几个耳光。见过横的,没见过这么横的!
张堂晃了晃有些发懵的脑袋,抬手就要挣脱对方的手腕,谁知浑身竟软绵绵的提不起一点力气。
自己好歹也是个八品的好手,竟然不知不觉间就着了别人的道。
张堂心中又惊又怒,喝到肚里的酒早已化作了脑门上的冷汗,涔涔而落,张口欲呼。
对方已死死掐住自己的喉咙,咬着牙瞪着眼珠子,“不长眼的东西,在哪灌了点猫尿,撞了人你还想骂人。我呸,小爷我今日非得好好教训你不可!”
说着拖着张堂便朝一条僻静的胡同里走去,街上本有许多人的目光向他二人投来,但见不过是一个醉汉与人纠纷,纷纷摇了摇头,都未曾放在心上。
瞧那厮醉的,连站都站不稳了,活该吃点苦头长长记性。
酒意全无,冷汗已湿透背心的张堂被小伙子仿佛拖死狗一般拖入无人的胡同,心中有苦难言,待要张嘴痛骂几声,又怕惹恼了对方,正拿不定主意间。
就听那人笑眯眯地说道:“悲酥清风,刚才我趁你酒坛打翻时候放的,酒香刚好能把这药的香气掩盖住。怎么样,你服不服?”
说话间,伸手便去解张堂的腰带。
亲娘嘞,这是遇上了有断袖之癖的采花贼喽。
“你、你想怎么样?”张堂声音已有些打颤,断断续续地问道。
“放心,我不杀你。只是跟你借几样东西。”说着已拨去脚下的靴子,伸手去拉张堂的裤子。
嗤啦一声。
张堂只觉屁股后一凉,裤子已被这人脱了下来,他仰天长叹一声,心中暗道。
罢了罢了,我张堂一世英名,不想今日竟、竟……,日后还如何在帮中立足啊!
却听那人站起身来,一面窸窸窣窣的解着自己的衣衫,一面骂骂咧咧道:“好不容易光鲜了两天,这回又得换上这么身狗皮,小爷还真是一辈子的穷命。”
接着一条长衫落在张堂的脸上,张堂只觉眼前一片漆黑,随即嘴里也被塞住,“这药后劲儿大,足够你在这躺到明天早上,小心些别着凉哈。”
……
邓霖穿着一身短黄色短衫走出胡同口,伸手拍了拍裤腿上的泥垢,晃了晃提着的一大坛酒,嘴角露出一丝奇异的微笑。
齐老三仍大马金刀地坐在小院中得一堆土墙上,手中提着一大壶酒,阴鸷的目光却始终眨也不眨盯在酒窖那扇虚掩的房门上。
说实话,他并不想对酒窖中用火攻之计,若是赵紫衣逃不出来,他固然是死不足惜,那玄天宝鉴毁了岂不可惜?
只是眼下情势骑虎难下,周遭又有这么多的江湖人士瞧热闹,十二连环坞九大坞主联手仍拿不下一个赵紫衣,他们今后恐怕便要威名扫地,再也唬不住别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