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林府时,已经快正午了。
匆匆喝了一些母鸡人参汤,莫森就回到了自己的屋内。
他还有正事要做。
画图!
不过画的不是一般的图,而是,枪!!!
准确的来说,是枪的零件。
上一世,由于他从小住在深山里,虽然每十年就有部落里的人出山打探外界的消息,但是依旧不够全面,他对外界了解的很少。
所以,当年走出山林时,他就用搜魂术复制了很多人的记忆。
其中就有一个是枪械大师。
那是他在灭杀了一个雇佣兵小队之后捕获的人,因为一个小队都在保护这个人,一看就很重要,所以莫森就没杀他,想从他脑海中获得一些信息,也确实获得了不少有用的。
枪械构造,火药配方,还有一些高科技的东西。
练武是一件很漫长的事,有一把枪在身边,无疑是一个保命的底牌,暗劲高手一不小心就可能会被干掉。
画图几乎花费了莫森整个下午的时间,第一开始他是用毛笔画的,结果画的他精神崩溃,不得不制造了一个简易炭笔。
幸好他的精神力强大,远超常人,对自己身体的控制很协调,才能在没有圆规尺子等诸多制图工具的情况下,把这些零件的图纸画好。
完事的时候,已经快到了喝下午茶的时间了。
他收拾好图纸准备出发,顺便再去采购一些专注药剂的原材料。
他不敢把所有的图纸交给一个铁匠铺打造,而是一个铁匠铺一个零件,打造两份,并嘱咐,用上等的玄铁,钱不是问题。
毕竟,万一被那些匠人发现,组拼成了抢,再把这东西交到某些特殊的人手里,那引起的风波,简直不敢想象。
一个普通人,拿着一把枪,就有可能干掉一个苦练武功十年的暗劲高手。
如果枪普及了,那这个世界绝对会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
不知道有多少国家会一夜之间覆灭。
即使是化劲宗师,一个人拿枪打不死,一百个人拿枪也打不死,那一千个呢?一万个呢?
做完这些之后,莫森又拿着打造血金短刀剩下的那一斤血金,去了靖州的天行商行分行,让人打造一批子弹外壳,再在子弹上熔一层血金。
这东西金贵,放在外人手里不合适,毕竟血金子弹是他准备用来对付鬼的,不能出差池,万一打鬼时才发现上面涂的是一层朱漆,那可就丑大发了。
他又买了一些硫磺、硝石、木炭,准备回家制造一批火药填充子弹。
所有事情都弄完之后,莫森再次出门,他饿了,想要吃碗阳春面,今天在路上逛街时,便听到两个路人谈话说一家的阳春面特别好吃。
那是他上一辈子最喜欢吃的东西了,因为是他母亲经常给他做的,自从他六岁时,父亲在他面前把母亲杀了,便再也没有吃过。
高家面馆,
就是这家,莫森记性好,记得清楚,问了几个人,便找到了。
天色已沉,面馆中吃饭的只剩寥寥几人了,很空旷,莫森找到一个位置坐下。
“来份阳春面。”
“好嘞,客官,您稍等。”